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也查了这兴顺公司,知道它前身是做彩票的,就……知道白小姐说的可能是假话。” 刘立虎不敢直视陈小芸眼睛,继续道,“但那时,我也回不了头了。我答应去燕京,不光光是为了钱……兴顺电子引进的技术更先进,能学的东西更多……” “呵呵~” 陈小芸出离了愤怒。 不是白鹿在旁边拉着,她非要将这培养出来白眼狼,给腿打折! 忽地,她冷笑一顿,忙问,“张全军和周建平,是不是也被白梅骗走的。” 刘立虎点头,“一开始,我是拒绝的,是他们从燕京打来电话,说了兴顺电子的情况。我考虑很久,才答应先过去看看。”biqubao.com 说着,他终于抬起视线,真诚的对陈小芸说,“厂长,我真没答应,只是想请几天假,去燕京看看。” 听上个月突然离职的两个技术员,果然和白梅有关,陈小芸又问,“你送来的医院受伤证明,还有你腿上石膏,都怎么回事?” “是,是白小姐给安排的。” 陈小芸恼火的直跺脚。 想来,之前张全军家里出事,周建平又有燕京开了医院证明,都是白梅操作的。 她继续问,“那你呢,现在准备怎么办?” “我……我……” 刘立虎心虚的避开目光,喏喏的欲言又止。 单看这样子,就不难明白,他的决定是什么。 也对。 被抓个现行,就算改主意回爱鹿电子,陈小芸也不敢再重用了。 甚至都不敢放研究中心里,谁保证,下次不会再发生这种事。 所幸的,后面听刘立虎说,白梅也背地里找过其他人,大多都没理,因其是老板娘亲姐姐,这事也就没上报。 当然,也是白梅精明,只是一个个接触,不会轻易的道出真实目的。 出了这事,明显,两人没心情再往南湖街去了。 陈小芸换了辆车,直接去厂里。 防止白梅两口子又跑那祸害。 更要去研究中心挨个排查,看都有谁,接触过白梅,还有那些被劝过。 得给大家打一记预防针,并跟厂里管理层下死命令。 以后别说研究中心,连厂大门,都不让白梅进来。 同时,近期还要派些人手,照看研究中心的员工,防止白梅私下联系。 再一个,还得给远在高海的秦向河通个信。 被白梅挖走两个技术员,眼下一个小组长也不保了,但燕京兴顺电子的消息,更重要。 据刘立虎电话里听那两个离职的技术员称,因兴顺电子,直接从日本大价钱引进来最新生产线,甚至产品款式都照搬的。 也就是说,时间将很快,可能会比爱鹿电子更早推出产品。 到时,“国产第一款随身听”的名头,就要花落别家了! 白鹿则坐车,往棉纺厂宿舍家里去。 一路上,王小蓉不停在劝,别生气,对身体不好。 她在一直叮嘱自己。 可,就是忍不住。 她和大姐的关系,是不好,从小到大,就一直争吵不断。 可她认为,基本再吵再闹,也终究是一家人。 没成想,白梅竟能做出这种,偷偷从爱鹿电子挖人。 她有理由相信。 早前白梅突然从燕京回来,说要看大宝和妞妞,并反常的带孩子和爸妈又去逛街又买东西的。 从那次,就在处心积虑要挖人了。 以前,知爱鹿电子和向鹿之家这些,是秦向河开的,白梅基本是沾都不沾。 可那一次,却主动提出去要厂里逛一逛。 再后,频频的往爱鹿电子厂里去。 她跟妈妈一样,觉得白梅虽不是转了性子,但至少有了改变,是好事。 而往厂里跑,也以为像白梅挂在嘴边的,是想以后开个电子厂之类。 原来。 白梅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从研究中心挖人。 她听陈小芸无数次提过,说研究中心,对于爱鹿电子有多重要。 也是爱鹿今后发展的基础。 里面花大钱培养的那些技术员,更是爱鹿电子的宝贝。 然,就是如此重要的,竟然被自己家里人给挖去了别的公司! 棉纺厂宿舍。 白鹿有些心灰意冷的穿过天桥,走进红楼。 到门口。 她拿出钥匙,还没插进锁孔,门就从里面打开。 “姐,你不是去找小芸姐了吗,怎么现在就回来了。” 听动静来开门的,是白凯。 屋里开了空调,和外面炎热,如同两个世界。 催白梅和王小蓉快点进来,白凯匆忙将门给关上。 随后,就察觉到白鹿脸色不对,他立马紧张道,“姐,你哪里不舒服吗,怎么脸色那么差。小蓉,走,快带我姐去医院检查。” “我没事,就是……有点累。” 白鹿拉住吓到的白凯,遂,勉强的露出个笑脸。 客厅里,只有电视声音传来。 “姐,你中午去哪了,怎么累成这样?” 白凯不放心,扶着白鹿胳膊往客厅走。 中途,他还埋怨了王小蓉一句,“你也真是,怎么不看着我姐。” “……” 王小蓉没解释,也不好辩解,只蓦然跟在后头往里走。 “不关小蓉的事。中午,我哪都没去,就在荣华楼和小芸吃个饭。” 白鹿从先前和陈小芸分开,就浑身有气无力的。 这次,真的结结实实被气到。 以前吵闹的再凶,也觉得是一家人。 可现在…… 白鹿觉得,就算刚认识的陌生人,都不会像白梅这样。 明知道爱鹿电子是家里产业,竟然还能将重要的技术员,挖给别的公司。 不用说,这些天不断往南宁跑,又在她和爸妈跟前,极力收敛脾气,定都是为了这。 亲姐姐啊,竟然做出这种事,怎能不叫她心寒! “姐,到底怎么了?” 扶白鹿到客厅沙发坐下,白凯终于觉察,可能不是身体疲累的缘故。 就连跟着的王小蓉,从进门后,也都是神情阴郁着。 就在这时。 过道那边,一间卧室门打开。 接着,白妈妈穿着一件新长袖衫出来,后头,则是穿大花连衣裙的白梅。 一边往外走,白梅还一边给白妈妈拉拉后衣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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