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无奈,只好坐起身。 看陈小芸迫不及待就要拿筷子开吃,她在其手上拍了下,指指洗手间。 接着,她也过去洗了手,顺便擦了把脸。 重新在茶几前坐下。 听白鹿喊,王小蓉表示中午在薇园吃的太饱,后搬个凳子往前坐,自己看电视了。 陈小芸从厨房另外拿来碗勺,一个劲的装汤。 “给我少装点,几口就好了。算了,我自己来吧。” 白鹿干脆接过勺子。 不知道是不是新厨子手艺确实不错,闻着,倒是挺香的。 陈小芸只得把那碗装满的四神汤,端到自己面前。 一气喝下大半碗,她边拿起筷子,边低头扫去一眼的问,“你脚没事了吧?” “早没事了。就下楼梯时,不小心崴了下,哪有你们说的那么夸张。” 白鹿将那只腿,伸出茶几,特意在陈小芸面前活动着。 前几天,她下楼时,忽然两腿有点发麻,这才不小心摔了下。 但也只是一时的疼痛,过后,脚踝仅仅只是有点青淤和浮肿,别的倒没什么。 可家里听了,紧张的厉害,不分由说,立刻让白凯开车送她去医院。 连在厂里开会的陈小芸,也都急匆匆跑去医院。 搞那么大阵仗,好像怎么地似的。 甚至还怀疑她身体是不是有问题。 结果呢。 周医生最后仔细检查一遍,还不是一切正常! 不过,最近胃口不太好,确实是真的,一直不想吃饭。 白鹿觉得,这是没休息好引起的。 夜里,常常会醒来两、三次。 睡眠差,白天就恹恹的,总想打瞌睡,但真要躺下来,又一点睡不着。 就像今天。 中午一点不想吃东西,央不住王小蓉念叨,就跟着去了薇园。 勉强吃了几口后,回来,就觉乏得厉害。 但进屋躺床上,立马又精神奕奕的。 之后,就来到客厅。 一边恍惚看着电视,一边靠在沙发里,迷迷糊糊的瞌睡。 “哎。” 白鹿捧着汤碗,喝了两口。 忽想起的拿脚踢了下对面陈小芸,“你和他通电话,可别乱说啊。我好好的。” “还好好的……”陈小芸撇嘴。 瞧白鹿眯眼看来,她举起手,冲一旁的饭碗说,“你只要好好吃饭,我就什么都不说,好吧。” 白鹿一噎,只得将陈小芸给自己装的半碗饭,给端起来。 别说,王小蓉给荣华楼改进的送餐盒,真有效果。 不仅汤是烫的,连米饭都是温热着。 陈小芸仍瞪着眼威胁,见白鹿不情不愿,又夹了几块肉菜放在饭杀红,这才得意的笑笑。 “对了,白大美人,你和你家那位,这两天晚上,腻歪没有。” “去!胡说什么!” 白鹿筷子扬起筷子就要敲。 臭小芸,说了多少遍都不听。 不论什么话,一点不看场合,小蓉还在旁边呢! 陈小芸仰身后趔,抱怨道,“爱鹿的随身听,到这最关键时候,就总打电话找不到人了。” “他应该刚到高海,这会去忙了吧。”白鹿闻声,扭头往墙上日历看去,“之前不是说了,高海的白云广场出了点事,他要赶去处理。否则的话,怎么会连中心大楼剪彩都没参加,就着急走了。” “投三个亿的高海分店,促销期过没多久,你那家那位就跑去村里,也放心?!就为一个劳什子研发大楼开张,拢共也没投几百万吧。” 陈小芸说着,越发觉得这事荒唐,“一边三个亿,一边几百万,还是在乡下。他在高海多待几天,估计分店就能赚够一栋研发中心大楼的钱了。” 白鹿闻声,却立刻摇头,“你哪知道。研发中心的规模是小,相比其他的公司和工厂,甚至都不值一提。” 陈小芸对这话极为赞同。 茅塘的研发中心大楼,几百万投资,相比锦湖的其他项目,真的一点不够看。 别的不说,就爱鹿电子的随身听吧。 按照拟定的,前后一系列花费,都不知能抵多少个研发中心大楼了。 陈小芸不明白。 不论是白云广场,抑或爱鹿电子,乃至含山的那个爱乐音像,都是外人眼中的“暴利”公司。 白鹿十三香,虽说名气大,也委实挣了不少。 但对于调料市场,她真觉得没必要下重注。 何况,十三香的成功,也未必能复制。 有这笔钱,投到锦湖旗下哪个公司,都要比投入新调料研发上有前景、有奔头! “研发中心大楼的投入,短时间,可能得不到回报,甚至前期盈利,相对于其他公司,也极少!” 白鹿慢慢说着,脸上却不觉露出着一丝骄傲。 她继续道,“可这个大楼,对于茅塘,对于周边的村子,却非常非常的重要。一个工作岗位,对于城里人来说,没了就没了,去别的地方上班就好。但对于村里,茅塘工厂的一个位置,能让一家人都过得好些,甚至,能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 “啧啧~不愧是大学生!”陈小芸抱了下双臂,又将胳膊对白鹿亮亮,“看,一层鸡皮疙瘩!行,你们夫妻俩觉悟高,行了吧。” 白鹿笑起来。 秦向河在茅塘开的十三香厂,以及这个研发中心大楼,在她心里,可比锦湖旗下大多公司都重要。 可能,是在茅塘住过几年,所以,才能理解,秦向河为什么置高海分店不顾,而跑回村里参加大楼的剪彩。 陈小芸迟疑问,“那这次,他真没法带大宝和妞妞过来了吧?” 白鹿差点将嘴里米饭喷出来。 这都什么时候了,快八月底了! “大宝九月一开学,你说能不能来,还有,他这次着急回茅塘,一方面是研发中心大楼开张,另一方面,也是为大宝开学。现在,高海有急事,他连大宝开学都等不急。你说,他还能不能带孩子来。” “唉~” 陈小芸重重叹了声。 从放暑假,她就一直在白鹿耳边嘀咕,让其在电话里,吹吹枕边风。 好让秦向河带大宝和妞妞,来一趟南宁。 哪知,根本不顶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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