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的,又何止是宾客。 事情都过去两天多了,郑月秀仍有些回不过神。 一楼客厅。 她发愣坐着,直察觉门口光影一晃,下意识扭头,见陈孟华和司机进来,她才醒然面前的营养汤早凉了。 “今天工地上,还有闹事?” 郑月秀边问,边站起来。 走过去,拿鸡毛掸子,给陈孟华扫了扫肩上灰尘,“你叫小红去看看也行。一大把年纪了,还赌气什么。看你这在那待一天,身上能扫二斤土。” 陈孟华往后一挥手。 待司机离开,他才神态尽显疲态的道,“这些事,小红懂什么。她一个姑娘家,怎么在工地上待一天。” 郑月秀翻了下眼,没应话。 心知,前两天在荣华楼,雷波那些话,自家这口子终是听到了心里。 不得不说,这也是两口子引以为憾的事。 当初生下小红,她没过一年,就又怀上了。 都七八个月了。 可一次跟陈孟华去走亲戚,喝了点酒回来,寒冬腊月的,自行车不小心拐到了河里。 结果怀的孩子,就这么流掉了,还是个男孩。 她也因为这次事故,不能再生了。 “小红呢?”陈孟华到客厅沙发坐下,环视一圈。 “她什么时候在家老实过。昨天好不容易看在家里一天,就跟脚心被刀子挠的一般,上窜下跳。吃过午饭,我就去三楼拿个东西,下来就没见人了。问了周妈才知道,偷偷溜出去了,估计又是去找小凯了。” “跟她说多少遍。这两天,外面有点乱,让她在家里老实待着,就是不听。” 郑月秀道,“估计啊,是担心小凯?” “关小凯什么事,宏东就是冲上星来的。还有那些隔岸观火,唯恐事情闹不大的,都等着落井下石呢。这时候离小凯远点,对小凯也是好事。” “人家小两口刚订婚,这都两天没见了,当我们那时啊,结婚了也才一年见一次。” 郑月秀埋冤一句,见顶的陈孟华苦笑,她边去给陈孟华倒茶水,边接上之前的话问,“宏东的人,今天又去工地上闹事了?” 陈孟华回道,“没有。想是看前两天去闹事的,都被抓走了,有点发怵。附近倒是有不少人影乱晃悠,不过,都没敢往跟前来。” 郑月秀将倒好的茶水端回客厅,放到陈孟华手中,“这是好事。就要来一个抓一个,最好把宏东的全抓了。” “你女人家懂什么。”陈孟华接过茶杯,掀起盖子,往浮起的茶沫吹吹,喝了一口。 然后,他才接着说,“现在,宏东是群龙无首,雷波三父子还关在里面。等放出来,就不再是来工地乱搞,这么小打小闹了。还有,长青、大圈这些,到时肯定都会变本加厉。” “没那么严重吧。照你这么说,小秦找人把他们关起来,还是错的了。” “你们懂什么。”见郑月秀瞪来,陈孟华苦笑道,“小秦心是好的,只是太年轻,还不懂江湖险恶。” 郑月秀见陈孟华神情凝重,紧张的问,“什么意思?” “那么多年了。就算起初我们和长青、宏东打得要死要活,是不是也没人去找过公家。” 说着,陈孟华觉得茶太烫,给放到前面茶几上。 继续道,“小秦这次,是将雷波抓了,但也坏了规矩。以后就算宏东做的再过,别人也只会说我们上星的不是。别人还能用这理由,故意找我们茬。” “那就让小秦找人,多关雷波一阵子,吓唬吓唬这些人也好。” “吓唬谁?!” 陈孟华摇头,接着道,“你觉得,是小秦在南宁能找到人,还是在南宁扎根几十年的雷波能找到人。你猜前年刚调来的市陈局长是谁?雷波和他可是表亲。” 郑月秀惊讶,“还有这层关系?!我就说,这两年宏东怎么那么快就窜起来了。” “知道了吧。就这两天,还都不知因为什么才没被放出来。我估计,再等一两天风头过去,雷波肯定放出来。到时公家那边有陈局长在,对上星,想必也会很关照。” 郑月秀自然明白,这个关照,可不是字面上的那个关照。 “那怎么办?小秦当时出头,也是为我们好。” 陈孟华苦涩的一笑,“所以啊,无论如何,小秦这个情我还是领的。何况,当时那场面真打起来,小红这个订婚宴以后也会成为别人眼中笑话!笑话我陈孟华就算了,敢笑话我女儿,哼哼。” “好,好。谁敢笑话你陈孟华的女儿。”郑月秀无奈接了一句,又道,“那小秦不会有事吧?” “应该没事。小秦只是个大老板,很多人都不知道他底细。当然,知道底细,就更不敢贸然招惹了。宏东这些人,主要目的还是想将上星赶出南宁。” “能不牵扯小秦,最好。”郑月秀说着从旁边沙发起身,“都快六点半了,饿了吧?我看周妈饭做好没有。” 陈孟华点点头。 拿手捏着眉心,琢磨,过两天雷波放出来,该怎么应对。 这时,注意到前面打开的电视,正放着《全民好声音》的广告。 最近只要出门,遍处都能看到这大赛的相关信息。 所以他对此也很熟悉了,尤其那句“全民好声音,国人自己的好声音”,被每个人挂在了嘴边。 热度几乎和亚运会、《渴望》同等了。 就连他那个平时爱哼两嗓子的司机,都动了要报名参赛的念头。 故而。 对于做生意,他很佩服秦向河 但在江湖事上,秦向河还是太理想化、太稚嫩… 正乱想,忽发现要去看饭好了没的郑月秀,竟然还在旁边站着,且一脸犹犹豫豫。 陈孟华好奇,“怎么了,有事?” “你也知道,女儿做事,都是想做就做,也从不爱隐瞒。” “我知道。到底什么事?”对于女儿完美继承了他的这个优点,陈孟华一直引以为豪。 “是这样的。”郑月秀像下定决心。 她下意识往四下瞅瞅,后,靠近些的低声。 “昨天在家没事,我和小红聊天,就问起了她在燕京的事。她说…她说和小凯住一起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28_128216/762605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