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 高海白云广场开业前夕。 秦向河在大厦天台,告知的那些惊人消息。 阮宁来燕京后,以此,没费力气,就摆平了宁园分店的事。 然而,周斌却一反常态。 不仅在宁园手续和建设、装修等上,给了很多帮助,还动用周家在燕京人脉,给介绍了不少重量级的准会员。 当得知宁园以后准备在燕京周边城市也开分店,又积极的出谋划策。 还称,等这些项目落地,会以周家名义,给与最大帮助。 没多久。 也就是前两天,周斌突然邀请,昨天到这鸿宾楼吃顿饭,她却有事,后给推到了今天。 知道,周斌无事献殷勤,定有蹊跷! 先前到这,两人桌前寒暄,又是聊宁园,又是说龙久集团,一直没提别的。 阮宁都怀疑,是不是自己多想了。 此刻听周斌蓦地开口。 心知。 来了。 阮宁清了清嗓音,打个哈哈的道,“周公子不用太客气。这些天,多亏你帮助,有事不妨直说,只要我力所能及,绝不推辞。” “宁姐,是这样的……” 周斌见服务员上菜。 停下,等了等。 待服务员摆好菜离开,他才继续说,“下个月,兴顺电子将发布第一款随身听,听说爱信在高海、屏东等地,都有分级销售渠道。你看,两家是不是能合作一下。” 其实。 在没得知胜华电子也在暗中准备随身听时,周斌对销售渠道一事,并没多担心。 在他想来。 燕京,包括周边城市,有周力公司和虹泰,根本不需担心。 这一年来,兴顺彩票也算打通了北方大部分城市。 中部城市,则有彭城亲舅舅的东顺酒业。 至于南方那些重要沿海城市,他准备依靠兴顺电子,一点点攻夺市场,并逐步建起完善销售渠道。 张建豪的入局,打破了他计划。 胜华电子靠这两年火爆销售,早有了自己的渠道,加上这次又有联荣集团撑腰,更是如虎添翼。 而爱鹿电子,更不用说。 本身小型机市场就是它的天下,发布随身听产品,也更有优势些。 何况,鹿白十三香和爱乐音像,这两个最为健全渠道,都可以拿来用。 他没料到。 爱鹿电子随身听进度会那么快,下个月就能出产。 据之前派去南宁的下属汇报,包括那三个挖来的技术员,都说爱鹿短时间不会发布产品。 若不是阮宁透露消息,兴顺电子到时会变得极为被动。 如此一来。 南方销售渠道的建立,就不能自己来慢慢完善了。 反而,形势有些紧迫。 原本他想去求大姐,看看能不能找下龙久集团,给帮个忙。 但想到他和大姐的关系,又觉得希望不大。 幸好,阮宁的野心比较大。 不仅想让宁园在燕京立足,还想开到周边城市。 此刻。 阮宁自然也听出了言外之意。 燕京宁园算是搞定,但想开到周边城市,这些天里,周斌已经给她展示了周家的影响力。 搁以前,她肯定是当场答应。 兴顺电子要借用销售渠道,肯定不会白白使用,说不定,爱信还能借此,也将业务往北方拓展一下,现如今可不像前几年了,随着商业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大家都在想办法的往外拓展,以后,放言全国市场,才是主流,就如锦湖旗下的公司一般,而现在,联荣也积极做着这样的事。 另外一个,爱信和兴顺合作,那她宁园分店,在燕京周边自然也会水到渠成,想必,周斌会更加竭力的帮忙。 只不过…… 阮宁稍稍迟疑,见周斌一直望来着,她遂展颜一笑,道,“周公子,你应该知道,我是被赶出爱信集团,才自己费劲巴拉开宁园的。不过,你要是想和爱信合作,我这次回去,就帮你问一下,毕竟,现在爱信集团大部分事务,都是二叔在管。” “好。希望宁姐在月底,能给我一个答案。那我就耐心,等宁姐的好消息了。”说着,周斌举起桌前酒杯,“宁姐,之前我有不懂事的地方,向你赔罪,希望我们俩家合作能成功,来,我敬你一杯!” “……” 听提到喝酒,阮宁脸上,忽地闪过一丝羞搵。 八月酷暑。 在这样炎热的气温下,时间也仿佛过的很慢。 二十六号。 海沙。 一场久违的小雨过后,天空一直阴云笼罩。 气温骤然降了很多,甚至有些浓重凉意,让人恍若一秒入秋般不知所错。 上午十一点。 在电视台录制完《全民好声音》,准时收工的孙晴,到后台换下演出服,又卸了妆,之后,在兰姐和小彩护送下,往楼下停车场去。 在她看来,完全没必要,能进电视台的歌迷影迷很少,而占比最多的工作人员,早看惯了比她名气还大的大明星。 尤其是这几天,《全民好声音》导师筛选赛开始,那些导师大明星经常的出入电视台,工作人员,以及那些参赛选手,估计早就麻木。 连这些大明星都是如此,又何况最近人气“急降”的她呢。 “什么急降不急降,都是一时的,你可要千万稳住,别被这些给影响了。”眼见电梯在搬运东西,堵成一团,兰姐边说,边带头开路,从一旁的楼梯往下走。 刚拐过楼道,就听旁边一间演播室传出着动感旋律歌声,当即,就翻个大白眼。 “……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 孙晴自然也听到了传出的歌声,还听到连身后小彩,都忍不住跟着低哼了下副歌部分。 她微声笑了笑。 觉得,受人气“急降”影响最大的,反是兰姐。 自五号白云广场高海分店开业,陈明明在汇演舞台上第一次登台演出后,边一发不可收拾。 最为明显的,是次日晚上汇演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几乎一夜间,高海所有人都被这首歌给洗脑了一般。 等她这次从香港拍完《黄飞鸿之壮志凌云》回来,感觉,从广柔到海沙,一路上,这首歌就在耳边没断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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