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什么凶,要不是我爷爷把医馆赠给你,你能有今天吗?你就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李仙儿流下眼泪,大声吼道。 “天娜,我们走,不要搭理她。”陆云说完,搂着赵天娜朝大厅走去。 这一幕,正好被走过来的大乔撞见,她躲在一侧,静静地偷看。 陆云和赵天娜回到大厅,来到李仙儿面前,阴阳怪气道:“哟,这是谁家小美女啊,脸蛋怎么肿了。” “去,去……”李仙儿说完,推开大乔朝大厅走去。 李仙儿来到大厅,没有回到自己位子上看病,而是拿起自己的衣服,气呼呼地朝门外走去。 众人看着她甩门而去,都是一脸懵逼。 陆云没有去追她,心想:走了正好,走了,就不用再纠缠自己了。 李仙儿被陆云打了一巴掌,心里很生气,她开车漫无目的行驶在大街上。 临近中午,李仙儿找了一个饭店,点了一瓶红酒,独自喝起来。 “陆云,你打我,我恨你……”李仙儿恨透了陆云,找了一个饭店,借酒买醉。 李仙儿心里很难过,很想找个人倾诉心里的不快,随手给秦川打去电话。 此时,秦川刚下班,接到李仙儿的电话,听她的声音不对劲,好像是喝酒了,很快,来到她身边。 秦川知道李仙儿平时不喝酒,见她脸蛋红肿:“李仙儿,你的脸怎么肿了,是谁打的?” 秦川随手夺过她手里的酒瓶:“别再喝了,喝多了,身体难受。” 李仙儿醉眼朦胧道:“给我,我没醉,我还要喝……” 秦川将酒瓶藏起来,坐在她旁边:“李仙儿,到底出什么事了,快给我说说。” “陆云,那个无情无义的家伙,他打我了,他打我了……”李仙儿用手指戳着自己的胸口说道。 秦川一听陆云的名字,心里就不痛快,自己让他涨工资,他不涨,一直怀恨在心。 “李仙儿,你是不是爱上陆云那小子了?”秦川见李仙儿这么痛苦,感觉她一定是对陆云动心了。 “爱个屁啊,那个混蛋,打我的脸,他是一个混蛋,我再也不想见他了,一辈子都不想见他……”李仙儿醉醺醺道。 秦川离开三针堂后,就加入了宋天佑的为民医馆,就在三针堂斜对面。 秦川见李仙儿和陆云闹翻了,正好可以说动李仙儿加入为民医馆,与三针堂对着干。 “李仙儿,陆云就是一个混蛋,你虽然接管了师父的医馆,可是,以我来看,他不会长久的,过不了多久,就会被为民医馆吞并的……”秦川笑着说道。 “李仙儿,你跟着这样的老板工作,是没有前途的……” “要不这样吧,你和我一起加入为民医馆吧?那里的待遇很好,五险一金,一周双休,工资是三针堂的一倍……”秦川好言劝说。 李仙儿有五分醉意,听了秦川的话,微微一怔:“秦川,你离开三针堂,可以找我爷爷,去其他医馆工作啊,为什么要加入为民医馆?你不知道为民医馆和三针堂是死对头吗?”李仙儿虽然生陆云的气,但是,她并不糊涂。 “我给师父说了,他不让我去其他医馆,必须在陆云手下工作,我没办法,只能加入为民医馆了,对了,我们九个人都加入为民医馆了。”秦川道。 “陆云,你这个王八蛋,老娘不会放过你的……”李仙儿大声骂道。biqubao.com “李仙儿,加入为民医馆,把那小子的医馆搞垮,给他一个狠狠的教训……”秦川好言劝说她,希望拉她入为民医馆。 “对,没错,一定要狠狠教训陆云,只有这样,才能出一口恶气……”李仙儿被怨恨冲昏了头脑。 “好,我愿意加入为民医馆,不过,工资要和你们一样……”李仙儿想了想,回答道。 “没问题,这件事包在我身上……”秦川拍着胸脯道。 “陆云,我告诉你,老娘不侍候你了,你敢扇我耳光,我要让你负出应有的代价……”李仙儿恨陆云入骨。 陆云打了李仙儿耳光,也觉得自己有点冲动,下午1点,给李仙儿打去电话,李仙儿一看是陆云的电话,直接挂断,一连拒接了好几次电话。 陆云见她正在气头上,只好作罢,打算等下午她上班后,抽时间和她解释。 下午上班时,不见李仙儿来上班,直到下午四点时,李仙儿才气呼呼地来到医馆,此时,医馆里排起了长龙,陆云正在坐诊,看到李仙儿后,笑着说:“李仙儿,你来了,快坐诊吧,这会病人不少。” 李仙儿扫视众人一眼,掏出一张辞职信,甩在桌上:“我要辞职,这是辞职信。” 众人见状,都投来了异样的目光。 陆云没想到李仙儿会辞职,看来,她是真生气了。 不等陆云说话,李仙儿已经转身离开。 排队看病的患者交头接耳,小声议论起来。 冷若寒等人也看到了这一幕,感觉李仙儿在胡闹,陆云只是打她一巴掌,她就要辞职,心眼也太小了吧。 大乔对冷若寒小声道:“如果,她没有瞧不起天娜姐,公子也不会打她。” “像她这种女人,就应该好好教训,公子并没有错。”冷若寒也帮着陆云说话。 晚上下班后,陆云又给李仙儿打去电话,依然被拒接。 深夜,宋家,宋天佑书房内,宋天佑正和儿子宋庆书,孙子,宋一哲,宋辉商议事情。 上次宋天佑差点丢掉医馆,心里十分恨陆云和马占元,马占元是个恶人,宋天佑不敢动他,可是,陆云就不一样的,自己一定不能让他在京城站稳脚跟。 要想把他赶出京城,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的医馆倒闭关门,这样一来,他就会知难而退。 宋天佑喝了一口茶,扫视众人一眼:“你们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让陆云的医馆倒闭。” 宋庆书,宋一哲,宋辉互相对视一眼,都摇摇头,表示没有好主意。 “饭桶,看看你们,除了一天花天酒地,还会什么?”宋天佑指点着他们脑袋训斥道。 “爸,上次王家帮我们解了围,我们能不能再请王家帮忙,暗中杀掉陆云。”宋庆书想了想道。 宋天佑狠狠瞪了宋庆书一眼:“我们和陆云还没有到那种地步,我们现在要合法与之竞争。” 宋一哲和宋辉在火车站与陆云发生过争执,并不知道爷爷要对付的就是陆云。 “爷爷,明天上午,我们可以搞促销活动,来抢占患者。”宋一哲开口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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