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也亏是遇到我。换个人,早给你当流氓抓起来!” 陈芳似心有不甘的轻哼。 “对对,陈小姐说的对,下次我一定注意。” 朱彪连连点头。 随后,他从身上利落的掏出纸笔,殷勤递过去。 “陈小姐,我太喜欢你主持的节目了,更喜欢你去年的那部电影,特别是最后你那个角色跳崖,我都看哭了……能不能帮我签个名,如果不麻烦,再写两句赠言。嘿嘿。” “你就为这啊。好的。” 陈芳又瞥秦向河一眼,而后,欣然答应。 从刚刚遇到,秦向河反应就一直很平淡。 甚至,她摘下墨镜后,等了好几秒,对方才记起自己。 这很让她很不忿! 更不忿的,是认出自己了,竟还那么淡然。 只是短短两年时间。 她就从一个几乎默默无闻的小主持,一跃成了广柔电视台炙手可热的主持人。biqubao.com 去年,还玩票性质的参演一部电影。 好吧。 那部电影因是家里亲戚投资的,导演又看过她主持的节目,觉得她形象气质俱佳,才请她出演的女主角。 不论怎样。 凭着这部电影,让她在影视圈算是“一炮而红”,成了小有名气的影星。 也因此,现在出行,即使过了广柔地界,也很容易被认出,常常遭到“围堵”。 她只想是,安安静静的做个主持人,或是像唐怡一样,做个新闻主播,可没想做什么明星! 对于现在,出个门,动辄就要全副武装的装扮,很是苦恼。 都后悔参演那部电影了。 当然,这话要是被兰姐听到,非得毒打陈芳一顿不可。 简直是占了便宜还卖乖! 正是这样心理。 陈芳接过纸笔,一边给朱彪签名写赠言,一边冲秦向河瞟着。 眼神里的意思很明显。 看吧,本小姐可不是当初的籍籍无名之辈,连你随行下属,都是本小姐资深影迷。 “大佬,这事你可千万别和亚萍说啊。”朱彪悄悄往秦向河靠近,带着点祈求的低声拜托。 追个星,没什么。 可被陈芳给误会,关键,还让大佬误打误撞的顶了“雷”,即便是原样说出来,他都被亚萍修理一顿。 待陈芳将纸笔递来,朱彪连声感谢接过。 对着本子上签名,喜不自胜,他可真喜欢陈芳演的那部电影,为了表示支持,硬是在电影院看了十多遍的! 而当他看到赠言后,脸色一变。 瞧秦向河无意的扫来,他连忙合上,随即苦笑着告辞。 不愧是主持人出身,讥讽人都不带一丝火气。 等朱彪离开,发现坐那的秦向河,仍风轻云淡的,陈芳不禁有些气馁。 她像带着怨气的道,“哎,你怎么说也是个大老板,好好约束下属。我误会倒没什么,万一让别的大美女误会,觉得你和他是一丘之貉。好好的一场艳遇,就这么泡汤了,你亏不亏!” 秦向河微声笑了笑,没在意。 看着陈芳那施粉都没掩盖住的微红眼圈,静了下,问,“你去海沙了?” “哎,你这人怎么这样!知道就好了,还非得问。” 陈芳神情凝固,复又变得黯然。 她转头,沉默的看向窗外,期间,还掏手绢擦拭几下。 好一会才平整情绪的回过脸。 只,眼圈红的更明显了。 “你们真的是,一点不拿我当朋友。” 陈芳嘴里埋冤,声音中却透着低落,“特别是唐怡。我们俩经常电话联系,竟然提都没提。不是这次经过楚湖,我特地去找她玩,都不知道这回事。” “就是把你当朋友,才不想你跟着担心。” 秦向河替唐怡辩解一句,后又道,“她这病只是初期,这次去日本动过手术就好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陈芳好气的瞟去一眼。 当她是三岁小孩吗,唐怡这个病,若有说的那么轻松,何至于离开唐怡家后,哭成这样。 但她又希望,真能如秦向河所说,故此,并没有反驳。 陈芳悠悠叹息一声,过了下,又犹豫的问,“唐怡说她表姐,哦,就你媳妇,也是这个病?” “对,好像是她们那边的家族遗传。白鹿早动完手术了,现在是恢复期,过两年就能完全康复。所以说,唐怡那,你也不用怎么担心。” 陈芳微微点头。 刚认识时,就听唐怡说过,秦向河是有媳妇的。 后面也听秦向河言语间,透着两夫妻多恩爱。 那时,她很以为然。 因秦向河大多时间都在楚湖,而白鹿则一直待在南宁。 哪有恩爱夫妻,是这么长久分居两地的。 原是这缘故。 不过,听秦向河这么说,她心情确实好了些。 毕竟这个病,有治好前例,还是一家人两姐妹。 “对了,你这大老板不在南宁陪媳妇,不去高海忙分店的,怎么往燕京跑。” 陈芳说到此,尽量的不让自己露出震惊表情。 省得面前这家伙得意! 真想不到。 燕京第一次见,还以为是个无赖穷困小白脸的秦向河,竟然成了那么大的老板。 她听唐怡说过,秦向河起初,就是犄角旮旯山里的农村人。 后面靠摆摊卖鱼货,才慢慢发展起来的。 第二次遇到,得知秦向河已是几家公司的幕后老板,她就震惊的无以复加了。 她表哥,算是商业奇才了。 接手环东后,公司迅速壮大,一跃成了市场占有率第二的收音机商家,被家族奉为最后前途的青年才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28_128216/76260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