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衣间里,静了静。 后才传出孙晴的答声。 “你走没多久,我就坐阮小姐车一起回去了。” “那个阮大小姐?!” 兰姐惊讶,旋而,冲向角落试衣间问,“她亲自开车送你回来的?” “什么亲自啊。她是正好顺路,不然,我打算找许经理帮忙的。” 孙晴听兰姐这么说,不由失笑。 昨晚将不小心摔下的秦向河,重新搬上沙发,又收拾下有些乱的客厅,并倒了杯水放在茶几上。 有心多坐一会。 看能不能等林四丫从外回来。 另外,还能看着秦向河别又从沙发滚下来。 只是阮宁的视线,让她有些坐立不安。 也对。 真在那逗留太久,阮宁指不定会把她想成什么样。 三更半夜,又是在酒店房间里,又是孤男寡女的,一个还喝得烂醉…… 未免流言蜚语,看阮宁起身,她便随着一起离开。 她原想自己到楼下拦车,可时间太晚,路上几乎看不到什么行人,更别提出租车。 “这叫什么顺路!” 见孙晴出来,兰姐上前给拉好梳妆台椅子。 接着道,“仔细想想,阮小姐对你好像一直挺不错。记得吧,以前在《围城》剧组,就对你说过,在高海有什么事,遇到麻烦,直接去找她。” 越说,兰姐越觉得是这么回事。 她将孙晴按坐在椅子上,继续道。 “陈庭伟那次,最后不也是阮小姐出头的,对不对。还有上次宁园开业,第一时间就请你了。开业那天,你也看到,去了多少大老板,以后再有什么商演,就是冲阮小姐面子,也会优先想到你……” “那也请了其他明星啊。” 孙晴回顶一句。 那次,若不是阮宁事先打过招呼,就算宁园邀请了,她也不想接的。 秦老板早就嘱咐过她,不要和阮宁有什么瓜葛。 听秦老板的,肯定没错! 兰姐此刻,却沉浸在自己思维里。 忽地,她两手一拍的恍然。 “我知道了,阮小姐是你的歌迷,不然,就是你的影迷。以后,在遇到阮小姐,你和她多亲近亲近……算了,这个你不会。那就像我,说几句恭维的场面话,这关系拉好,以后对你帮助可大了。爱信集团,你知道吧,比姓秦的锦湖还大几倍。”m.biqubao.com 孙晴哭笑不得,“哪有这回事。” 很佩服兰姐的自作多情和异想天开。 她深知,阮宁只是表面上热情有加,其实,这种人是最难接近和相处的。 阮宁所谓替她出头,都是看秦老板面子上的。 目的,也应该是为了让秦老板欠其人情。 她隐约猜到,阮宁似对她和秦老板的关系,有所误会。 这么的“帮”她,感觉是要把自己架到火堆上一样…… 只不过。 这些话明显不方便和兰姐说,否者,兰姐又该胡思乱想了。 孙晴招呼小彩,来卸妆。 坐好后,又冲化妆镜里还准备叨唠的兰姐问,“兰姐,小阳有没有给你打传呼?” “他也得敢!你是舍不得,我那天要是在,就冲他那些混账话,非当场揍他一顿不可!臭小子,没一点良心,这两年,不是你在外忙死忙活,就他惹的那些祸,早该抓进去改造了。” 提到孙晴的宝贝弟弟,兰姐一肚子气。 说到激动处,她一拍椅背,“你爸你妈也不管管。那么大了,正事不做,就在家里当少爷养着。这才安稳多久,又想来祸祸你。” 孙晴下意识的辩解,“他这也是上进心……” “哈哈~” 兰姐大笑。 荒唐的歪着眼角,“这话,你自己信吗!听我的,以后别理他,家里有什么事,你爸妈自然会打电话来。不然,你在外头忙一辈子,怕都是替你这个弟弟白打工,他还一点不领情。” “……我也没说借钱给他,就是问问。担心他没回楚湖,身上又没多少钱,说不定真要睡大马路。” 孙晴迟疑的吐出心中疑虑。 昨晚在宁园,秦老板顺口提了句,说中午他和林四丫去老半斋吃饭,遇到她弟弟孙阳了,好像还和什么朋友一起。 想来。 在停车场,弟弟说什么下午就回楚湖,应是骗她的。 “我的小姑奶奶。包里那一叠钱,有多少,你知道吧。是别人一年工资了,他要是在高海玩几天就掰活光,那也是活该睡大马路。” 兰姐正要趁机多数落一阵,却听休息室外,有人敲门。 孙晴待小彩给自己卸掉眼妆,睁开眼,恰好看兰姐从门口回来,只表情很古怪。 她有些好奇。 今天汇就快结束了,此刻,陈明明又在台上演唱着,应该没什么意外了吧。 “兰姐,谁啊?” “是许经理的秘书。”见孙晴奇怪看来,兰姐立刻道,“哦,是姓秦的,让许经理秘书来喊你的,说有事找你。” “啊~秦老板找我?!” 两次登台,被烈日炙烤许久的孙晴,脸上疲态不由一扫而光。 她轻咬嘴唇,往化妆镜里看看,随即又连声吩咐小彩,将刚刚卸掉的眼妆再化上。 白云大厦。 站在十一层的天台上,便会对昨天为什么客流量创记录,有更深理解。 许是演出以及抽奖引起的效应。 乍看广场和白云大厦门外的人群,感觉人比昨天还多一样。 昨天一天,抽出了八辆摩托车。 彩电、洗衣机、电冰箱之类,足有上百台。 缝纫机、自行车这些稍小奖项,更是不计其数。 至于最小奖品肥皂、肥皂盒、毛巾、火柴之类,准备最为充足。 争取让消费额到达抽奖门槛的,不落空,也算图个喜庆。 而最大奖项,那辆桑塔纳汽车一直停在大厅内,四周拉起了红丝带隔离,再远处,便是凭购物票据抽奖的地方。 每个进出大厦的顾客,都能看到这辆小汽车,也都清楚,这几天内,终有一位幸运儿会将它带走。 都希望,那个幸运儿是自己。 故此。 今天过来的,一半都是昨天的“老顾客”。 这其中,有大部分都是冲着广场演出和抽大奖来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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