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稿中,请大家半个小时后再看哈,请见谅!!! 下一秒,宋仁就发现,自己还真是有点幻听。 先前那句惊呼,根本不是他发出的。 除了旁边张大嘴巴的阮宁,只见木村聪也和范英山,以及稍远点的宋志春,都纷纷瞠目结舌望来,想来,也是对爱鹿的发布会如此随意,感到惊讶。 说一千到一万。 此前,兴顺和胜华随身听的消息,闹得满城风雨。 不,是全国都是风雨。 各地都有两家“第一款国产随身听”的争吵,两家产品,也先入为主,没开发布会呢,就植入民众心里。 但对于木村聪也、宋志春,包括宋仁、周斌以及张建豪来说,大家都很清楚秦向河能力,两年时间,硬是将爱鹿电子做成了小型机市场的主宰,燕舞、胜华、环东虽然没说,但三家之前都暗自提心吊胆的,唯恐爱鹿电子杀进主流的大中型市场搞风搞雨。 所幸的是,爱鹿电子好像只愿守着小型机市场,燕舞和环东若不是被胜华逼的太狠,也不会贸然“打扰”,当然了,这个两家想打扰也没成功,到是环东和联荣最近在广柔搞了个小型机市场,听说,产品无法在国内和爱鹿争抢,就准备面向东南亚地区的。 而最后,大家蓦然发现,爱鹿竟然从一开始就在憋着随身听。 故此,这次发布会,知晓这些的,也都对爱鹿发布会很看重的。 但经过上午的兴顺电子,再对比此刻的胜华发布会,很多人都觉得,爱鹿到至今都悄无声息,是不是产品出了问题,又或是产品不能打,等于自暴自弃而了。 现在,却听秦向河当众宣布,将明天都不知能不能开起来的发布会,临时改到今天晚上,怎能不吃惊。 这简直,太儿戏了吧! 宋仁发蒙的转头看了下众人,后又急急往幕布后瞅去。 包括前台正回答记者各种提问的泥冬,也敏锐察觉到了这边的异样,以及宋仁脸上的惊愕,不过,泥冬明白,现在不是分神的时候,而且,他也不觉得,事已至此,爱鹿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片刻,回过神的宋仁,再次转对向秦向河,迟疑的问,“秦向河,你说今天晚上,爱鹿电子在体育馆开发布会?” “对,既然宋公子好奇心那么强,爱鹿发布会提前一些,也没什么!对了。”秦向河说着,转头又看向朱彪,问,“发布会就定晚上七点,没问题吧?” 大佬都发话了,朱彪还能说什么,他勉强笑一下的道,“时间虽然有点紧,但问题不大。” 一旁不知觉跟着站起的阮宁,瞬间往这俩货白了一眼,虽然朱彪的表情很真实,但总觉得两人跟唱双簧的一样。 瞧瞧这混蛋的话! 说看在宋仁好奇心强的份上,就将爱鹿发布会提前开。 她好奇心也强,还强了好多天。 怎么没见这混蛋为她好奇心,把发布会提前。 作为朋友,本想劝一下秦向河别冲动,小心中了宋仁的圈套。 可转念一想,从爱鹿随身听消息,再到到发布会这些,不是都在秦向河的计划之中吗。 而秦向河今天受邀过来,想必也会料到有此刻的场面,她有点怀疑,这个发布会提前,是不是也是秦向河有意的! “哦,差点忘了。”对着呆住的宋仁,秦向河又像忘事似的一拍额头,随后,冲朱彪示意下,只见朱彪从带着的公文包里,掏出一厚摞的东西。 别人或许不知,但阮宁、宋仁很清楚,锦湖旗下的几家公司,都会给员工发什么工作牌,和这带蓝色吊绳的差不多。 秦向河从最底下拿出一些,随后递给宋仁,“体育馆太大,怕进来太多闲杂人,所以,爱鹿的发布会,要凭入场牌才能进。” 随即,有客气的给会场认识的宋志春、燕舞那个见过两面的头发花白男人,连木村聪也和范英山,都礼貌的一一亲手送上。 从很久前就期待爱鹿发布会的阮宁,自然也收到了一个,见上面印有“爱鹿电子发布会入场牌”字样,下面还有座位排号,而上面的时间,则是写着明天晚上七点,看来,还真可能是临时起意改的。 这时候。 场内有些记者也注意到这个情况,当然也都清楚爱鹿电子的大名,毕竟,这可是小型机市场的主宰,但却鲜有人知道,爱鹿电子也在做随身听,甚至明天就要开发布会了,而且,还临时改到了今天晚上。 兴顺、胜华、爱鹿凑一起开发布会,还同是随身听产品,一时间,之前兴顺和胜华的恩怨争斗,立刻变得更加精彩,也更加具有报道性了。 眼看着记者纷纷涌来,林四丫先一步的挡在身前,秦向河趁机转身往外走。 朱彪这时站出来,冲大家招手吆喝,“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我是爱鹿电子这次的发布会负责人,鄙人叫朱彪……爱鹿原本是要明天,再邀请大家参加发布会的,但情况临时有变,就改到了今天。所以,比较匆促,还要劳烦大家往体育馆跑,到时,还请大家记得去前台签到……就是签个名,工作人员会给大家报销车马费这些,意思意思一下哈……” 这场发布会,胜华电子的产品已经介绍完毕,而两位香港大明星的惊喜也过了。 此刻,听着一些消息灵通的记者八卦着三家公司的恩怨,以及锦湖集团旗下鹿白十三香以及白云广场和宋仁的恩怨等等,其中,还牵扯到胜华电子创办人之一周斌被赶出公司的八卦,霎时,觉得精彩无比。 于是,这场发布会,也变成了爱鹿电子发布会的前哨,大家都纷纷上前领入场牌,毕竟,人爱鹿都说,晚上过去,嫌临时发布消息仓促,又麻烦大家,去了之后,还会有“意思意思一下”的,至于这意思是什么,大家都清楚,毕竟,受邀来参加胜华电子发布会,基本也都收到一些令人满意的“意思”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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