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稿中,请半个小时后再看哈,见谅!!! 环东和联荣合作,在广柔建了家小型收音机工厂。 但产品是面向东南亚地区的,和爱鹿暂时没什么利益冲突。 再者,他和张建豪只纯粹的合作关系,没必要掺和进私人恩怨里。 这次受邀来燕京参加发布会,宋志春早想好了,三家都不得罪。 上午兴顺电子的发布会,他可是也去参加的了。 听到阮宁的话后,他便也花花轿子抬人,跟着客套几句好听的。 其实,他心里是赞同阮宁这话的。 觉得爱鹿随身听在外观上,绝对超过了兴顺和胜华。 但是。 若抛开外观,听朱彪这时的介绍,他又并不觉得爱鹿的随身听比胜华优秀。 甚至,比兴顺都多有不如。 坐更远些的范英山和燕舞那位高管,也跟着附和。 瞧秦向河和这几人“虚伪”寒暄,阮宁不屑撇嘴,她往舞台入口看去,打断聊天的道,“哎,你家……” 发现两边的宋志春和宋仁这些人,似都在侧耳听着。 她又改口,“小秦同志,你们代言人今天表现不错啊!” “对,对。孙小姐今天简直惊为天人,而且,这首……” 提起孙晴,宋志春情绪变得真实高昂起来。 连始终黑着脸的宋仁和木村聪也,都打起了几分精神。 说到这,宋志春往台上巨幅海报看了看。 接着,他继续道,“这首《夜空中最亮的星》太好听了。相信,明天就能在燕京大街小巷听到了。” 秦向河随便应了几声。 之后,他转而调过头,看向脸色渐渐缓和的宋仁和周斌,“宋公子、周公子,今晚发布会的事情太多,刚才没时间过来招呼,见谅!” “哈哈~秦先生贵人事多,我们当然能理解。” 此刻的宋仁,听着台上朱彪的介绍,已然忍不住的笑出声来。 觉得,他又行了! 周斌愕然看向着巨幅海报,怀疑是不是产生了幻觉,以至于,秦向河说的什么话,他压根都没听进去。 不止如此。 除后面满大街拉来的那些孙晴的歌迷影迷,观众席前排顿时骚动哗然。 阮宁更是惊的差点下巴脱臼,她甚至很没形象的掏了掏,唯恐是自己听错了。 待确认无误,她脖子微微僵直的转过头,瞧着身边秦向河的表情,很想一脚踹到那张脸上。biqubao.com 这混蛋,到现在,还一副洋洋得意样子,得意个什么劲,难道不知道,自己搞砸了吗。 正确的说,是爱鹿电子搞砸了。 至于这场发布会,更是砸的不能再砸了! 整个就是虎头蛇尾! 单论发布会规模,爱鹿电子绝对是最大的,不光记者多,摄影机都比胜华多了一倍。 明星上,兴顺可以直接略过,胜华请来了香港的周闰发和钟楚虹来代言,过后的报道肯定会更多。 爱鹿依旧是捧着自家艺人,名气虽然远远比不过,但开头那惊艳装扮,以及舞台效果很好的一首《夜空中最亮的星》,勉强能挽回一些颓势。 当然,若是这首歌,能像万宝娱乐之前的《最炫民族风》一样席卷大江南北,又或和《笑红尘》那样红遍内地、香港以及东南亚,都是能加分的。 演出结束,巨幅海报落下的一幕,也非常的有冲击力,爱鹿随身听的款式和外观,都让人眼前一亮,包括阮宁都觉得,秦向河这次还真是憋了个大招。 随后,就是朱彪上台介绍爱鹿的这款随身听参数和功能,只要旗鼓相当,爱鹿差不多又要超过胜华一头了。 然而,当大家以为朱彪介绍,仅仅只是开头时,下一刻,台上的朱彪就称,这是爱鹿产品的所有。 这。 这简直的,跟糊弄人一样。 听听,别说和胜华随身听比,就连兴顺,都远远不如。 什么滑动式BBE,HX磁头、自动重复播放,这些算是国外随身听的基本功能,一概全无,而胜华随身听的录音、电台这些,估计爱鹿想都没想过,耳机更是远远落后胜华的线控技术,唯一两点,就是耳机的颜色和样式,稍稍好一点,但也仅仅如此。 哦,差点忘了。 这款随身听,唯一能和兴顺、胜华相提并论的,是也采用了锂电池,而且,朱彪也像之前两场一样,相信介绍了锂电池的优点。 某种意义上,爱鹿的这款随身听可说,也就仅仅保留了播放功能。 这秦向河疯了不成,就这样的随身听,谁会愿意去买,可以说,大家情愿买兴顺的都不会选爱鹿。 再者,这混蛋不会以为光凭孙晴一首歌,加上这看起来更顺眼的外壳,就能打得过兴顺和胜华了吧。 亏这混蛋下午在国贸大酒店,还一副高调要将胜华踩脚底下的架势,如今,在大家看来,不过是徒增笑话而已。 阮宁转头,只看四周望来的视线,便知,连那些不懂行的记者,估计都弄清楚是什么情况了,她仅仅只是坐在旁边,都觉得有些受不住这些鄙视嘲笑的目光。 “秦先生,爱鹿的发布会,还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此刻,宋仁收住笑声,嫌不过瘾的,又连忙的补上一刀。 傍晚出发前,在国贸酒店房间,表叔还有些忧心忡忡,觉得秦向河下午在胜华发布会被激怒,又放出那样的话,就肯定秦向河真的有藏着什么东西。 他低头看看手上的大哥大,很想立刻给表叔打过去,然后让赶紧来一趟,可不能白白浪费这放肆嘲讽秦向河的机会。 爱鹿随身听,原来就这个熊样,也好意思遮遮掩掩。 亏这些天都如临大敌的,白吊着一颗心了! 隔着一个位子的周斌,一会看看台上朱彪,一会又望向那张巨幅海报,之子此刻,仍有些难以置信,“这就完了?” 话虽然在问秦向河,但他视线依然放在台上的朱彪身上,已经看到朱彪在明确表示,上述就是爱鹿随身听的全部功能了,或着说,几乎没什么功能。 可他却深知,这其中肯定有什么猫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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