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队长,黄峰还知道一些关于冯兴腾的具体信息,他是农村出身,父母都是大山里的人,一辈子没有见过世面。 按照正常来讲,他会将大部分的工资打给父母,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 每个月只给父母一千块钱。 当第五年的时候,他拿着积攒下来的钱,去了城里面买了房子,然后盘下来一个小门头给了父母。 房子地理位置不错,而且还带着不小的院子,说是别墅都不为过。 他们完全可以在院子里面种菜,养鸡养鸭。 小门头也是一次性的付了五年的租金,反正不管他们用来做什么,钱已经付过去了。 父母没想到他会花这么多钱买房子,全部都反对。 但是冯兴腾呢,根本就不听他们啰嗦。 反正在部队里面不能天天用手机,正好也落了个清净。 他的父母没办法,只好搬过去了,毕竟都花钱了,不能空着吧。 两人去了之后,一开始还不太习惯,慢慢的,发现城里面也挺好,各种娱乐活动。 他们仍旧可以种菜养鸡,还可以去跳广场舞,老头更是认识了公园里的几个同龄人,时不时的下下棋,钓钓鱼,生活过得非常滋润。 他们也没有将门头空着,开了一家苍蝇馆子,用的都是自家种植的蔬菜,养殖的鸡鸭鹅,绝对的绿色无公害。biqubao.com 再加上老头的厨艺还算不错,倒是吸引了不少老头老太太们过去吃饭。 后来,这个小店经过了美食博主的宣传之后更是火了,天天都有人去排队吃饭。 本来他们是为了解决无聊才开的店,没想到反倒是成了上班了。 不过他们也挺高兴,每天接触年轻人,让自己的心态也变得更好了。 说实话,黄峰还挺佩服他的。 若是换做其他人,早就将钱打回去了。 而父母呢,他们的想法都比较统一,那就是攒着钱给儿子买结婚娶媳妇,就算是买房,也是给儿子买,根本不会想着自己。 要是问他们要钱改善他们的生活,肯定是各种阻止。 他的能力比较特别,能够不断刺激自身,提升实力,根据测试,最高可以提升自身十倍的力量,若是超过这个数值,将会对自身产生危害。 一旦时间过久,甚至还会造成无法逆转的伤势。 黄峰又看向了利吴,如他介绍的那样,一个大专生,之所以当兵,还是想着以后出来直接就可以成为本科生,而且还有一笔费用。 没想到的是,他刚进去,还没有训练几天呢,就觉醒了能力。 名称叫做手机控。 可以借助手机上的软件进行多方面的能力,比如攻击,防御,治疗,辅助等等。 他的能力属于全能型,但是各方面都不突出,不过一旦用好了,那就是一个绝佳的能力者。 只可惜,他接受训练太短了,要是能够有个半年时间,也不至于让黄峰头疼。 除了他们之外,其他几人也都各有特点。 其实相较于他们来说,自己的能力并不突出,可以说要不是林凡帮助自己,他也不会进入到这里。 可他偏偏成为了小队的队长,就是因为综合来说,他最适合。 黄峰开口说道:“事发突然,我们是临时组建的小队,彼此之间并没有进行熟悉,对于各自的能力也都非常陌生。 我知道就算是我去问,你们也不会说出来,因为对于你们来说,这就是你们最大的秘密,秘密就是自己的底牌,一旦被别人知道了,那就代表着,你们面对敌人的时候可能会被克制。 若是我逼问,可能还会适得其反,甚至就算你们说了,也只是说一丁点,反倒是破坏了我们队内的关系。 你们可以保留秘密,但是我希望在战场的时候,你们要尽力去战斗,唯有战斗,我们才可以更快的熟悉自己。 另外,我也知道会有人不服气我成为队长,我也不会做出咱们之间比一比的事情,那样只会浪费时间和体力。 但是在战场上,你们就可以知道了。 在我这里,不靠关系,靠战绩,若是你们能够击杀的怪物数量比我更多,那么完全可以来做这个队长。” 他的这些话说完,其他人纷纷看着他,其中几人感到难以置信。 毕竟在他们眼里,黄峰就是空降过来的人,让他们去战斗,自己只需要在后边拿成绩就行。 目前看来,并非如此。 黄峰说完之后,就不再说话,而是抚摸着脚下的阿发。 他看向了窗外。 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充满了绿色和生。 这么美丽的地方,要是被破坏了,可就太可惜了。 他就算是拼上这条命,也要守护。 大巴车一直行驶了三个多小时的时间,来到了陶山村。 再一次的回到这里,黄峰还真是感觉到如隔三秋的变化。 此时的陶山村与以前完全不一样,到处都充满了生命的感觉。 就是那种一眼看过去,遍地都是生机与活力。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车子停在了村子里。 “都下来吧!” 一行人下车,利吴抻着懒腰,“这里感觉好舒服啊,我都不想离开了。” 其他人也有这样的感受。 “走吧!” 黄峰按照上边给的指示进了村子。 一只鹦鹉飞了过来。 “跟我来,跟我来。” “吆喝,这鹦鹉还挺厉害啊。” 鹦鹉没有理会他,而是在前面带路。 他们进入了山里面,能够明显感觉到这里的植被完全不同,一个个茂盛的有些过分了。 粗壮的树木需要多人才能环抱,就连杂草竟然都跟人的手臂粗细。 “我们这是进入了原始森林?”有人问道。 黄峰摇头又点头,“陶山确实是比较原始,不过以前我来过,并没有这样,至于为何会有如此明显的变化,那就不清楚了。” 他们不断前进,好在这条路经过了开垦,并没有杂草蔓延过来,不然光凭他们,想要过去,可不是那么一件容易的事情。 行走了差不多四五十分钟的时间,他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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