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公子,是这样的。” 曹波忙解释道,“我玻璃厂出了点小麻烦,手头上现金不多。刚好小孟和小孙想要做生意,我就想,三家一起出这钱。” 宋仁点点头,表示上次就听说过合伙的事了。 曹波面露为难,继续道,“小孟回去筹钱,还差二十来万,这问题不大,想想办法就行。可小阳就有点麻烦,本来说能拿到钱的,结果,一分没见。” “啊,那你们服装城开不起来了?真可惜!我还说以后让厂里多照顾下你们生意呢,如今国家大力发展商业,大家收入也都越来越好,更多人开始注重衣着打扮。服装城的前景不错……” 说到这,宋仁将放在桌边的香烟叼到嘴上。 复又取下的沉呃。 “既然你们不做,这钱总不能让别人挣了去。不然的话,我抽点空,弄一家服装城玩玩?” 孙阳听此,心中一紧,连忙和小孟求助的看向曹波。 “呵呵,宋公子真会说笑。小小服装城哪入得了你法眼,胜华随便加个班,就够服装城忙死忙活挣一个月的了。” 曹波边说,边用眼神示意两人别毛躁。 随后,他咳嗽一声,接着说,“今天这刚巧碰到了。我就想,上次宋公子在饭桌上,一直说小孙合你眼缘,还说以后有困难,尽管找你。” “不错,小孙兄弟我看着挺喜欢,跟我一个弟弟长得很像。可惜,他前几年就跟家人出国了。”宋仁感叹,抬手一拍孙阳肩膀,“以后来海沙,遇到事,直管去找曹老板,他帮不了,你就来找我。” “谢谢宋哥。”孙阳立刻感激的欠身点头。 曹波则趁机道,“宋公子,眼下小孙就有事,想你帮下忙。他这次碰上点意外,没筹到钱。我要是厂里出问题,手里没余钱,早就借他了,反正也不多。结果……宋公子,你看,你那边……” 宋仁往孙阳望去,豪爽的道,“还以为什么事,借钱,是吧?没问题!我都说了,和你有缘,需要多少,你说。” 孙阳是又感动又窘迫。 宋仁对他不仅一见如故,还那么的古道热肠。 窘迫的是,和宋仁到底没怎么认识,骤然开口借钱,怎么不好意思。 何况,还是如此巨大的数字。 他嘴巴使劲张了张。 半晌,都没吐出一个字。 曹波见了,只得在旁替孙阳开口,“也没多少,就八十万。” “多少?八十万!” 宋仁听到数字后,顿时皱眉踟蹰。 孙阳早有心理准备,毕竟两人都不怎么认识,还那么多的钱! 他想了想,咬咬牙的补充,“宋老板,这钱我借了,一定会尽快还你的。钱都是用来开服装城和建制衣厂的,东西在那,肯定跑不了。” 宋仁哂然一笑,说,“小孙兄弟,我可不是不相信你。只不过……” “宋公子,这钱你放一百个心。只要你借,他若是以后还不上,我还给你!” 曹波一拍胸口,大包大揽的拦过话。 继而,他又转头,征询的问向孙阳,“小孙,我能说吧?” “……”孙阳有些犹豫。 之前从高海回来,就下定决心,再不靠家里了! 而现在,只要借到钱,马上就能做大老板。 宋仁瞧见这情形,哑然失笑,“怎么?你们还有什么小秘密?” 曹波见孙阳一直迟疑不定,便给拿了主意,降低音量的对宋仁说,“宋公子,你知道小孙的姐姐是谁吗?” 宋仁摆出好奇表情,“是谁啊?” 曹波回道,“孙晴!对,就是电视里那个大明星孙晴,前段时间,凭着电影《笑傲江湖》和那首《笑红尘》的歌,红遍全国的。对了,最近那个到处都在播的《全民好声音》,她也是大赛的导师。” 宋仁惊讶,难以置信的看向孙阳,“什么,你姐姐是孙晴?” “是亲姐姐。”曹波又补一句。 “哎呀,我就说,小孙兄弟看起来有点眼熟,原来,是孙小姐弟弟啊。”宋仁恍悟,又好奇问,“你姐姐那么大的明星,去香港拍戏唱歌,现在还是《全民好声音》的导师,这点小钱,随便掏得出吧?” “……” 孙阳自是不好,将去高海没要到钱的事,说出来。 同时,对姐姐怨气更大了。 看,连外人都这么说。 姐姐那么大的明星,借他点钱,根本算不上什么。 分明就是对他不信任! 孙阳勉强笑下,回话,“我自己有手有脚,做什么凭自己本事,不想靠我姐。” “对,这话说的好!男人靠自己才是真本事!” 宋仁一竖大拇指。 接着,他爽声说,“行,没问题,不就是八十万吗,洒洒水。这可不是看你姐姐面子,而是我纯粹欣赏你,也看好你!年纪轻轻就这么有魄力,以后,你和小孟未必会比叱咤海沙的曹老板差。” “哪里。宋公子过誉了。”曹波摇手,道,“长江后浪推前浪,我就看他们俩,这么有干劲,才答应一起做服装城的。他们啊,说不定,等上几年,我还要他们提携呢!” “谢谢宋哥。”小孟见事成,马上起身,又端起桌上酒杯,冲孙阳扬了扬下巴,“小阳,来,咱们俩一起敬宋哥。” 苦恼多少天的事,就这么轻易解决,仿若成功就摆在了面前。 陷入巨大喜悦冲击中的孙阳,听提醒,手忙脚乱倒好酒。 看到曹波打眼色,又给宋仁斟了一杯。 后,他和小孟一起两手端起酒杯,“宋哥,谢谢你。放心,服装城一挣到钱,我就立刻还你!” 宋仁笑笑,和两人痛快碰杯,一饮而尽。 旋而,他又建议道,“你们既然要开服装城,不妨往大了做。有我们胜华电子厂给兜底,你们还怕什么,做大做强,先在海沙站稳脚,之后再将分店开到新会、宿阳,再往后,就是广柔、高海……钱的事,不用担心,还有小孟,差些,我一样也借给你一些!” 孙阳按捺着兴奋,眼睛一亮的和小孟激动对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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