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现在有钱,又有女朋友,以后孩子还不是能生几个生几个。 最后何友芳孩子的抚养权拿到手中,不过钱并没有拿到多少。 为了能早点离婚,她也不愿意再跟曹德文这样的人有任何的牵扯。 离开后孙山和刘韬还想着一起出钱给何友芳再开个瓜子店。 不过被何友芳给拒绝了。 不能因为她的事牵连两人,对于以后的生活何友芳已经有了打算。 孙山和刘韬见何友芳不愿意,也没多勉强,两人都给了何友芳一笔钱,至少让她的生活有了保障。 后来曹德文再换个地方开瓜子店,不管是采购还是售卖都不顺利,前期投入的钱都打了水漂。 这些都归纳于孙山和刘韬的出力,他们这也算是为何友芳出气了。 至于何友芳最后当了保姆,是孙山和刘韬都没想到的。 两人不想她这么辛苦,可何友芳确是固执的不想麻烦他们。 两人也只能作罢,不过还是让何友芳有困难了跟他们说。 没有何友芳,就没有他们的今天。 对于这两个小兄弟,何友芳也很感动,这不比曹德文有情有义多了。 何友芳去做保姆,工资还不低了,去到的是一个外国家庭。 在这一家工作虽然有很多生活上的不同,可这家的女主人对她很好。 会跟她说起很多国外的事,也让何友芳大开眼界。 随后她更是自学了外文,不管是为了更好的跟雇主交流,还是为了想去国外看一看。 总之她开始学习了外文。 有女主人的帮助,她的口语水平也是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就这一年的时间,何友芳就能用外语和雇主沟通交流。 可谓是进步很大,也是她用心学习。 一年后这对外国夫妻回到了自己的国家,临走前还把何友芳介绍给了,他们一位刚刚来广市的朋友威尔。 威尔刚刚来广市,到了这边语音都不通,而何友芳懂得外文,很快两人通过语言熟络了起来。 威尔生活中很依赖何友芳,随着相处,他对于这位勤奋贤惠的中国女人有了很大的好感。 一次威尔在家办公,正为一份文件发愁时,何友芳倒是给出了不少的建议。 越是听,威尔越是惊艳。 他怎么都没想到何友芳不仅生活中是个有趣的人,就连工作上也有她独特的见解。 越是相处,他越是觉得何友芳是他的缪斯。 没过多久,威尔就向何友芳表白了。 这一表白可是把何友芳给吓一跳,从上一段婚姻走出的她其实是有些自卑的。 她觉得就是因为她不够漂亮,又没学历才会被曹德文如此嫌弃。 和威尔相处的在这段时间她很开心,因为威尔对她很是尊重,不会因为她是保姆的身份对她呵斥。 在他看来保姆就是一份工作,不存在身份的高低贵贱。 相处中何友芳难免也会被帅气,有才,又有些冒失可爱的威尔吸引。 可她根本不觉得自己配得上威尔。 他应该找一位身份和学识都配得上他的女人成婚。 告白的第二天何友芳就辞去了威尔家的工作。 原本以为两人不会再有交集时,是威尔的坚持打消了何友芳所有的顾虑。 就连她的孩子都让她试一试。 何友芳虽然传统,可看她做生意,学英语的事就能看出她骨子里也是有种向上的狠劲。 最后她给了威尔机会,也是给了自己机会。 两人的相处很浪漫,很开心,何友芳的状态也是越来越好。 威尔在这段感情中给了她足够的自信和尊重。 让何友芳知道一段感情中不再是她单人的付出,她也体会到被呵护被尊重平等的对待。 随着威尔在广市的工作交接,何友芳带着孩子跟着他一起出了国。 在外国他们结了婚,威尔把她的孩子也当成自己的孩子宠爱。 何友芳最后也为威尔生了一个孩子,他们这个家庭是越过越幸福。 随着中国发展越来越好,威尔倒是主动请缨去到了国内。 这才有了顾如璋和何友芳的相遇。 听到何友芳的讲述,虽然只是一些只言片语,可也能听出何友芳每一步走来都十分的不容易。 “恭喜你了友芳姐,于春福后来也去过国外,你们联系过吗?” 于春福是通过考试,由国家出资培养出国的。 “有的,我们一直有联系,她也是去年回的国。” “那我们有机会一起聚一聚,谭越美还经常跟我说很想你了。” “好呀!我也很想你们。” 宴会结束没两天,四人约在了一家饭店吃饭。 谭越美和顾如璋一样,见到何友芳的变化还真大。 不过大家也是越来越好了。 四人聊起了以前一起摆摊的事,还有瓜子店的事,还真是回忆满满呀! 也就在这时酒店的服务员上前来给他们端菜。 一旁的谭越美惊讶道: “曹德文。” 众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看向端菜的人,还真是曹德文。 不过对比之前,他苍老消瘦了不少。 对比何友芳更像是两代人一般。 曹德文也好像是认出了他们,特别是还看到大变样的何友芳。 自卑感涌上心头,硬着头皮把饭菜放下后他就离开了。 桌上的四人也没开口跟他说话。 等到曹德文走后,三人的目光又放在了何友芳身上。 这倒是让何友芳有些不自在。 最后只能摊摊手。 “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对于他的事并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意外。” 在她看来曹德文这样自私的人,如果有点本事还好,像他这种没本事的,下场不会太好。 见何友芳并不在意,另外三人也默契的没有提他。 两人没离婚之前三人就看不上曹德文,就更何况现在了。 等到聚餐结束,刚出了店门一辆轿车就停在了何友芳面前。 威尔从车上下来,给了何友芳一个亲吻,随后更是给她打开了车门。 这一幕可是羡煞旁人,更是让不远处观察的曹德文看得心酸。 只是不等他伤感,就有同事催促着他去上菜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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