林苏回了自己房间,休息了一会儿,徐芳菲来敲门,说时间差不多了,要启程去拍摄的地方。 这次的拍摄地方在附近的文化街里,摄影师是摄像圈接近传奇的个人摄影师文满。 她在文化街买了栋二层小楼,成立了工作室。 林苏这次的拍摄,就是在她的工作室完成。 她深受w杂志高层喜欢,w杂志里很多合作明星的照片,都是由她拍摄的。 因为酒店离文化街不远,所以林苏跟徐芳菲没叫车,而是走过去。 文化街很漂亮,人也很多,其中不乏拍照和来旅游的游客。 林苏左看看右看看,杏眸中充满好奇。 等有时间,或许可以来这里逛一逛。 来这一趟,总不能白来。 徐芳菲走到林苏身边,小声提醒道:“苏苏,帽子压低点。” 不知何时,林苏嫌帽子挡视线,把帽檐往上抬了点,露出饱满的额头。 虽然还有墨镜跟口罩,但露出了眉毛和额头,还是很容易被人认出来的。 林苏哦了一声,把帽檐往下按了点。 可惜她的动作太慢,已经路人认出她。 她旁边经过的一个女孩捂着嘴惊呼:“林苏?你是林苏?” 女孩的声音不大不小,但在小范围内还是引起不小的关注。 很快,林苏被围的水泄不通。 “林苏,居然真的是林苏!” “苏苏真人比照片和电视上还好看啊!而且她好白,身上好香~” “啊啊啊林苏的身材我好羡慕,我什么时候才能有她这种身材哇。” “苏苏,你用的什么沐浴露或者身体乳啊?好好闻啊!” 更有人直接大喊:“苏苏,你帮我算一算,我什么时候能暴富?” 此话一出,路人全都一个激灵。 对啊! 林苏那么能掐会算,得赶紧问她有用的问题! “对对对,苏苏,你也帮我算算,我什么时候能升职加薪?” “苏苏小仙女,我还有我还有我,我什么时候才能跟男神在一起?” ······ 众人七嘴八舌地问林苏。 林苏杏眸中闪过无奈。 她有些懊恼刚刚为什么要把帽檐推上去。 要是不推上去,或许就不会被人认出来,也就不会被拦在这里。 眼看目的地只有不到一百米,她愣是没办法过去。 徐芳菲凑到林苏耳边,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清的声音提醒:“苏苏,时间快到了,尽快脱身。” 自从知道给林苏拍摄的摄影师是文满后,她就简单了解了下文满。 文满此人,可以说得上是老天爷赏饭吃那种! 她十八岁考上摄影专业,之后不到半年,就已经在摄影圈崭露头角,连国外的学校都向她伸出橄榄枝,邀请她出国深造。 要知道,向她伸出橄榄枝的那所学校,可以说是全球摄影人的梦中情校。 几乎没有人,能拒绝那所学校的邀请!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文满会欣然答应的时候,她却做了一个震惊所有人的决定。 她拒绝了那所学校。 除此之外,她还从自己的学校退了学,孤身一人跑到大西北去拍摄。 去大西北前夕,她在社交平台发了一条微博,说她要去拍摄最美丽的动物和流星,还说要是拍摄不到,就永远不离开。 所有人都嘲笑她痴人说梦。 毕竟,大西北虽然动物多,但流星,却是少有。 她想去拍流星,无异于睁眼说瞎话。 文满这一去,就有五六年之久。 渐渐地,摄影圈和大众都遗忘了她这号人。 大家都以为她要么葬身大西北,要么什么都没拍到,灰溜溜地躲起来,隐姓埋名生活。 谁想第七年的时候,她带着两组新照片杀回来。 这两组照片,震惊整个摄影圈! 她用了七年时间,只拍摄了两组照片。 一组是动物,一组是流星。 她用了七年时间,完成了自己出发大西北前的豪言壮语。 她拍到了最美的动物和最美的流星。 那年,她二十五岁。 如今,文满已经三十岁。 要是按照正常路子,她现在最多是个小有名气的新锐女摄影师。 可那两组照片,直接奠定了她在华夏乃至全球摄影圈的地位! 如今的她,在华夏,乃至全球的摄影界,都举足轻重! 徐芳菲了解到,文满虽然名声很大,但性子却很随和。 只不过有一点,她是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 简单地说,她很讨厌迟到或者不及时到的人。 在这点上,不论对于金主爸爸还是需要拍摄的模特和明星,她都一视同仁。 曾经有国外的顶级杂志邀请她为新一届奥斯卡影帝拍摄杂志封面,后来就因为顶级杂志的负责人迟到了五分钟,文满直接推了那次合作。 后来,顶级杂志的负责人公开在社交平台指责文满,说她太过死脑筋。 当初那件事还在华夏乃至全球引起轩然大波。 想到这,徐芳菲心脏颤了颤。 全球顶级杂志的负责人只不过迟到五分钟,文满就拒绝合作。 那可是全球顶级杂志! 跟他们相比,自己和林苏,还有发财传媒就是小指甲盖。 她们要是迟到,文满说不定连门都不会给开! 她和w杂志已经发了预热微博,这要是合作泡汤,丢人的不仅是她和林苏,更有w杂志和整个发财传媒! 这次拍摄,绝对不能出问题! 徐芳菲高声说:“抱歉大家,苏苏今天还有重要的拍摄,还请大家让一让。” 她的喊声,完全被兴奋的围观群众的声音盖住。 徐芳菲焦急地给林苏递了个求助目光。 林苏视线扫过徐芳菲肩上背着的大包,伸手,将包拿了过来。 徐芳菲一脸茫然。 都这个时候,林苏要她包做什么? 她不是有小挎包,里面可以装很多东西? 下一秒,就见林苏把自己的小挎包放进了徐芳菲的大包里。 徐芳菲:? 她脑中隐隐闪过某些想法。 只见林苏手伸进大包里,没一会儿,拿出一个白色大喇叭。 就是街上摆摊卖水果的那种。 没有任何区别! 要是非说区别,那就是林苏这个喇叭能新一点,白一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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