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 刘庆来又冲坐桌对面,另一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女生,热络的点头示意。 对方是唐教授两口子的女儿。 还是宿阳电视台的新闻主持人,并主持过厨神大赛。 在宿阳这边,没人不认识。 只今年好几个月没在电视台露面了,说是调去省城,要去主持《全民好声音》大赛。 然,到至今,也没在大赛里出现过。 另外。 这唐怡还是白鹿的表妹。 换句话说,也是秦向河的小姨子。 早前就跟唐教授来过茅塘。 因唐怡和白鹿长得相像,过后,村里不少人,都认为是白鹿回了呢。 而隐约听过流言的,还有另一种说法。 传言白鹿生了很大病症,以后只能待在南宁娘家,故此,那段时间,秦向河二舅,才会那么着急的张罗。 现在之所以没动静,是秦向河看唐怡和媳妇长得像,孩子也容易接受。 就相中了唐教授家的这个女儿。 今天唐怡又在茅塘现身,让不少人,更觉得这传言坐实了。 也因上午唐教授两口子带大宝和妞妞在这边玩。 不仅大宝和妞妞一口一个“外公、外婆”,连唐教授两口子也都这么自称。 刘庆来则了解得更多。 可也不能见一个嚼舌头就骂一个吧。 又何况,白鹿一直没回,是事实。 秦向河常年在外头,如今又是那么大的老板。 真另外娶个,很正常啊。 瞧唐怡忽而瞥来,刘庆来忙中断遐想,笑着寒暄几句,这才带上门的走开。 吩咐身后跟着的一串,留两个在办公室附近,防止那些小青年再靠近,可别吓到人家大明星。 “庆来叔、庆来叔。” 他刚要往远处的棚子走去,就听耳边突然传来喊叫。 “咝~!” 刘庆来转身,见一张大脸顶到眼前,抬腿就是一脚。 踹开后,发现是宝龙几个,“吓死人。你们几个,我不是分好活了吗,怎么还在这到处乱窜!” “庆来叔,抽根……” 宝龙一甩快黏成块的三七分头发,下意识就准备掏烟。 见刘庆来没好气瞪着眼,忙又缩回手。 他指着做菜那边道,“早说让先做蹄髈。光记得配菜,高低还是把这忘了。看,肉坐锅里炖着呢。等好了,我们立刻出发。” 宝龙说着,往后面几个青年比划,又往墙边那几辆后座架筐子的自行车指了指。 筐子里都装得满满当当。 刘庆来看到,满意的点头。 抬脚要走,又被喊住,他不耐烦了。 今天到处都是事,哪有闲心在这耽误! “不是。庆来叔,我是想找你问问……” 宝龙瞅着刘庆来表情,心中忐忑。 自十三香厂开了后,不仅在茅塘,就是周边这几个村子,村长的话都很有份量! 不像以前,村里一旦闹什么事,都是先骂一顿刘庆来再说。 眼见村长又要吹鼻子瞪眼。 宝龙回头,几个青年又一阵戳戳,他只好硬着头皮,问,“庆来叔,泥冬家,也送啊?” 刘庆来骂到嘴巴的话,立时噎了回去。 研发中心大楼剪彩,大好日子。 厂里特意拨了一大笔钱,让摆场酒席庆祝了下。 别的村,只有家里在厂里做事,又或最近和今天来帮手的这些人,才能上桌吃。 但茅塘村是个例外。 不光上班做事的来这吃。 那些家里就剩老人,或腿脚不便,或五保户这些,早几天前,他就统计好了。 今天这边开席,也会将那些硬菜装成一份份,给这些人送家里去。 拟名单时,估计是顺手,将老高名字也写上了。 对于泥冬的“叛变”。 不止茅塘,整个陵水镇都宣扬开了。 甚至于,泥冬口碑,都还不如刘大胖三个。 人家,那是一坏到底。 泥冬呢? 以前就一个摸鱼掏鸟的毛孩子。 后跟着秦向河,又收黄鳝,又是做十三香。 等工厂建好,也是第一批进厂的工人,还担任“小领导”。 再后来,泥冬想去大城市见识见识,秦向河给调去了宿阳,且越来越重用。 等再一次回来。 泥冬就西装笔挺,头上抹油的,跟个大老板一样。 当上了爱乐音像厂的销售主管。 据说,也就年纪小,不然,都能当经理的。 谁都看出,泥冬只要跟着秦向河好好干,以后绝对是前途不可限量。 哪知。 突然的,泥冬就跟刘大胖去了秦向河的死对头公司,听说,还带走了几个厂里销售部骨干。 陵水几个村的人,要么在十三香厂里上班,要么签了种植合同。 渐渐,对于鹿白十三香,也都有了认同感和归属感。 泥冬的这种行为,无疑算是背叛了所有人。 自此后。 泥冬名声在茅塘…… 不,是整个陵水镇,都臭了! 而对于泥冬爹娘,大家自然也不会给什么好脸色。 两口子去镇上赶集,都到处是人在背后戳戳。 老高两口子,如今在这陵水镇,也差不多是无人不晓了! 去镇上赶集都如此,更别提在茅塘本村了! 所以,这些天来,老高两口子一直是深居简出的。 刘庆来迎上宝龙几人的目光。 知道,这些人都对泥冬的背叛,感到气愤。 理所当然,也迁怒到着老高两口子。 刘庆来还知道。 这期间,泥冬听了爹娘在村里的情况,接连开车回来三次,要给接去省城享福。 但最后都被老高拿笤帚给赶出家门…… “……顺便给送吧。” 刘庆来叹息一声,对宝龙摆手道,“向河也说过,泥冬是泥冬,老高是老高!再说,老高为这和泥冬闹成什么样,大家不都清楚。算了,只要老高不跟泥冬走,都还是咱们茅塘人!送去家时,你们几个一起进去!” “好,庆来叔,我知道了。” 宝龙看看刘庆来,明白了意思。 对泥冬背叛。 其实,作为茅塘的村长,刘庆来是反应最大的。 泥冬后面两次回村来接爹娘,都被刘庆来堵路口,狠骂了一顿。 此刻。 听刘庆来如此说,便明白。 这是给大家放出信号,以后不要再刻意为难老高两口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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