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回到老婆怀三胎的那一天_第1151章 喝了姓秦的什么迷魂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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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稿中,请半个小时候再看哈,见谅!!
  “去你的,拿我开涮!”
  孙晴伸手去敲小彩脑袋,却被对方轻易躲开。
  之所以这样,是她不敢有太大动作。
  现在的她,除了脸上精致妆容,头上还带着一件略沉的流苏头饰。
  由许多条金色细链编织而成,其间满布折映光芒的大小不一宝石。
  这是公司为此演出,特意从香港珠宝店租借来的。
  至于这件首饰价值多少,她不清楚,但看上面那么多的金链子和宝石,以及这沉沉的份量,就知肯定不菲的。
  她走到化妆镜前,照了照,确实和以往形象有所不同。
  怎么说呢。
  衣服是白色鱼尾裙的款式,上面点缀着无数金色花纹,稍一晃动,就被灯光映得点点闪烁,仿若一片星空般。
  不愧是请香港设计师来专门设计的。
  裙子上身效果,根本不是之前舞台演出那些明星的亮片衣服所能媲美的。
  而且,裙子不知是什么材质,十分贴身。
  也因此,将身体曲线衬映的更加凸显。
  孙晴侧身看了看,从镜子里,瞥见伟娜脸上一闪而过的迟疑,她转头,“伟娜,怎么了?”
  “晴姐。这裙子好看是好看,就是……太贴身了吧。还有这里、这里,都是镂空的。”
  顺着伟娜指向,孙晴低头,裙子的手臂和胸前往上部分,全采用的薄纱镂空设计。
  其实,有很多明星的演出服,这些基本都露出来的。
  这样“遮遮掩掩”,反更让人遐想不已……
  “这算什么露,我觉得这样才更好看。”
  小彩立刻在旁打抱不平,继而,她神秘的凑上前,对孙晴说,“晴姐,我听公司的人说,那个设计师原本设计的衣服,秦老板不满意,后面按照秦老板意思,改了好多次。”m.biqubao.com
  伟娜立刻插嘴,“那就是秦老板喜欢看这样的,啧啧,男人啊……”
  “越说越离谱了,看兰姐回来我告不告诉她!”瞧两人在面前你一言我一语的,孙晴斥声给赶开,又对这镜子照了照,发现,比刚才看的感觉好多了。
  “什么,告诉我什么。”
  休息室的房门推开。
  兰姐边问边走进来,当看到化妆镜前的孙晴,她眼睛一亮的走过去,接着,又绕着孙晴转了一圈,然后才啧啧有声,“这身穿在你身上,也太漂亮了吧,不愧是香港的设计师,人家设计的衣服,就是好看,就跟那些香港大明星一模一样,好看,待会下面那些人,都能看直眼了。”
  “兰姐,你说什么呢。”孙晴不忿嗔斥。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你就是好看漂亮啊,不然,怎么当的成大明星。伟娜小彩,你们说,是这个理吧。”
  小彩立刻凑上前的接话,“那当然,我就没见过比晴姐还漂亮的!”
  “一边去,小马屁精,跟谁学的这是!”
  兰姐直接将嘻嘻哈哈的小彩给赶走,见伟娜好笑的瞅来,连着一起给撵去做事。
  继而,她像散架了也一般的瘫到旁边椅子上,嘴里则对孙晴抱怨。
  “姓秦的,也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定好的明天演出,下午突然火急火燎的说改到今天晚上,你看看,把大家糟蹋成什么样了!”
  “这又不是晚会,也不是演出,是产品发布会,秦老板肯定要考虑很多啊,何况,兴顺和胜华今天都开了,估计他也着急了吧!”
  孙晴立刻辩解。
  因为事涉秦……爱鹿电子,加上最近兴顺和胜华在报纸和电视台上吵的沸沸扬扬,所以,她对眼下三家的状况,也有不少的了解。
  不过,今天确实仓促了些。
  从昨天赶到燕京,她只是在饭店吃饭时,和秦向河打过照面的,因为知道,这次事情还挺严重的。
  毕竟是在燕京颇有名气的兴顺,以及在海沙鼎鼎大名的胜华电子,全部针对爱鹿电子。
  换句话说,也是背靠周家的周斌,以及掌管联荣的张建豪,这两人想对付秦老板。
  所以,也看到了秦老板来京后就忙个不停,她也没过去打扰,今天被阮宁拉上楼,其实,也是第一次去秦老板的住处,也是这些天来,和秦老板说话最多的一次。
  知道自己状态不是很好,所以,从楼上下来后,回到房间她就抓紧的补觉。
  下午正睡得迷迷糊糊,兰姐突然喊叫让她起床,一通收拾后,在来体育馆的路上,她才搞明白,原来发布会临时改时间,提前到今天晚上了。
  确实让大家有些措手不及,好在,爱鹿的工作人员从来燕京,就在紧急布置场地了。
  她还知道,兰姐只是喜欢嘴上叨唠而已。
  像这次,私下虽然抱怨秦老板,可担心晚上的舞台出状况,下午在酒店喊醒她后,兰姐就匆匆跑来会场了,直到现在,才有空回休息室,看疲累的样子,估计没少忙活。
  确如孙晴想的那般,兰姐嘴里嘀咕,可心里还是很揪心,这不不单单是爱鹿电子和兴顺、胜华两家的争斗,也关系着小晴的前途,万一爱鹿随身听被打败,小晴可就算是少了两个代言,现在公司里又突然冒出一个爆红的新人来,万一姓秦的把这次失败迁怒……
  兰姐心中忐忑,忙坐起身,问,“小晴,你说爱鹿随身听,是比兴顺、胜华的好吧?”
  “……”
  孙晴顿住,一时竟不知怎么回答,兴顺和胜华的发布会,她虽然没有参加,但先前在后台,已经看到有电视台和电台在报道了。
  “反正,爱鹿电子肯定能赢的。秦老板说过的!”
  兰姐也语结了,这傻姑娘,到底是吃了姓秦的什么迷魂药。
  估摸着,姓秦的要是将这小姑奶奶给卖了。
  过后,傻姑娘还欢天喜地帮人数钱呢。
  看看在角落里收拾东西的伟娜和小彩,兰姐拉着椅子往孙晴跟前靠近些。
  “我刚才在前面听那些人聊天可不这么说,都说胜华这次赢定了,随身听都跟日本那些的一样,价格还低,你猜,他们请谁来打广告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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