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一身红嫁衣的姜末与,坐在镜子前,打量着自己脸上精致的妆容: “人,请来了吗?” “没有?”新买来的丫鬟春桃,低着头小声说道。 姜末与没生气。 结果她早就知道了,所以没什么好生气的。 “迎亲的队伍呢?”姜末与的声音依然很淡,“府中今日来了多少人。” 春桃有些踌躇,咬了咬嘴唇,吞吞吐吐: “没……没人!” 姜末与嘴角勾起一抹自嘲,这些人,还真是现实啊。 必定是看到四皇子府没任何张灯结彩,便不来了,装都不装一下。 低敛着眉,“给我盖上红盖头,扶我出去!” 今日,是她的大喜日子,该高兴。 她高兴,自己的敌人就笑不出来,很好。 …… “这是成亲吗?真够寒酸的,亏还是前首辅家的大小姐呢,比普通人家的嫁娶还不如。” “对啊,没唢呐,没送亲队伍,就一个花轿,而且新郎官也不是四皇子,这是娶妾吧,娶妻,谁家会这么寒酸?” “别说,有些人啊,自作孽不可活,怪得了谁?我可都听说了,姜首辅早就放弃了这个女儿,被娘家放弃的女儿,能好到那去?” “不过你们看她身后的一箱箱嫁妆,四皇子娶她,也值啊。” …… 围观的人,看着眼前的迎亲队伍,忍不住指指点点起来。 议论声很大,大到的姜末与一字不落的听完。 只可惜,现在的她无动于衷。 她眼神冷得可怕,只会拖她后腿的亲人,不要也罢。 不是他们不要自己,是自己不要他们。 寒酸,又如何。 完成了今天的流程,她就是皇子妃了,以后,没人敢看不起自己。 在人群中看着这迎亲队伍的林九娘等人,脸上的嘲讽渐深。 “娘,你说这四皇子是什么意思?”林可妮低声问道: “他没亲自去迎娶就算了,而且唢呐也没有,这根本就不像是娶妻,太寒酸了。” “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林九娘嘴角轻勾: “我也挺好奇这四皇子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而这样的一个出嫁方式,姜末与竟没说话,有意思。 怪不得徐聿说,今日白天她走不了。 秦野,到底在玩什么。 一旁抱着剑的林俐,冷冷地建议道,“就你这招灾的体质,我觉得这热闹还是不要去看的好。” 林九娘“……” 果然,不带林俐出门,她就要对自己阴阳怪气。 愁苦着脸,“林俐啊,那,那我听你的。 咱们不去看热闹了,行吗?” 哼! 林俐扭开头,不想看她。 又自己跑去冒险,不带她,不想伺候。 “林俐,”林九娘干巴巴的凑上去,一脸的讨好: “可妮需要你,她要在京城打理生意,身边总不好跟着个男人吧? 所以,只能委屈你跟着可妮了,我敢跟你保证,跟着可妮,一点都不无聊,真的。” 林俐鄙视,“你就尽情的忽悠。” 自己信她个鬼。 林九娘郁闷,为什么就没人相信她? 她这是去做小偷,偷偷摸摸地去,偷了就跑。 而在京城的可妮,可是要帮她吸引火力的,怎么说也是可妮这边精彩啊。 正想着法子哄林俐开心,秦来福来了。 一开口,便是他主子请她过府。 “不去,”林九娘拒绝,没看到她在哄人吗? 秦来福“……” 这么直截了当拒绝他主子邀请的,恐怕也就只有安庆郡主。 她,还真的是有恃无恐。 忍不住愁苦着脸,“安庆郡主,你不去,我主子会砍了我的脑袋。” “这不是挺好的吗?红色的鲜血为他的婚礼献礼,不要太棒。”林九娘一脸的不正经,“记得帮我跟你主子说声‘我祝他新婚快乐、白头偕老、早生贵子’。说完了,你可以走了。” 秦来福“……” 说真的吗? 婚礼见血,这兆头可不好。 这祝福,能让主子抓狂。 叹气,“安庆郡主,你说吧,要怎样,你才肯去?” “哄她开心,”林九娘伸手往林俐一指。 秦来福顺势看过去,然后默默地挪开眼,这位更恐怖,他哄不了。 哭丧着脸,“安庆郡主,我是说真的,你若不去,我肯定会死。 求求你,救救我!” 林九娘挑眉,“秦管家,瞧你说的。 你可是皇子府的管家,你若没做错事,谁敢杀你!你别逗我了。” “有,四皇子会杀了我,”秦来福眼巴巴的看着她: “安庆郡主,求你帮帮我。” “这样啊,也不是不行,”林九娘摸着下巴,“那你又得帮我做一件事了。” “说!”秦来福激动。 只要人去,别说一件,十件他都答应。 林九娘嘴角轻勾,伸出手指头勾了勾,示意他靠过来。 在他靠过来时,在他耳旁轻声说了起来。 而秦来福听完之后,脸直接拉长,一副想哭的样子: “安庆郡主,我若做了,主子不会放过我的。” “无所谓,那你现在回去让你主子杀了你去,我无所谓,”林九娘扬了扬眉。 秦来福犹豫了许久,才咬牙: “好,这事我做了,安庆郡主你赶紧去吧,再不去,就要来不及了。” 得到林九娘的同意,秦来福便匆匆离开。 “娘,你相信他吗?”林可妮皱眉: “能做到四皇子管家的人,怎么瞧着脑子笨笨的?我感觉他在扮猪吃老虎。” “眼神不错,”林九娘嘴角轻勾。 “这货,装猪呢,不过,让他随便装去,相互利用而已。” 林可妮点头,也是。 林九娘伸手挽住类林俐的手臂,兴趣盎然,“还生气呢? 走,我带你去搅黄了姜末与的婚礼。 不对,应该是让她心想事成。” 林俐翻了个白眼,“你若被人追杀,我可不会救你。” “嘿嘿,你可舍不得我受伤,”林九娘笑得像个老狐狸,“毕竟我这么善良,对不对?” 这脸皮…… 刀都砍不破。 林俐嫌弃,“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娘,你意思是姜末与想逃婚?”林可妮好奇。 她听她娘这话,她没理解错吧? “错,她不会逃婚,反而她很想这亲事成真,”林九娘挑眉: “想逃婚的,是秦野。 这货,是想让我过去,然后借我名头,光明正大地逃婚呢。” 所以,怎么能让他如愿? “什么?”林可妮一脸不可思议,“这不可能吧?” 她怎么感觉林俐说对了,她娘就爱往自己脸上贴金。 “没有不可能,”林九娘摇头,脸上多了一抹讽刺: “你真以为秦野会心甘情愿娶那女人?错了,那疯子根本就不想娶姜末与。” “那他为什么要娶?”林可妮不解。 “他的生母身份再低,但也是皇帝之子,身份尊贵。 他若不愿意娶,谁能逼迫得了他?” “把柄,”林九娘笑了,“秦野有把柄落在了姜末与手里,所以他不得不娶姜末与。” 猜测虽感觉不靠谱,但这却也是最合理的解释。 林可妮摇头,“娘,那还是别去了,让他们狗咬狗算了。” 她娘让秦来福做的事情,目的她懂。 但这目的,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现,所以没必要掺和进去。 “傻,你真以为我能置身事外?”林九娘摇头: “那疯子,就算豁出去,也会拉我入坑,所以,走吧,避不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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