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及接下来的事情,秦向河苦恼的按了按发疼太阳穴。 之后两三个月,可能要一直在外奔波了。 也是因此,他才在高海的白云广场分店上正轨后,就立刻赶回茅塘老家陪大宝和妞妞。 九月的燕京之行。 一开始,他是没打算参加的。 觉得,有陈小芸过去主持大局,就差不多了。 可现在,胜华电子和兴顺电子,再加上一个富通和龙久集团共同组建的公司,激起他的浓厚“兴趣”。 去燕京之前。 要先把爱鹿这第一款国产随身听的广告给搞定。 而想达他要求的效果,还得准备一首能红遍全国的广告曲才行。 至少,不能比《最炫民族风》差多少。 再有就是。 广柔开建的制衣厂,和已开业了的高海白云广场,这期间,都要抽空出去转一转。 此外。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 万众瞩目的亚运会,即将开幕。 向鹿之家此次不仅赞助国家队所有队服等,还以和部门联合名义,会给每位获得金牌的选手发奖金。 别人或不知。 但秦向河明白国际性比赛的魅力,尤其是这年代,这个国家经济刚起步的年代。 这也国内第一次承接如此盛大的国际赛事。 为此。 向鹿之家专门为公司、工厂等定制服装的衍生品牌生产厂,已快速的迁往东营。 南宁这边,在广柔制衣厂还没建好投入使用前,需开动全部马力的爆产量。 在亚运会开始后。 当向鹿之家设计的队服出现在千家万户电视中。 当国家队每获得一枚金牌,都伴着向鹿之家冠名的奖金时。 将会真正的将这个品牌推向全国。 不光是名声要打出去,销售和产量,也都得跟上才行。 秦向河准备,先依托几家白云广场,将向鹿之家专卖店开起来。 这样,也势必能在亚运会期间,给商场带动一波客流量。 至于其他城市,眼下人手和资金太紧缺,只能以后慢慢来了。 当然。 这些忙完,去燕京会经过南宁,到时,也会在南宁短暂停留,多陪陪白鹿。 待秦向河说完。 迎上白鹿隐隐期待的目光后,才回味过来。 遂而,他歉意的继续道,“对不起。这个生日,又无法来和你一起过了。” “傻瓜。你干嘛说对不起啊,真的是!” 白鹿脸上的失望之情一闪而过,她轻轻摇头,有些心疼的抓握住那只大手。 对。 刚才,她问那话就是这意思。 下个月的四号,便是秦向河生日了。 明知不可能,但当听到秦向河要去燕京,还是抱着一丝希冀。 “很担心你,就急匆匆过来了,这次也待不了多久。” 秦向河沉呃想了下,接着道。 “我三十号不走,最迟三十一号就要出发。去高海之前,我还想回茅塘一趟的。来时,没敢和家里说是你有事,只说厂里出了事,就这,两个小家伙都很不乐意。我保证了的,从南宁回去,就立刻回茅塘,还给他们带妈妈送的礼物。这才答应!” 白鹿清楚,秦向河最近忙得厉害。 好不容易才有点时间,回茅塘休息一阵。 这也是她怕摔下楼梯送进医院,被秦向河知道的原因! 听秦向河只能在南宁待四、五天,虽心有不舍,但又怕影响正事。 而且,听秦向河说去高海前,要回茅塘看看俩孩子,就更无法开口挽留了。 “哎呀,我不知道你暑假还会来,什么都没给大宝妞妞准备呢?!” 说着,白鹿抬头,幽怨的瞥去。 电话里明明说是去高海,结果,默不作声就来这到了。 中午听陈红说时,她真的脑袋蒙了好久。 “以前,你不是给大宝妞妞买了很多衣服玩具吗。对了,还有铅笔什么的,到时再装一箱子让我带回去,不就好了。” 秦向河边说,边往儿童房扫一眼。 白鹿平时出去逛街,其实,很少会给自己买什么东西。 倒是给他以及俩孩子,不断的买衣服、鞋子、玩具、零食之类。 等大宝上小学后,作业本、连环画小人书、笔、橡皮擦这些,更是买得满满的。 话说。 爹娘还为这些,训过大宝一顿。 许是,大宝是自觉得不缺,对文具用品这些,不像别的孩子那么着紧宝贵。 上半年有段时间。 天天的,不是丢铅笔,就是丢橡皮擦这些。 关键。 老师得知后,每次放学都看着他装书包。 然而,从学校到村西头家里,短短一截路。 还是没道理的总丢东西。 后发现,白鹿给大宝缝的书包,褶角处不知何时破了个洞。 家里有他去日本和香港,给大宝带回的几个书包,爹娘要换时,大宝抱着不让。 最后没办法,娘只好找一块颜色相近的布,给补上。 奇怪的是,铅笔橡皮擦这些,照旧是旧。 只没以前那么频繁了。 暑假前,带大宝和妞妞来给白鹿庆祝生日,他曾说过这事。 等回去时,也不知白鹿是什么时候做的,足足给大宝缝了三个新书包,还另外给妞妞也缝了个可爱的小书包。 至于学习文具,更是专门用一个行李箱装的…… 白鹿似乎也想到这事,轻笑几声,又一捶秦向河的说,“才不呢!这几天,你都要忙吗?” “明天上午去爱鹿电子厂,下午和小凯去趟制衣厂和设计中心。其余,就没什么事了。” “会不会安排的太紧了?”白鹿担心的问,知秦向河如此安排的原因。 秦向河回道,“不会。明天我也不需要做什么,就跟他们四下看看,听些报告什么的。” 白鹿这才开心的说,“那好,后天我们去逛老百货大楼吧,还有下河街。给大宝妞妞多买点东西,大宝的脚,是不是又长长了……你的鞋,边上都磨了,家里的这些,不太配这颜色的裤子,重新买一双吧……还有四丫,穿的还是我上次给她选的那套,等逛完下河街,再去下南湖街……” 听白鹿掰手指,不厌其烦的细细盘算。 秦向河觉得异常温馨。 从接到白凯电话,就一直提紧的心,渐渐轻松。 一股浓浓的疲累感袭来。 眼皮沉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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