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酷暑。 白天时热得厉害,站太阳下,跟蹲火炉里差不多。 到晚上,尤其深夜。 两相一对比,顿觉异常凉爽。 这指得是户外。 房子被烤了一天,晚上仍在缓慢的散热,很多屋里,都会比外面要高上两、三度的。 故此,为凉快,也为了省点电费。 不少人搬着竹床,就睡在马路边树荫旁。 更有的,卷着凉席,在一旁巷道,干脆铺地上睡。 老半斋。 阮宁的专用包厢,没开风扇,肯定不是为省电。 而是这里,单独装了一台空调。 秦向河这几天带林四丫,常来老半斋吃饭,也是这个缘故。 此刻。 包厢里的阮宁,和孙晴、兰姐大眼瞪小眼着。 皆难以置信,望着仰躺在沙发椅里的秦向河。 虽说白云广场开业,是忙得厉害,而她这包厢新换的沙发椅,也确实舒适,但也没必要这么夸张吧。 先前大家还在聊着天。 一抹脸。 好家伙,倒头就睡着了?! 刚刚,秦向河突然两手一耷拉,往后倒进椅子里,她吓坏了。 下意识就急忙往外瞅。 很怀疑,若林四丫之前没被秦向河“赶走”,此刻,是不是会误以为她在饭菜里下了毒,给劈头盖脸的一顿收拾! 阮宁伸手探了下鼻息和脉搏。 经过反复确认,这混蛋是睡着了。 睡着了?! 一时间,她都不知该怎么吐槽。 “阮小姐,秦老板是喝醉了。” 这时,一旁的孙晴,打断了冒充中医要帮秦向河治疗的阮宁。 主要的,阮宁这么剧烈摇晃秦向河,她光看,都有点发晕。 “什么?喝醉了,谁喝醉了?他!他喝醉了?!” 阮宁荒唐的失笑。 觉得这理由,比秦向河因为椅子太舒服而睡着,更为荒谬。 旋而。 她往秦向河前面桌上瞅了瞅。 那里放着个小酒杯,里面,还残留着一丁点啤酒。 头先从滨江国际酒店出来,秦向河突然问,哪里还有东西吃。 这三更半夜的,不是做梦吗! 谁让这混蛋早前在宁园端架子来着。 阮宁觉得,自己也像是晚饭吃的太早,又在宁园和滨江国际酒店折腾一阵,真有点饿了。 便破例,打电话让老半斋打烊回去休息的服务员和厨师,赶紧地回店加个班。 此时此刻。 一整条街,应该就老半斋还在营业了。 当然,这营业,只是对她们几人而言的。 等菜点好,秦向河突然又问,有没有酒。 而等白酒上来,又问有没有啤酒。 要不是见这混蛋情绪不对劲,阮宁都想抡椅子砸过去了。 啥人啊! 让她折腾老半斋那么多人没法休息,最后还挑三拣四,嫌这嫌那的。 幸好,她今天心情好。 用昨晚那三个消息,第一次看到张建豪如此失态,如此惊慌失措。 在满足这混蛋诸多要求后,她在桌前坐下。 准备扯开话头,打听下滨江国际酒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不光她。 连孙晴和兰姐都听出,秦向河给的理由有些牵强。 朱红霞遭到抢劫,人没事,只是丢些钱,用得着那么失魂落魄吗。 更没必要,夜都深了,还让林四丫带人去满世界搜寻。 而且,在酒店里还好好的。 到了老半斋,就因为脚被门槛绊了下,秦向河就大为光火,还在那数落这数落那。 不看这混蛋“立了大功”。 不是看和这混蛋算有点交情。 不是看这混蛋情绪出奇的低落。 依着她阮大小姐性格,非要找人,把他给扔进黄浦江里不可! 也因此,她笃定,今天的抢劫,其中必然有蹊跷。 另外。 离开酒店时,朱红霞那可以掩饰的眼神,更令人莫名其妙。 饭桌上,她先和孙晴寒暄两句。 好不容易将话题扯到滨江国际酒店。 还没开口说正事,就听旁边“咚”的一下,接着,就见秦向河闭眼仰躺进了椅子里。 对于孙晴给的解释,她实在无法接受。 是。 认识到现在,是从没见秦向河喝过酒,每次吃饭提到酒时,对方也都自称一点不会喝。 可这。 即便是白酒,那么小的杯子,估计连从没沾过酒的小欣,都不会醉。 在据说连几岁孩子都喝酒的宿阳长大的秦向河,竟这么一小杯啤酒就醉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秦向河想讹诈老半斋呢! 在这时,敲门声响起。 接着,服务员端菜进来。 望向一盘盘摆上桌的饭菜,阮宁不真实的眨眨眼,转脸问,“他真喝醉了?” “嗯,是喝醉了,秦老板本来就是一杯醉。” 孙晴以经验之谈的再三确认。 这个状态,在香港时,她曾见过一次。 瞧阮宁古怪看来,她忙解释,“我以为秦老板是喝一杯白酒就醉。不知道,连啤酒也……” 孙晴相当无语。 滨江国际酒店发生那么大的事,知实情,或不像秦老板说的那么简单。 而且,她也是第一次,见秦老板情绪失控,“蛮不讲理”的让林四丫带着公司安保,去大海捞针。 后听阮宁要带秦向河来老半斋。 等秦向河在车上客气的问一句时,她想也没想,就立刻答应一起来了。 就是察觉到了,秦向河的状态很不对。 最担心的,也就是眼前这个状况。 她可是受唐怡,即秦向河亲小姨子所托。 答应要帮忙看着阮宁和秦向河的。 当然了,主要是看着阮宁。 对这个爱信集团大小姐,她在高海听到过太多传闻,比唐怡知道的还多。 秦向河又是一杯醉。 关键的,醉了之后会怎样,她最了解不过,毕竟,亲身体验过。 到了包厢这,听秦向河问有没有酒,她就心中咯咚了一下。 眼看白酒送上桌,她旁敲侧击的劝着,终是打消了秦向河的念头。 但,随后又提出喝啤酒。 在她想来,啤酒远没有白酒的度数高。 若只是喝一点的话,应该问题不大。 况且,她看出了,秦向河像是急需找一个情绪宣泄口。 哪成想。 仅仅只是一小杯啤酒,就给放倒了! 和香港喝醉那次,简直如出一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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