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回到老婆怀三胎的那一天_第966章 小迷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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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秦的被流氓划伤了?”
  听秦向河受伤,兰姐很是惊愕。
  差点绷不住,笑出声来。
  在此之前,或从孙晴口中,或是自己亲眼看到,秦向河是怎样将彭中勇、陈庭伟一流,打的哭爹喊娘。
  现如今,姓秦的却在火车站被小流氓伤到,很违和的荒谬感。
  当然,对事件本身,她还是表现出了对秦向河应有的关心。
  毕竟小晴能走到今天,姓秦的确实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且,小晴今后的星途,也和锦湖集团紧密关联。
  换句话,也就是和秦向河绑在一起了。
  至于不敢笑出来,是知道,但凡表现出一点幸灾乐祸,肯定会惹小晴生气。
  这死丫头,胳膊肘越来越外拧了。
  平时私底下聊天,都不准她说姓秦的半点坏话!
  “你看到姓秦的,怎么不喊我啊。”
  兰姐此刻,有些后悔莫及,更恼小晴那个败家子弟弟了,真耽误正事!
  “你电话打着打着,都跑店里去了,怎么喊你。还有,秦老板很忙的,聊了一小会,就和四丫离开了。”
  兰姐闻声,埋怨到嘴巴边又噎住。
  在医院,怕孙晴猜疑,她特意把电话拿到小卖部里面打,哪想得到,会碰上秦向河。m.biqubao.com
  她正要叹气,忽见孙晴一脸的笑意。
  记起,在医院打电话回来,就见孙晴这副样子。
  她眼睛不由一亮,立刻靠过去,紧张的问,“姓秦的,是不是跟你说什么了?”
  “哼。”
  孙晴扬起脸,吊着胃口,好一会才道,“你不是总说秦老板好忘事吗!他让公司给我写的歌,已经作好了,喊我明天去公司录音室试唱。”
  “哎呀~真的啊,这可太好了!”
  兰姐先前瞧孙晴那趾高气昂模样,就隐约猜到是这事。
  果真如此。
  兰姐从沙发上跳起来,忍不住,激动的一把抱起孙晴,“太好了,小晴。我就说,姓秦的那么喜欢你,怎么可能忘了这事。”
  孙晴推开忘乎所以的兰姐,脸色涨红,急急嗔斥,“兰姐,你胡说什么!谁、谁喜欢我了!”
  “呦~是我口误。我是说,你是咱万宝娱乐的一姐,又代言公司那么多产品,姓秦的肯定对你好,对不对。”
  “……”
  孙晴决定,不在“口误”上,和兰姐争辩了。
  否则,越描越黑。
  待兰姐终于冷静,她接着又道。
  “秦老板还说,等香港那部《黄飞鸿之壮志凌云》拍完,我回海沙参加《全民好声音》录制,爱鹿电子有产品要请我做代言、拍广告。哦,不是前些天那个,是新产品!”
  “新产品,什么新产品?”兰姐一愣。
  爱鹿电子一直生产小型收音机。
  上次孙晴回内地,拍的爱鹿电子广告,就一款新机。
  只当此刻说的拍广告,是像上次一样呢。
  开始还奇怪,小晴不刚拍完新品广告吗,怎么又来。
  等听完,她就更糊涂了。
  不知孙晴所谓的“新产品”,是什么意思。
  孙晴却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产品,秦老板说暂时保密。”
  “不管了!姓秦的喜欢神神秘秘,就随他!反正这个产品是你代言的就行。呵呵,今天是双喜临门啊,歌也作好了,还多了个代言。”
  兰姐兴奋的在沙发边走来走去。
  旋而,她将电视一关,再次跑到沙发前,将孙晴拉起,“走,叫上小彩她们,我们出去庆祝庆祝。今天破个例,让你们都喝上一点酒!”
  听“喝酒”,孙晴不由脸色一变!
  二号。
  从早上起,就天色阴沉,太阳躲在厚厚铅云之后。
  气温却异常闷热。
  吃过早饭,孙晴回宾馆,让小彩给化好妆。
  出门前,又将身上那套明艳连衣裙换掉,还按照昨天的装扮。
  一条紧身淡蓝牛仔裤,一件粉色短袖t恤,再配一双低跟系带凉鞋。
  简简单单,又显得时尚爽利。
  坐出租车到浦沿区。
  进万宝娱乐大楼,留小彩和服装师在大厅等着。
  孙晴和兰姐则在前台接待员引领下,往四楼去。
  新装修好的录音室,就在那。
  这是一栋五层高办公楼,前身是金元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后被锦湖收购,就成了现在的万宝娱乐。
  在文化娱乐公司中,金元,算是较大了的。
  但这个“大”,却是相对而言。
  从金元只租下大楼一到三层办公,便可知。
  万宝娱乐接手后,先是将上下五层全租了下来。
  到四月份,椿山谷研究室成功研发出18650锂电池,并以此,“黑”了索尼很大很大一笔资金。
  万宝娱乐也趁机将整栋大楼买下,并在四层,算是斥巨资,打造了独属于万宝的高标准录音室。
  上到四楼。
  谢过前台接待员指向,孙晴和兰姐,接着往过道尽头那间录音室走。
  还没到,忽听有谈话声从里面传出来。
  接着,就看一头发扎成两个蓬松辫子垂在肩前的漂亮女生至出来。
  再后面,是昨天才在三医院见到的秦向河。
  “……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的,谢谢老板!”
  辫子女生到了门外,马上又折身的冲跟着走出来的秦向河弯腰行李。
  “不客气,如果有什么困难,尽管找龚琳……哦,就是龚经理,你找她就行了。”
  望着秦向河冲那漂亮小女生微笑宽言,孙晴轻咬了下嘴唇,摘下墨镜,脚下不觉快步的走过去。
  辫子女生也听到脚步声,转身,当看清走来的人后,她立刻瞪大眼睛,惊喜的上前,“啊,孙晴姐!你是孙晴姐!我最喜欢听你的歌了,特别是最近那首《笑红尘》,是我在舞厅拿手曲目,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说着,辫子女生下意识的摸外套口袋,发现没带钢笔,不由急的四处乱瞄。
  兰姐微皱眉头上前,“对不起,小晴还有事……”
  “兰姐。”孙晴喊住兰姐。
  随即,从兰姐随身包里,掏出携带的纸笔,这也是在香港,受那边明星的影响,快速的签了名,接着,又问辫子女生名字,并还给写了几句赠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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