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徐小花你以为你是京市来的高材生,就能拿辞职威胁我吗? 只要你们今天跟我认错,我可以既往不咎。” 方馆长怎么舍得就这样放徐小花走,先不说他对徐小花的觊觎之心。 就是徐小花的文采也是他很需要的。 前几天他拿着徐小花润笔的文稿去开会,还得到了领导的夸奖,说他的发言越来越有水平了。 到底是京市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学生,随便写的一篇文章都能让他在领导面前留下好印象。 不管于公于私他都不希望徐小花离开。 “道歉?我们为什么要道歉,难道不是你心怀不轨嘛。 打量着你这点心思谁看不明白了。 别磨磨蹭蹭了,要么辞职要么给我放假。” 徐小花到了此刻也不管他是不是领导了。 有顾如璋给她撑腰,她腰杆子也硬气了起来。 “你..... 好好好,你都被分配到我们这来了,我倒是要看看你没了我这里的工作,还能去哪里。 以后有你后悔的时候,到时候你想回来可没这么轻松了。” 这年头的工作可没那么好找,以他对徐小花的了解,要是有能力也分配不到他这里来了。 以后要是想回来,就得答应他的要求才行。 “这就不劳烦你费心了,早点办手续吧。” 两人的态度彻底让方馆长动了真火,很快辞职的手续就办了下来。 第二天两人就高高兴兴的走了,只留文馆长心中十分的不甘心。 心中甚至还想着徐小花找不到工作回来求他的样子。 只是很可惜,这一切都不会按照他的预料发生。 在这边两人没有关系,回去的时候只能坐普通的硬座。 和不少人挤在一个车厢,好在是冬天并没有什么难闻的气味。 顾如璋身体素质好倒也适应了下来,徐小花也只是觉得坐久了身体有些疲累。 “如璋,你是去自己公司上班还是去学校分配的工厂上班?” 徐小花此刻的心情很是放松,出于对顾如璋的信任,她对工作的事并没有多想。 相信如璋会给她安排好一切的,此刻倒是吃着苹果,询问起顾如璋的工作安排来。 “先去学校安排的工厂转转,要是没什么特别的,工作一段时间后我就辞职。” 对于徐小花顾如璋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把她的想法都说了出来。 “也是,你的香南电子厂都这么红火了,是没必要去到其它工厂。 对了,学校给你分配的工厂什么时候报到呀!” 她都上班有段时间了,就算学校不一样,如璋也应该差不多要上班才对。 “就在这两天,还不是因为你的事得推迟几天报道。” 顾如璋耸耸肩无奈的说道。 “如璋,你对我最好了。” 徐小花也知道是她的事耽误了如璋的时间,怯生生的讨好着。 “知道我对你好就行,到了广市我给你安排好工作,你可得好好工作才是。” “那是自然,你就等着我给你涨脸吧。” 两人一路闲聊着,可再多的话在这一段路程中也说完了。 晃晃悠悠的终于是几天后回到了广市。 这一路上顾如璋一有空就教徐小花说广市话,再加之她去过香江几次,也有了一定的基础。 虽然说得还不流利,可一些常用的话语她还是能听懂。 到了广市语音这一块肯定要好好学学,到底年轻,学这个倒是不难。 两人下了火车,外面早就有司机在等她们了。 就在她们往外走时,一道声音打断了两人的步伐。 “徐小花,小花同志。” 徐小花正走着路就听到有人在叫她。 还不等她在人群中寻找声音源头时,就见到一个男人朝着她的方向走来。 手上还提着两个大大的编织袋,鼓鼓囊囊的,一看就装了不少东西。 来人是个身穿驼色皮衣,还戴着一个蛤蟆镜的男人。 见到徐小花,脸上都是欣喜之色。 徐小花对于这样的装扮很陌生,在广市她也只认识顾如璋,这人是谁? 怎么一副跟她很熟的样子。 王定兴是怎么都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徐小花。 见到她一脸疑惑的样子的,连忙把脸上的蛤蟆镜给摘了下来。 蛤蟆镜一摘,一张熟悉的脸就出现在徐小花面前。 她只思索了两秒就叫出了一个名字。 “王定兴?你是王定兴?” “是我呀!小花同志,好久不见,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王定兴见到徐小花认出了他,心中别提多开心了。 眼中,心中全都是他心心念念的人。 就连站在徐小花的身旁的顾如璋,完完全全的被他忽略。 老练平静了多年的一颗心,也因为她又重新跳动起来。 这种喜悦是比他赚到钱还要高兴的事。 “是挺巧的,你怎么来广市了?你这是要去搭车吗?可别错过了火车。” 徐小花虽然惊讶于会遇见王定兴,不过看他提着这么多东西,明显是要去赶火车的。 “回去什么时候都行,我能请你吃饭吗?你这几年过得好吗?” 王定兴的几个问题问得都挺尴尬的,让小花想起了她离开安县时的那一幕。 那时候她听到王定兴的表白还挺错愕的,想着两人之后不会再有交集。 没想到茫茫人海中,他们这样都能遇上。 顾如璋到了此刻也认出这个男人是谁。 之前她还怕小花会跟他谈对象了,那时候她是持反对意见的。 没想到几年不见,这人的变化还真大,不过对于小花的心好像没变。 “既然是之前的朋友,那不如一起吃饭吧。” 顾如璋提议着,小花也没反对,最后王定兴跟着两人一起走了。 也不管马上就要开走的火车,什么事也没他再遇到小花同志重要。 虽然他手中的货早点回去能卖得更好,可他不想再错过小花了。 一出来,顾如璋就找到了来接她们的汽车。 王定兴没想到她们出行都是乘坐汽车。 价格贵不说,普通人根本就买不到。 心中原本升起的那点心思,又隐忍了不少。 最近几年,王定兴发展得很不错,他现在也是妥妥的万元户了。 至于他为什么能赚到这么多钱,和他的手艺还有广市有关。 因为他技术过硬,也会私底下接下不少工厂的维修工作,这里就有一笔收入。 不过这样的事终究是纸包不住火,他私底下替人维修的事还是让人捅了出来。 因为有他师父求情倒是只记了一笔,要是再犯肯定会有惩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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