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顾如璋现在还怀有身孕,她的婚礼也快到了。 和程耀盛在一起三年时间,也快满三十岁了,这次孩子是个意外,可顾如璋想把孩子留下。 程耀盛这才转正,开始筹办婚礼。 等到徐小花从安县回来,就能赶上顾如璋的婚礼了。 两人这好姐妹的,婚礼时间也差不多。 去往安县的路上,两人坐的软卧倒是没觉得多累,只是再回到这片土地,徐小花还是感触良多。 算一算从徐小花考上大学开始,已经离开了七年。 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样子,这趟回去,徐小花还打算去知青点看一看。 之前没条件,这一趟她还想拍一些照片,纪念曾经的生活。 “定兴,你妈妈会不会不喜欢我?” 徐小花说实话,这辈子并没有受多少苦。 小时候她虽然要照顾弟妹,可爸妈对她都很好,当初下乡也是迫不得已。 下乡后的日子虽然辛苦,可有如璋一路照顾着她,之后她的人生可谓是一帆风顺。 如璋给她安排了人人都羡慕的工厂工作,就连高考也是在如璋的提醒下才让她取得这么优异的成绩。 毕业后被人算计,被男朋友背叛,分配到穷乡僻壤的地方上班。 还是如璋直接把她带走,去到广市工作。 虽然其中有所波折,可整体来说,徐小花的日子过得很不错。 她之前的生活一直有人照看着,可迈入到婚姻中,又是一个新的领域。 她也不知道跟王定兴的母亲接触会如何。 “你不用担心,妈妈虽然眼睛失明,可还不需要人照顾。 家里的情况我跟你说过的,你不要担心。” 王定兴出来这么多年,在家里也只是说出来打工,并没有透露开店的事。 他对自己的妈妈和弟弟很了解,如果知道他赚钱了,肯定会对他有所求。 不是他不愿意帮助,而是他这个弟弟不值得而已。 王定兴已经计划好,要是弟弟愿意照顾他每年都会寄钱回来。 要是弟弟不愿意照顾母亲,他会把人接到广市去,请人照顾就好。 反正他不会让徐小花插手照顾的事,两人工作都挺忙的。 火车行驶了几天,终于是再次踏上安县的土地。 这还没下火车呢,徐小花都冷得直打哆嗦。 在广市生活几年时间,她是真不适应安县的气温。 王定兴给她带好帽子手套,行李全都由他提着,勾起媳妇的手臂就下了火车。 虽然安县的天是冷的,可王定兴的心却是一片火热。 今天还下着大雪了,两人的出现并没有亲人来迎接。 对于这一点徐小花虽然心中有所猜测,可还是有些不舒服。 不过这么冷的天也是能理解的。 要换她也不想这大冷天的出门。 两人出了火车站就有王定兴的朋友开车来接他们。 这个朋友是王定兴的好哥们,从王定兴倒卖开始就一起做生意。 当初王定兴要去广市发展,这个朋友虽然没有一起去,可很多货也是从王定兴这里拿的,在安县可是没少赚钱。 对于徐小花他也是认识,直接叫了一声嫂子,让徐小花很是受用。 三人上了车才觉得冷意消退了一些。 “定兴哥,我家里给你和嫂子准备了饭菜,就等你们来了。” “行呀!可是让你破费了。” “破费什么呀!你和嫂子能来,我还怕招待不周了。” 王定兴和徐小花原本是商定直接回家的。 可见家里没人过来接他们,估计家里也没准备伙食,便直接去了朋友家。 一餐饭吃下来,朋友之间的关系又拉近了不少。 随后告别朋友,回到了纺织厂的家属楼。 再次看到纺织厂,徐小花还都是满满的回忆。 路上遇上熟人,见到他们俩走到了一起,都大感震惊。 徐小花还见到了陈圆,之前在工厂除了顾如璋和王红外,就属陈圆和她的关系近了。 见到徐小花,陈圆也很吃惊,看徐小花的穿衣打扮,让陈圆有些嫉妒。 这身上的料子一看就不便宜,她之前都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款式。 徐小花的衣服还是在香江时,顾如璋给她买的羽绒服,款式保暖好看,别说在安县了,就是在广市也很少见。 除了衣服外,就是徐小花的皮肤状态,也不是陈圆能比的。 陈圆的岁数和徐小花差不多,可她长年在车间劳作,又生了孩子。 不管是气色还是皮肤状态都无法跟徐小花相比,看到还这么年轻的徐小花,陈圆是很吃醋的。 又看到她身边站着的王定兴,两人这亲密的程度,没想到过去这么多年,徐小花还是跟王定兴好上了。 这读了大学也不怎么样嘛,还不是找了王定兴这么个老公。 陈圆她也是找了一个工厂的工人,可谁让王定兴没有工作了,自认为还是高他们一筹的。 “圆圆,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徐小花虽然和陈圆这么多年没联系,可见到曾经的朋友,她还是很开心的。 “我能有什么不好的,你们这是在一起了?” “嗯,我们这次回来就是办婚礼的。” “啧啧啧,徐小花,你好歹是个大学生,怎么挑来挑去的,还是跟王定兴在一起了。 你之前不是跟我说过,对他没兴趣的吗?” 圆圆因为心中对徐小花的嫉妒,这会子说出来的话可是有些难听。 既贬低了徐小花,又给两人之间的关系上了眼药。 毕竟徐小花之前是真不喜欢王定兴。 听了她的话,徐小花大感震惊。 就算她再迟钝,也知道陈圆这话有挑拨的意思。 好在她对王定兴还是很有信心的。 王定兴确实没有被陈圆挑拨到,他也知道,以前小花对他只是普通同事的关系。 要不是他英雄救美,又追求了半年的时间才把人拿下,估计小花还不会同意。 他求了这么多年的媳妇,好不容易转正,怎么可能被人三言两语的挑拨了。 “以前是我单相思,现在我们是修成正果了。 陈圆同志你要是愿意来喝一杯喜酒我们欢迎,要是不会说话就闭嘴。” 自家媳妇被人欺负,王定兴当然要出面维护了。 他这不客气的话,让陈圆很是恼火,就在她还想开口反驳点什么的时候。 倒是一旁和他们认识的人都出来祝贺。 这倒是让陈圆再不好说下去,只能是先走了。 等到人群散去,徐小花看着陈圆走远的背影,摇摇头离开。 看来以前还是她太傻了,以为的朋友又哪里是朋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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