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稿中,请半个小时候再看,见谅! 在秦向河从广柔动身前往高海时。 远在千里外的燕京。 兴泰大厦,七楼一间有着巨大落地窗的办公室。 因为外面气温炎热,周斌一边扇着风的走进办公室,一边又将衬衫纽扣多解开了一粒。 当看到桌上放着秘书所说那份文件,他眼睛一亮,将手中折扇递给跟在身后的老焦,匆匆就走过去。 打开文件夹,仔细的,连续翻开好几遍,随后,这才丢往一旁。 老焦将纸扇折好,放到办公桌,也下意识往那份文件看去。 他们是刚从津市回来的。 宋志春应该顾及周家在燕京的影响力,所以,还算讲信用,在津市找人顺通关系,让兴顺彩票顺利的打入,于是,前几天就搞了场盛大的彩票活动,头等奖按照周斌的示意,安排了一辆小汽车。 另外,小一点的还有冰箱彩电摩托车洗衣机等等,算是轰动了整个津市,按三天里,可谓是人山人海。 每当爆出一个稍大的奖项,都能点燃现场,让更多人汹涌而来。 大大小小的奖,最终全抽了出去,而抽到小汽车的,更是披红带花,坐在那辆小汽车顶上,绕着津市一圈。 可以预见,等下个月,兴顺彩票再在津市举办彩票活动,将是怎样的盛况。 当然了,这些大小奖项,包括这辆车,花费巨大,但三天活动结束,彩票售卖的利润更大。 但这一年来,随着周斌东奔西走,见惯了这场面,更是见惯了赚取的暴利。 否则,怎么这么短时间,兴顺公司就能将资产滚到上亿元。 一回到公司,就听秘书说,之前周斌让派去调查的事有结果了,就放在办公桌上。 可如今,周斌看都看了,怎么表情那么奇怪! 老焦又往文件夹扫了眼,“怎么了,小斌,有什么不对吗?” “你还记不记得,上次广伟从海沙打电话来,说张建豪要用胜华电子来做什么?” “知道啊。”老焦点头。 胜华电子,某种意义上,可以算是周斌一手建立起来的。 前期筹备建厂,日本人出钱拉技术,宋仁又基本是个二世祖。 所以厂子这些,大多是周斌在盯着。 之后,也是周斌在管理,连胜华电子学爱鹿的广告宣传策略,也是周斌最先提出的。 正是如此,被逼抛售胜华电子,周斌才耿耿于怀。 何况,还是被设计,最终半卖半送那种! 但即使被逼离开,在胜华电子,周斌还是留了后手,这叫广伟的年轻人就是,会利用职务之便,定期将胜华电子消息在电话里通知周斌。 按照周斌所想,兴顺彩票以后会越做越大,终有一天,说不定还能将胜华电子夺回来。 “不就是张建豪想和宋仁甩开日本人,主导这个胜华电子二厂,用来制造随身听的。” 说到这,老焦下意识往办公桌一个角落看去。 自从知道张建豪要在海沙胜华二厂,就特意托人从香港捎回来两三款最新型随身听。 不过,在他看来,实在想不通这产品有什么好的,同样是听歌听音乐,买收音机不行吗,再不济,爱鹿电子的小型机也成,就那么大点,拎到哪里也不重,何必非要什么随身听,看着就不劲摔,摆家里也一点不撑场面。 最重要的,是死贵死贵的。 一个稍差点的随身听,就能买好几台小型收音机的了。 想到此,老焦指着桌上摆成一排的随身听继续说。 “张建豪这次应该是走眼了,这东西,香港那边不少人用,国外应该更多,但国内,你看看大街上,一个两个刚吃饱没几年,一个月两百多的工资,谁舍得花几个月工资,就买这么一个摆不上台面的东西!” 周斌听了却不禁摇头,看看文件夹,又看向老焦道,“秦向河这是满世界打广告,又是花大钱找大电视台合作的,你当《全民好声音》真的为宣传爱鹿小型机的啊。你不知道吧,爱鹿电子,在南宁新厂区都建好了,就靠着老厂,你猜猜,是干什么用的!” 老焦错愕,“不会吧,不会也要做随身听吧?” “对。”周斌放开文件夹,里面竟然还夹着几张照片,一看镜头角度就知是偷拍得来的,他将照片对老焦亮了亮,接着道,“可以确定,爱鹿这个新厂,也是用来制造随身听的,看进度,甚至比胜华电子还要快,也就是说,爱鹿也应该早就在准备了。” 周斌说着说着,恍然的一拍桌子。 像是揭穿了秦向河什么阴谋的兴奋道,“我就说,《全民好声音》不可能突然冒出来,定是谋划很久,这就对的上了,应该是和随身听项目一样,早就暗暗准备着了,难怪,爱鹿都霸占小型机市场了,仍不思进取,对大中型收音机的市场不管不问,原来在这等着呢。” 老焦这时则走到桌边,仔细看着那几张照片,他对上面拍下的器械等不感兴趣,但相信曾管着着胜华电子的周斌的判断。 周斌像是有点激动,在桌前走来走去,嘴里则念着,“《全民好声音》,耗资那么大,就算再给爱鹿宣传打广告,对小型机市场提升也有限,但是,如果是推出新的产品,则就不同了!” 老焦迟疑的插话,“可这随身听,你前段时间不也分析了,说国内没有市场。” “一个张建豪,我还怀疑,但再加上一个秦向河,就足以说明,有什么地方,是我疏忽了的。” 周斌思索又将文件夹抄到手里,重新看了一遍,几乎是一字一眼的看着。 随后,他绕到办工作后,坐到哪张旋转椅上。 皱着眉头,望着文件夹里的几张照片,思索片刻。 忽而,他将文件夹一合,像是下定决心道,“秦向河要搞随身听,就肯定有的做,就像之前的歌带、生活广场一样,兴顺现在挣了那么多钱,正愁着怎么办,刚好,我们也来做,就像当的胜华电子一样,这次,我要他们赔得血本无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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