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广荣,高海本地人。 大前年中专毕业,学校给分了单位。 结果,只做了一年工,那家瓷器厂就黄了。 转去玻璃厂。 又一年,玻璃厂也黄了 本说今年过完年,就出去找工作的,却在家里一呆就是几个月,整天和同学要么混录像厅,要么混游戏厅。 他后来觉得,不能再混下去了。 再这么混,人就混坏了。 决定要脚踏实地。 恰好,那段时间报纸、电视到处在宣传《全民好声音》。 他一直就喜欢听歌,唱得……自认也挺好听。 以前要想当歌星,还要去考学校上声乐课什么的。 现在好了。 《全民好声音》声称可以实现普通人的梦想,也就是一般人,也能去当歌星! 只要唱的好听,就能比赛晋级。 最后不仅可以拿到高额奖金,还能认识明星导师。 崔广荣最想加入孙晴的导师队。 因为他很喜欢孙晴。 记得第一次看鹿白十三香广告时,当场就傻眼了。 怎么会有那么好看的女生! 此后,不论是孙晴演的电影还是电视剧,他都必看。 连那些电视台节目和采访都不错过。 所以,即便为了帮喜欢的大明星获得导师队胜利,他也要去参加全民好声音。 高海区第一轮筛选赛,他特地打扮一番,又叫上要好朋友,去给自己加油助威。 然后,他就被耳朵有问题的评委给刷下去。 反而是他那朋友,说上去唱一下试试,竟然通过了,还一路杀进了正式比赛。 这找谁说理去! 幸好,不是有人说过吗。 上帝关上一扇门,就必然会为你留着一扇窗。 星途稍稍不顺,但人生却峰回路转。 他爸妈一直是在街边卖油墩子和油豆腐线粉汤的,后来生意不错,就在街口盘了个小门脸。 暑假时,白云广场一个什么招商部的员工,来到店里,正在找高海那些做的很地道的小吃,请去白云大楼开店,听别人说他们家油墩子很有名,所以就来请了。 他起初认为很不靠谱。 卖油墩子能进商场里卖? 还是像易联大百货和百安百货那样的地方,关键,谁会去那里吃这个啊! 被爸妈叮嘱,他就特地往白云大楼跑了一趟。 好家伙! 白云大楼比易联大百货和百安百货还要大,而且,光投资就是三个亿。 这是怎样的概念…… 总之,跟油墩子一点不搭边。 他回家立刻打消爸妈搬店的念头。 没多久,那个白云公司的员工又找上门,说他家小吃很有名,商场在门店租金、装修费、管理费这些上,可以给与最大优惠。 而且,若是没有钱的话,还可以给一笔免息的商铺专用贷款,也能让他家把小吃店开的大些。 崔广荣想也没想,替爸妈给拒绝了。 没过一周,忽然传出消息,说旧街道准备拆掉改建,而他家的小吃店,首当其冲。 本着死马当活马医。 反正,用的是白云广场提供的资金,于是就搬了进去,租赁的店铺,也比之前街边小吃店大了两、三倍。 可看着生活广场里,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连摩托车汽车什么的都有,越临近开业,越是忐忑不安。 终于。 白云广场开业。 那天他换上了一身新行头,爸妈则在商场工作人员建议下,换了新围裙新袖套这些,说是保持店面干净卫生,才能招揽更多顾客。 得知孙晴会出现在汇演舞台上,他就对爸妈说,看望表演再回店里帮忙。 之后,他就看到了终生难忘的拥堵场面。 都不是人山人海能形容了的了! 等他看完孙晴演出,心满意足准备回商场时,发现根本挤不进去。 最后没法,就只能从商场一旁停车场进去,再从内部楼梯一点点往上爬。 因此,让他幸运的在大楼侧边小停车场,又一次看到了大明星孙晴。 想上去要个签名照,再趁机握握手的。 很可惜,孙晴当时在经纪人陪同下,正和一个高大青年聊着什么。 虽然只背影,但他一眼就看出那青年不是什么好人! 因为,离那么远都看到孙晴的眼圈红红的。 不等他多看,就被停车场入口一群保安给瞪走了。 等再回到他家小吃店,发现,这里拥挤程度丝毫不比楼下弱。 也不光单单他们家,两边的店铺都是如此,尤其是那家最大的“纪锅子”,人多的不像话,还专门发个纸条,说是排号吃饭! 他至此才后悔,早知道,让爸妈多跟商场借点,把店开得再大些,就好了,肯定会挣的更多。 即使如此。 这两个月来,小吃店挣的钱,比当初开在街口多了几倍。 有了底气,爸妈便也再次支持他理想了! 崔广荣决定了,往后几个月,白天去店里帮帮忙,晚上回家就勤学苦练,多听听歌,锻炼锻炼乐感,明年《全民好声音》再大显身手,誓要给全国观众一个小小震撼。 听歌,装备要跟上才行。 上学时,他是用家里很大的老式收音机,后来,爱鹿电子出了小型机,且还是他最欢喜的孙晴打的广告,那还有什么犹豫的! 但到现在,发现又不方便了。 从家里去白云广场,路程较远,来回都要坐公交车。 坐车这空当,他完全可以拿来“勤学苦练”啊,可,爱鹿小型机再小,也不能总扛着听吧。 于是,他将目光瞄向了传说中的随身听。 在听了日本随身听的价格后,又立刻打消念头,他宁愿每天抗着爱鹿小型机满街跑。 在这种情况下。 兴顺和胜华的随身听之争,吵到了高海,据说,价格会比日本的那些便宜很多。 期盼那么久,今天,就是两家产品发售的日子。 而离他家不太远,就有一家电器商店,里面有很多燕舞的产品。 前几天,这家店就外头贴了广告,说是今天上午,正式对外售卖兴顺随身听! 吃完早饭,爸妈赶去小吃店,他则揣着这两月在店里忙活,家里给发的工资,准备去买一台梦寐以求的随身听。 这样,他的歌,就能练得更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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