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回到老婆怀三胎的那一天_第1132章 咱们以后也是好汉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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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十二号。
  海沙。
  胜华百货大楼内。
  戴墨镜的宋仁,趴在三楼栏杆边,往顾客稀疏的商场瞅着。
  心知,木村小鬼子就算再坚持,也扛不了多久了吧。
  若照他意思。
  早早的关门大吉,还能让他家老头子去市里闹一闹。
  当初,宋记为给市里解忧,可是挺身而出接手的麓山大剧院。
  不光安置了许多大剧院老员工,还处理了让市里都头疼的鱼头巷,
  如今百货大楼出状况,市里难道能置之不理……
  “宋公子,曹波又来了。”
  正胡乱想着,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喊叫。
  宋仁转身,照着凑过来的刘大胖就是一脚。
  狗东西,这时往跟前凑了。
  那天在川福堂,用到这仨货的时候就不见了,想想就来气。
  宋仁踹完,看刘大胖扮做的可怜样子,又暗叹,估摸着,这仨货就算当时在场,也不顶用!
  有想过,找个厉害点的跟班。
  就像林虎、林四丫那种。
  可他转念又想,以自己暴脾气,真找这样的,平时喜欢打着骂着,怕不是哪天就给自己弄没了!
  算了。
  还是大胖几个用的顺手。
  只要不遇上那瘟神,这仨货往前一横,挺壮势的。而且,想骂就骂,想踹就踹,多舒坦。
  宋仁顺着指向,从栏杆往下探头。
  曹波和那孟心良正从商场旁边楼梯往上爬着。
  他撤回身子,有些留恋的看看四周,以及那间充满回忆的办公室。
  唉~
  想当初周斌还在,胜华百货刚开业那时,多么的意气风发!
  甚至都盘算好,以后怎么闯进宿阳,将秦向河狠狠踩脚底下。
  哪曾想,峰回路转。
  更,物是人非!
  很快,他就要跟表叔去燕京,真正将秦向河踩脚底下了。
  而往昔的周兄弟,却已成了对手。
  还是注定成炮灰的对手。
  唉~!
  套用大壮的话——高手,注定是寂寞!
  “你大爷的!”
  宋仁提脚,照着挺在刘大胖身边一大个头用力踹去。
  光长疙瘩肉不长脑子的。
  自己竟然会套用这个狗东西的话!
  “宋公子,你没事吧。”瞧宋仁被震的后退,壮实表弟连忙上前搀扶。
  站最后的张余,立刻道,“宋公子,最近大壮跟林虎勤学苦练,力道控制不住。下次你再踢他,提前吱一声。他皮糙肉厚的!”
  见兄弟给自己长脸,壮实表弟两臂一抬,鼓起肱二头肌,“嘿,我觉得再练练,收拾个把秦向河,不成问题了。”
  张余和刘大胖悄悄退开一步。
  果然,肌肉练得越多,脑子就缩的越少。
  当真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你他妈,这是要练六十年,熬到秦向河躺床上不能动,你就能收拾他了,是吧!”
  宋仁气乐了,抬腿又是一脚。
  旋而,他手一挥的道,“好了。过几天去燕京,带你们一起。”
  刘大胖和张余,顿时喜形于色。
  很早前,宋仁就说去燕京开什么发布会,带上他们的。
  可川福堂事后,就生气改主意了。
  现在气消,他们也是拨开云雾见天日了。
  燕京,那可是首都啊!
  整个长溪……
  整个陵水镇都没人去过……
  咳!
  刨除谁谁,就约等于没人去过!
  总之,他们三个去了,多拍几张照片,等过年回村,绝对是炫耀资本!
  还在鼓着肱二头肌的壮实表弟,连连点头,“嘿~宋公子,等到燕京,咱们去长城吧。都说不到长城非好汉,去了,咱们以后也是好汉了……”
  宋仁觉得脚指头疼,牙花子更疼,干脆的转身下楼。
  到二楼折道,迎面遇上曹波和孟心良。
  都不需要他多说,一个眼色,壮实表弟就跟抓小鸡仔似的,直接将这两人怼按墙角里。
  看。
  只要不遇到那瘟神,刘大胖三个,还真挺横的!
  大楼出来,坐车径直往河东五一步行街去。
  到金宸大酒店,刚要进大堂,经张余提醒,发现表叔竟站在不远处的合堂百货对面。
  今天,有工人在外墙拆大招牌,下面还拉着绳子,拦了块地方。
  宋仁觉得,这完全是多余。
  来逛步行街的,顶多到金宸就往回走了,谁会到这边来啊!
  “合堂百货”招牌拆下,要不了多久,就要挂“白云生活广场”了吧。
  其实,他早前有想过的。
  甩开小日本,以宋记名义,和表叔在步行街学白云生活广场模式,也搞一家。
  只,表叔现在将全部心思放到了随身听上。
  表叔还说,那将是比大、中、小型收音机全部加起来,还要庞大的市场。
  尤其是得知爱鹿电子一直在偷摸搞,而他那好兄弟周斌,也在燕京建了个兴顺电子,表叔对胜华的随身听,就看得更重了!
  光为这次的发售,就下了巨大本钱。
  学锦湖搞的什么发布会一过,还会在全国范围掀起声势更大的推广宣传。
  当然,这也是学秦向河的,锦湖旗下这些子公司,每发布什么新产品,都会不计代价的打广告。
  事后证明,学这个策略是正确的。
  最好例子就是胜华电子大中型收音机的成功。
  只可惜,《全民好声音》是百景公司的。
  否则,胜华随身听在上面做广告,肯定效果更好。
  他现在已明白,秦向河搞这个唱歌选秀大赛,就是为即将发布的爱鹿随身听做宣传的。
  这就更不可能让胜华上去打广告了……
  宋仁冲刘大胖挥下手,后一个人走过去。
  到张建豪身边,他抬头,跟着往那正拆的招牌瞅,“表叔,你看什么呢?”
  “秦向河将高海分店开的那么成功,还折腾出那么大动静,真就一点不惧别人跟风吗?”
  张建豪像在自言自语。
  继而,他收回视线,又道,“市里面,我托人打听的很清楚,这边根本没有什么变动计划。秦向河怎么有信心将分店放在这里的?”
  “他……他大概脑子有病!”
  宋仁太阳穴发疼,觉得,这是自己唯一能想到的答案。
  但也明白,表叔并不是真想他回答。
  随后,他往周围扫一眼,“姗姗姐呢?这次没来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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