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财看着厉何形容狼狈的样子,小声询问:“厉特助,你要不先回去收拾收拾?” 他话刚落,厉何猛地摇头,“不不不!我不回去!” 他就是在18栋别墅里成这个样子的! 他刚取到充气的工具,兴冲冲下楼,刚走到大门口,突然觉得脚下的感觉不太对劲,低头看的时候,一簇火光映入眼帘,接下来,就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 接着,他就成了现在这个鬼样子。 这件事,委实诡异! 要他再回去收拾,他是一百个不愿意! “二师叔,你前两天不是才买了好几套新衣服还没穿吗?”林苏抽空提醒。 白发财一拍脑门,恍然大悟,“哦对啊,我还有几件洗了没穿的新衣服。” “不过······厉特助你不会介意吧?” 厉何笑着摇头,“不会不会!” 都这个时候了,他还介意什么! 有的穿就不错了。 “那好,你跟我上来,我给你找衣服。” 白发财领着厉何去他房间。 “厉特助,这是没用过的毛巾,这些是衣服,卫生间里洗漱物品都用,你先凑合着用。”白发财热情的对厉何介绍。 厉何点头致谢,“麻烦白总了。” 白发财嘿嘿笑道:“厉特助客气,能帮到你,是我的荣幸。” 厉何是谁?那可是厉景琛厉三爷身边的特助! 外面想讨好厉何的人不计其数。 能帮到厉何,说到底,还是他走运。 这件事拿出去随便一说,都能引来不少羡慕的目光。 厉何不胜惶恐,“白总您太客气了!” 白发财是谁? 那可是林小姐的二师叔! 林小姐是谁? 是三爷认定的未来妻子。 他哪里受得住三爷未来妻子的二师叔的感谢! 两人互相感谢了好一会儿,最终以林平之叫白发财结束。 “厉特助你好好洗,我先下去了。” “哦对,镜柜里还有理发器,厉特助你头发要是洗不好,可以考虑剃掉。” 毕竟,厉何的头发高高炸起,发尾还有被烧焦的痕迹。 按照他的经验,光靠洗,是洗不好的。 白发财挥挥手,离开房间。 目送白发财离开,厉何才摸摸后脑勺,抱着新衣服和干净毛巾走进卫生间。 里面确实如白发财说的,一应用品俱全。 巧合的是,洗发水和沐浴露还是他平时用的牌子。 厉何走进淋浴间,开始清洗身体。 十分钟后 他走出淋浴间,来到镜柜前。 镜中清晰映出他的脸和粗糙毛躁的头发。 他烦躁的摸了把头发,干燥难受的触感令他深深叹了口气。 现在的情况,只能剃了。 他从镜柜后面拿出理发器,插上电,怼在头顶,开始剃头发。 —— “叩叩叩——”敲门声响起。 “厉特助,时间到了。”白发财声音透过门传进来。 下一秒,厉何拉开门。 他原本高炸的头发已经不见,取而代之是圆溜溜的光头。 “嘶——”白发财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厉特助,牛逼!”白发财对厉何竖起大拇指,“难怪别人说光头是检验帅哥颜值的最好办法!” 厉何剃成光头,多了几分利落之感,竟然比平时还要帅气。 厉何不失礼貌笑了笑。 两人一前一后下楼。 众人看到光头的厉何,眼中浮现轻微惊讶。 林苏看了一眼,夸道:“厉何,你光头也挺帅啊。” 厉何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发觉一道淬了浓浓冷意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他身躯一震,硬着头皮干笑,“多,多谢林小姐夸奖。” “好了,还有三分钟开播!厉特助赶紧找位置坐下。”徐芳菲吆喝一声。 厉何找了个边角的位置坐下。 桌上琳琅满目摆了许多东西。 有吃的,有喝的,还有散发着香甜气味的漂亮的小蛋糕。 “厉特助,这是金铭现调的果酒,度数很低,你尝尝。”白发财将一杯彩色的酒放到厉何面前。 “多谢白总。”厉何道谢后大方接受。 三分钟后 金铭参演的电视剧正式开播。 这是一部古装剧,名为《金流传》,讲述因他人嫁祸而被满门被斩的女主改名换姓,以相府不受宠的二小姐身份,重回上京,为家族报仇的故事。 在报仇的过程中,女主与身为皇族三皇子的男主相爱相知,最终合力为女主家族翻案,还女主全族清白。 金铭在里面扮演男二,一个痴情的异族王子。 他因胞兄设计陷害,九死一生,失忆后流落上京,被女主误以为是可怜的乞丐,救回相府,收为小厮。 在这过程中,男二爱上女主,只听女主一人命令,为女主甘愿忍受毒入五脏的痛苦。 后来,他阴差阳错找回记忆,但不放心女主,依旧选择留在女主身边保护。 直到族里的部下找来,说他胞兄因被刺杀一命呜呼,他父王因胞兄的离去大受打击,已经缠绵病榻半年之久。 这个时候,他必须回去继承王位,稳定内外。 这些话,被起夜的女主听到,女主劝他先回去安定部族,他这才恋恋不舍离开。 他回到部族,当上了部族的王,动用埋在上京所有的暗桩,只为给女主及家族昭雪。 可惜,男主已经先他一步找到帮女主家族沉冤昭雪的证据。 金铭扮演的这个角色,全程都是痴情男二,而且是只对女主好的那种。 他可以为了女主,放弃王位和所有,也可以忍受伤心和痛苦祝福女主和男主白头偕老。 不为别的,只为女主喜欢男主。 而且在最后,他回到部族,空悬王后之位,直到几十年后身死,将王位传给了侄子。 现在影视作品里什么角色最吃香? 无非是这种痴情男的角色。 尤其是痴情男二。 男主是女主的,痴情男二,是观众的。 今晚《金流传》首播两集。 一集时长大概是四十分钟,两集下来,大约是一个半小时。 “金铭,演技不错啊!”白发财笑眯眯的说。 他平时只从徐芳菲的只言片语中了解到金铭演技不错,但对这个不错的限度,一直没有明确了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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