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没喝酒了,花姐犹不放心。 将那瓶白酒放到了赵振强那边,又将她后面加的韭菜和爆炒羊腰花,全腾到刘剑面前。 这下,不光秦向河,连一直烦闷的赵振强,也憋不住笑了。 林四丫送秦向河来千菜园,看花姐几人的安保助理都在这,就和秦向河告了假,说想去老家那边转转,看看邻居。 亏小丫头不在,否则,定要问这两个菜有什么不对! 花姐对两人“嘲笑”,倒是丝毫不在意。 或说,早习惯了。 在她看来,笑笑有什么大不了的,重要的,是把孩子要上。 在高海时就听说了。 秦向河嫂子,也就是刘美玲,竟然意外怀上了。 她可是清楚的,秦广山和刘美玲两口子,根本没打算再要小孩。 这都能怀上?! 看看她和刘剑呢。 为要个孩子,操心了多少年,又受了多少苦。 可死活就是怀不上。 当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见刘剑被笑的,不好意思动把两盘菜,兰姐拿筷子,直接给夹到刘剑碗里,并甩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这顿饭吃完,两人要抓紧回家。 她可没多长时间了,后天就得回高海。 这次是趁许青青从香港过来,才挤出的这么几天时间,怎么能白白浪费! 而提到的“家”,可不是指茅塘村东头的那个。 刘剑是美达磁带厂的厂长。 她呢,是万宝投资的总经理,还是万宝公司的总负责人。 且不说两人持有的向鹿之家股份,价值上百万上千万的,暂时对他们而言,没太大感觉。 毕竟那些股份,他们是不可能出售的。 像朱彪、赵振强、朱红霞等人,皆是如此。 这些股份,更像是作为“自己人”的象征。 就光是两人的工资,加上这两三年攒下的各种红包、奖金,就够他们在宿阳置办一栋大房子,另外还有充足的钱,来精心布置。 其实,秦向河很早前就宿阳买了一栋大楼。 不仅装修了,家电也都很齐全,可以说,直接搬进去住就行了。 然,终究是太不方便。 那边大楼的底下一层,暂时充当公司管理层的宿舍。 两人急着想要孩子,到时弄得“人尽皆知”,都不好意思。 加上两人太忙,已是很少再回茅塘。 村里老房子,准备也照秦向河家小楼那样,扒了重起一栋,好逢年过节回一趟有个落脚地。 但他们更多时间,都是在宿阳待着。 在这边买个独栋带院的大房子。 于各种而言,都很方便。 没给秦向河、赵振强揶揄刘剑的机会,花姐不忿接过话,“还孩子?哪个孩子有这脑子!哪孩子能这么坏!” 赵振强听到这话,又打蔫了! 秦向河也颇有些无奈。 当初泥冬去了胜华电子,赵振强很是低落了一阵,后面就渐渐好起来。 之所以,最近又这样。 是泥冬这段时间,靠以前积累人脉关系,帮胜华电子拉去很多客户。 这些人来楚湖倒盗版歌带,能顺路带一批胜华电子产品回去搭着卖,多赚一份钱,何乐不为呢。 至于胜华电子和爱乐音像有没有恩怨,谁在乎。 他们是来挣钱的,又不是来站队的。 再说了,转卖胜华电子产品,也只是和燕舞、环东抢夺市场。 若事情只如此。 赵振强还不会这么在意。 大家都很清楚,泥冬这么做,可不光光是给胜华电子拉高销售量。 而是想学爱乐音像,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这可是连燕舞和环东都没做到的。 万一让胜华电子有了完善的销售渠道,今后含山这些盗版磁带厂,还会不会像现在这般铁桶一块,就不好说了。 严重的,甚至会危及爱乐印象的出货定价权。 而对秦向河来说,还有个麻烦。 胜华建起销售渠道,对之后推出的随身听,也将非常有利。 不过,销售渠道也不是那么容易建起的,尤其是完善的渠道。 像爱乐音像,就多亏依赖鹿白十三香的代销商。 泥冬现在做的,就是在复制这种“模式”。 这,也是之前赵振强教授给泥冬的。 故此,当了解泥冬的真正意图,又得知在暗处的胜华和爱鹿的随身听之争,赵振强更是沮丧和懊悔。 秦向河也知,不可能三两句话就劝得过来。 只能让示意刘剑,以后有时间,多找赵振强出来聊聊。biqubao.com 泥冬背叛去胜华电子后,他自己都闹好久情绪,最后还是在白鹿得到的慰藉和开解。 爱乐音像,依旧是按部就班,一边扩大厂房,一边提高产量。 之前说针对图形和音像技术,建研究室,也暂时搁置。 美达磁带厂要上马的录像带项目,也紧急叫停。 还有花姐那边的万宝投资,秦向河也让其尽量收缩投资。 九月份前后,他会抽走三家公司账面上的大部分资金,甚至全部资金,让三人提前做好准备。 对于三人跟着问询,公司接下来有什么大动作。 他只能先保密,也是省得三人东想西想。 主要,这也不好解释。 总不能神棍的说,欣欣向荣的日本股市,十月份就要股灾了吧。 一顿饭吃到很晚。 几人饭桌上谈公事,也是因为,秦向河明天就要离开宿阳。 公事谈完。 发现,菜都早凉了,于是,又让服务员重新上一桌。 只是这次吃到半截,花姐就像有点不舒服,一个劲咳嗽。 秦向河和赵振强“闻弦知意”。 左右也吃的差不多了,便匆匆结束饭局。 第二天。 早上。 赵振强昨晚就回了含山,而刘剑和花姐,这时都可能没起床。 秦向河便和林四丫两人去吃了早餐。 去海沙前,又往交通岛的白云百货绕了下。 昨天来这里,只见到二雁,没碰见大林子。 早就放暑假了,不过,大林子一直留在宿阳这边,找老师给补课。 昨天他过来,二雁说大林子去老师那了。 就约了上午在白云百货这,见一见。 顺带,受大宝妞妞吩咐,将一份炸好的知了猴,亲手送给大林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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