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渐昏暗,一天拍摄,终于结束。 等小彩给卸好妆,孙晴忙阻止再化淡妆,直接素颜,就急忙出了休息室。 亏兰姐下午有事去市中心了没回来。 否则,不光小彩要挨一顿骂,她也会被念叨的烦死。 这是兰姐,从香港那边偷师的。 说明星要有个明星样子,即便是私底下,也要保持形象。 自然的,装饰、妆容这些,必然是要时时刻刻注意的。 往日有兰姐盯着,孙晴只能坐在休息室,任由小彩卸妆再化妆,再等服装师搭配一套私服换上,最后才出门。 今天则恰好偷个懒。 主要,也是一大早就赶来剧组,中午更是匆匆对付几口,早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而通告被安排的如此紧张,她根本不敢有任何怨言。 或者说,不好意思有怨言。 前段时间,为赶回海沙看望唐怡,“强硬”的连请了好几天假,耽误不少拍摄。 现在导演要求她将进度补上,好尽快将这部《外来妹》拍完,早点上映。 即使忙的再脚不沾地,她也不好意思抱怨什么。 不过。 幸亏那次去海沙看望唐怡了。 月底时,唐怡倒是来了高海一次,是为出国手术,做身体全面检查。 而她那几天恰好跟剧组去广柔拍摄外景,就这么错过了。 从剧组出来。 孙晴让出租车,特意拐去了较远的老半斋。 犒劳自己的吃了顿大餐,也终于填饱饿了一天的肚子。 或许,是受那个人影响吧。 每到一个地方,她就习惯的找当地最好吃的饭店。 就像眼下,困乏的厉害,可仍是坚持去了老半斋,觉得还是那里饭菜合她口味。 吃完饭。 这才在化妆师和服装师护送下,匆匆赶回酒店。 因为导演要求,后期拍摄地腾到了东郊,顺带,剧组入住的酒店也更换了。 之前,孙晴是住的一个大套间,随行的兰姐、小彩等,都能住一起。 而到新酒店后,因条件一般,没了大套间,就小彩和服装师住一间,她和兰姐住一间。 还好,再有十多天,她在《外来妹》的戏份就能杀青了。 在门口和小彩两人拜别,孙晴掏钥匙开门。 进去。 将挎包挂到玄关衣架上,并将单薄及膝风衣脱下。 六月份,白天气温已经很高了。 可到了晚上,又像一下子冷起来,得加件外套才行。 继而,她打开房间里的灯,往小客厅去。 灯光明亮。 乍看到客厅沙发上,默不作声的坐个人影,孙晴吓得尖叫。 要往外跑时,见仍发愣盯着黑屏电视而不自知的,竟然是兰姐。 隔壁小彩两人应该听到了,立刻,外面响起用力的拍门声,和紧张问询叫喊。 孙晴忙开门解释。 送走两人,她关上门,方惊魂初定的重回小客厅。 见兰姐仍在发呆,好气的走过去,在兰姐肩膀上重重拍一下。 “啊~!” 兰姐惊吓的浑身一哆嗦。 扭头看了看,等搞清楚状况,她立刻斥声,“小晴,你搞什么。走路没一点声音,吓死我了” “是你吓死我了!”被倒打一耙,孙晴差点没气笑,问,“你回来多久了?” 还要弄多大动静? 刚刚自己叫的连隔壁小彩两人都惊动了,兰姐倒好,还说她没一点声音。 “没多久,就下午才……” 兰姐说着,下意识往阳台瞅去。 发现窗外已是漆黑一片,才醒然坐在客厅呆愣了许久。 “今天拍摄累了吧?” 兰姐忙起身,招呼孙晴坐下休息。 待看到孙晴一脸掩不住的疲惫,她不由念叨。 “导演也真是!一般演员这么使唤,也就算了。你是谁?孙晴啊,现在谁还不知道你名字。等《全民好声音》正式比赛,估计《外来妹》刚好上映,就是冲你,就能带动好多人收看。导演选你做女一号,真是赚大发了。” 孙晴摇头道,“也还好了,其他演员也都这样拍。谁让我之前连请好几天假呢,说起来,还是我连累了她们!” “你啊,就是太好说话!换其他大明星,让导演给安排这么多通告试试……” 兰姐看孙晴一缕头发乱了,随即给理顺。 自从去了趟香港,她自觉,已深得经纪人职业的精髓了。 下一刻,她脸色一变的喝声起来,“哎呀,你怎么没化妆?是不是小彩又偷懒,我非要揭了她的皮……” “想骂我就骂,少拿小彩她们说事。”孙晴笑着拉住兰姐,“今天中午没吃什么东西,傍晚收工,都快饿死了,是我急着去吃饭!” “去饭店吗吃饭,你更得注意。万一被人认出,又或者遇到记者拍照,或者电视台恰好在那采访……” “我知道了,下次一定注意!” 眼瞅着兰姐又要化身唠叨大师,孙晴急忙给打断。 之后喊太累,让兰姐帮她放一下洗澡水,她则跑去打开电视。 等屏幕一打开,发现上面放的画面,就心里咯噔一下。 果然。 注意到片头摆钟,再听那熟悉到耳朵起茧子的旋律响起。 拔脚就要去往洗手间的兰姐,忽又停下。 “好,好,好,以后只要是秦老板让我拍的戏,再不敢推了。你就放过我了,好不好!” 孙晴苦笑。 此前,五十集的《渴望》,迎来大结局,也博得无数人的眼泪。 孙晴却心里高兴着。 被兰姐每天一念的日子,终于要过去了。 没成想。 这边刚播完,那边又安排了一次重播! 孙晴都能想象得到,接下来两个月,又将是怎样的日子。 奇怪。 兰姐没有像往常一样忿忿不平叨唠,反而古怪瞅向着大门方向。 待听清兰姐嘴里嘀咕的话后,孙晴好奇,“兰姐,你说谁怎么还不来?” “姓秦的啊!” “什么!”孙晴眨巴眨巴眼睛。 复又紧张的看向旁边反光金属条。 望着那张略显苍白,也没什么光彩的脸,深深后悔。 今天就不该偷懒,该让小彩给化好妆再走的。 她低头,又看看离开剧组时随便穿的衣服。 “秦老板来高海了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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