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阮宁语气稍显冷淡的回了声。 此前,两家有意联姻。 但因不知联荣最后由两兄弟哪个当家,所以,老爸和二叔商量之后,便禁止她提前做出选择。 去年末,联荣的争夺大抵已定,张万星再无回归的可能。 甚至以后想回一趟高海,都比较难了。 而后,两家将订婚日期,迅速的正式敲定下来。 宣布这日期,就等同于爱信做出了选择,她当然不会再去香港触霉头。 何况,认真比较起来,张万星更让她觉得危险。 以前每次去香港,她都会把吕伍妹、小欣她们全带上。 “这件事,是爱信对不起你,也是我们对你不起!可,谁叫你姓阮呢,且又是我的女儿。” 阮老大将阮宁脸上的细微表情,尽收眼底。 言语之中,透露着浓重歉意。 瞧阮宁似要开口,他摆摆手给打断。 后又继续说,“当初,这主意虽然是你二叔提出来的,但最后,还是自己做的决定!所以,你也不用全怪到他一个人头上。” “爸,这都是过去的事儿了。” “在别人那,或许能过去能翻篇,但你是我女儿,难道我还不清楚你的脾气!” 说着,阮老大摇摇头,“你是觉得不好怪我,才一直那么针对你二叔,对不对。要是真能过去,也不会每次碰见都闹得鸡飞狗跳了。” 阮宁皱眉,“爸,是二叔一直针对我!不论做什么事,他都要横插一杠子,情愿将事办砸,也不让我做成。像这次宁园,但凡用一点爱信的资金,怕是都要到二叔手底下去了。” 阮老大闻声,只是笑了笑。 这事绝不会如女儿说的那么“无助”! 不过,这两年,靠着此前对白云广场投资,以及含山歌带厂,特别是如今肉眼可见壮大的宁园,无限广阔的前景,让女儿腰板越来越硬气,和老二也变得更加针锋相对。 正如此,老二才处心积虑想要将宁园纳入旗下。 见女儿态度强硬,还想另外搞个类似的,被他训斥一顿,才悻悻的打消念头。 “你二叔,只是观念守旧,觉得女人家不该管公司的事……” 阮宁立即冷笑,“呵呵,不止是观念守旧吧,我看他是想把我早点赶出去,好给小豪挪地方!” “……” 提及这个名字,阮老大稍显尴尬的往车窗外看了下。 小豪,也叫阮豪。 年轻时,他的想法和老二如出一辙,在这上面,很守旧、很固执。 生下小宁后,一直很想再要个儿子。 待创立爱信,公司一天天的壮大,他的念想就更重了,甚至焦虑到吃睡不安的地步。 他妻子却因身体缘故,恰恰又不能生了。 后来,在老二暗中牵线下,认识了小豪他妈…… 妻子知道,大闹几次,最后不得不接受这现实。 然,接受是接受,却不允许他以后再见小豪他妈。 至于孩子,只要不带回家,不在跟前露面,妻子也就装知不道。 没儿子之前,他一直是心心念念。 可真等小豪生下来,有了儿子后,他也没觉得怎么样。 甚至坚定了念头,想要将爱信,在不久的将来交到女儿手中。 但,老二始终认为,爱信是阮家的,也自然要姓阮才行! 老二之所以和张建豪私交甚好,打得火热,有一大部分原因,就是想让女儿早点嫁出去。 如此,以后就能“名正言顺”将小豪接回来,当成阮家接班人培养了。 “小豪现在只初中,我打算等他再大些,高中毕业吧,就送去国外读书。等离得远了,你二叔也就不会再瞎琢磨了。” 阮宁微微惊讶的转过脸。 以前每次提小豪,她老爸总是顾左右而言,这还是第一次明确表达态度。 “这事,你不要和二叔提,免得他又不知要闹出什么事!” 阮老大回过头,转而道,“那时要将你嫁入张家,除了两家公司合作上的考量,也是真觉得,张家兄弟俩是不可多得的才俊,前途不可限量。当然,到现在,我也这么觉得。” “呵呵!” 阮宁嗤声,她以前也曾这么认为过。 “你别不信。胜华电子的随身听受挫,但张建豪很快调整了策略,准备依靠联荣的雄厚资金,转而去摘白云广场打下的市场果子。所以说,这场他和秦向河的争斗,真说好谁输谁赢。直白点,张建豪背靠联荣,可以输很多次。” 阮老大语气认真着。 “而秦向河,看着,锦湖旗下的各个公司,都发展的很好。可一旦有一家跟不上,或者出什么问题,很容易会出现资金链的断裂。最关键的,有联荣、百安,以及龙久集团这样盯着锦湖发展了的庞然大物。” 阮宁神情变得稍稍肃整起来。 知道,她老爸说的这些,并不是空穴来风。 一个新兴公司在市场上获得巨大成功,尤其是集团公司这种规模,必然会影响到既定利益者,而且,越成功,那些有能力的大公司,就越加眼红。 阮老大则继续道,“便是我们,只要找到机会,也会扑锦湖身上咬一口,好壮大自己。这也就是说,秦向河输上一次,对锦湖而言都将是重大挫折,甚至于,是致命的。” 阮宁依旧皱眉,没搞懂她老板说这些的意思。 “还有张万星,早年间,孤身一人闯荡香港,创办了永星集团。别人都说,爱信和百安火并,才让联荣渔翁得利,才发展到今天的规模,还一跃成了三家之首。是,或有这些因素在内,但主要的,还是靠张万星在香港给联荣输血。” 阮老大将先前收起的报纸,打开来。 翻到一个版面,递到阮宁手中。 只见报纸上,赫然写着香港永星和龙久集团投资合作的新闻。 阮老大感叹一声,“到如今,靠着张万星打拼,以及借助香港繁荣经济的东风,永星集团的规模,虽比不上联荣,但也相差不远了。关键,谁都能看出,香港永星的成就,不光止步于此!”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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