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回到老婆怀三胎的那一天_第1127章 没打扰你们俩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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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半斋。
  一间普通的包厢里。
  之所以说普通,是相对过道小圆门那边,阮宁那间奢华私人包厢而言的。
  三个人,点了满满一桌子菜。
  主要秦向河饭量大,尤其又遇到对胃口的饭菜。
  而林四丫,不知是要长个子,还是长身体,今年以来,饭量也有往秦向河演变的趋势。
  然,大半年过去,也不见身上长肉,也不见个子变高。
  真奇了怪了!
  另外,听兰姐先前那么说,估摸孙晴也饿得不轻。
  可等到开吃,孙晴只装了小半碗饭,对于一桌子菜,也都浅尝辄止,说什么要控制体重。
  在秦向河看来,孙晴身材仍是有些偏瘦的,就如现在的唐怡一般。
  饭吃到一半,孙晴就举箸不定,像吃不下去的样子。
  秦向河装汤时,给一直闷头扒饭的林四丫装了碗鸡汤,顺手,也给孙晴盛一碗。
  “喝点吧,就算控制体重,也不在乎这一顿两顿。你应该算是比较瘦了吧。”
  “我也不是刻意控制。饮食习惯了,有时明明还觉得饿,可就是吃不下。”
  孙晴谢意的接过汤碗。
  话虽这样说着,但还是像林四丫一样,端起喝了几口。
  秦向河则把碗里的一气喝完,道,“你既然都来了,刚好,吴导演他们也到了,那后天……还是大后天吧,就开拍。时间有点紧,得尽快把广告拍了。”
  孙晴抬脸看了看,回道,“嗯,我随时都可以。”
  秦向河见此,解释,“广告歌曲好了,作曲部在录伴奏,估计明天能好,你后天去公司,先试下音。没问题的话,争取当天灌录出来。”
  说完,瞧孙晴脸上闪过尤有心悸的神情,他笑声,“这首歌,是公司为你量身打造的,完全适合你的嗓音。”
  被说中心事,孙晴借着低头喝汤,有些羞赧的垂低眸子。
  之前那首《最炫民族风》,她心心念念的盼了很久,拿到后,也非常的喜欢。
  但进录音室试唱时,却因为风格和嗓音问题,不得不将这首歌转给陈明明。
  过后,她是一直的反过来宽慰兰姐。
  然那份失落,其实她比兰姐还大。
  以至于,听到秦向河说去录音室试唱,她就下意识的心紧。
  担心《最炫民族风》的情况,会再次重演。
  慢悠悠将一碗汤喝完,等秦向河吃饱放下筷子,孙晴这才将碗跟着放下。
  随后,她带着些忐忑的道,“秦老板,对不起,兰姐就爱乱说话。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因想着事情,稍稍有些走神的秦向河,听孙晴再次道歉,他笑道,“中午了,我刚好就是来吃饭的,这有什么打扰的。”
  中午在万宝娱乐大楼外。
  听兰姐那么说,他都觉得,不开口请孙晴吃顿饭的话,要被打入黑心老板一列了。
  “还有……”孙晴贝齿咬着红唇,飞快瞥去一眼,“兰姐她,她也不是故意那么对明明……”
  秦向河不等孙晴支支吾吾说完,就笑着摆了摆手。
  同在一个公司,陈明明突然爆红,而且,用的还是之前允诺给孙晴的那首歌。
  兰姐先前的表现,他怎能看不出。
  上午进万宝娱乐大楼,也听前台那两个职员八卦了,不知道,私下传得那么离谱。
  略过这些小事。
  念及刚刚所想的,他转而道,“对了,还有件事。拍完广告,你后面有安排什么行程吗?”
  孙晴先是冲秦向河谢意的弯了弯眼睛。
  等听提到行程,她立刻回道。
  “你说广告和歌曲,大概需要七、八天,这期间,所有通告都推掉了。后面的,二十六号,新会有一个访谈,然后是二十九号,庆江那边有个商演。怎么了?”
  若是以前,即使再控制通告,她行程也不会像现在这般松散。
  陈明明突然火起来,《最炫民族风》也是街头巷尾遍处都在播,加上同属一家公司。
  她的通告实实在在受到不小影响。
  而且,最近常听兰姐嘀咕,说公司里私下都传言她“失宠”了。
  真的是。
  她得宠过吗!
  不是、不是!
  她意思是,大家都是公司里的艺人,仅此而已,那有什么得宠失宠的!
  特别是陈明明代言向鹿之家产品,并在下月,将登上亚运会演出舞台的消息一传出来。
  影响就更大了。
  原先还有公司安排的几个商演通告,在商家强烈要求下,全换成了陈明明。
  据兰姐说,连公司一些管理高层,都没以前那么热情了……
  正因此。
  兰姐在出租车上看到秦向河和陈明明站一起,尤其是公司大楼外,才会那么紧张。
  而她也被兰姐一个劲提的暗中提醒。
  其实,她本意是拒绝的,只是,等醒过神,就发现已经站到了秦向河的身边。
  这时。
  秦向河说道,“二十四号,公司要在燕京开一场产品发布会,我准备安排个演出舞台,顺便将这首广告曲发布出去。你让兰姐安排一下行程。”
  “产品发布会?”
  孙晴听着这个仍新鲜的名字,下意识点头。
  据说,这种发布产品的形式,是国外流行的。
  锦湖集团下属的鹿白十三香、爱鹿电子以及美达磁带,陆续搞了几次。
  渐渐,国内一些厂商跟着赶时髦,也动不动就什么发布会啥的。
  孙晴随即答道,“嗯,那我高海拍完广告这些,就立刻去燕京。”
  秦向河想了下,道,“这边事情结束,我会立刻启程,经过南宁时,要逗留一、两天。孙小姐要是没其它安排,可以跟随公司一起从高海出发。”
  “……”
  听说跟着去燕京,孙晴原本满心欢喜。
  然,
  听到最后,变得犹豫起来。
  秦向河经过南宁逗留一、两天,当然明白是为什么。
  她脑海中立刻浮现,曾在南宁见过的那张极为漂亮的脸庞。
  跟着公司出发,也就是说,她也要在南宁停留。
  一想到,可能会再见到那个女人,就不由心中打鼓。
  甚至,莫名的心慌……
  忽然。
  包厢门一下推开。
  “小秦同志,来老半斋,怎么不言语一声……呦,我没打扰你们俩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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