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着一脚油门,红色小车轰鸣远去。 孙晴低头看看那张烫金卡片,无奈收起,后转身往唐怡家而去。 敲响院门。 不刻,大门吱呀一声的打开。 看来开门的人,孙晴连忙行礼,“阿姨。” 唐妈妈笑声道,“是我们大明星来了啊。快进,小怡这几天,一直念着你呢。” 孙晴仔细看了看唐妈妈。 比之前瘦了一点,精神却比上次离开时好多了,脸上笑容也不像那次的牵强。 她边进院子边回道,“我来海沙参加公司的宣传活动,正好有时间过来看看小怡,准备晚上就在这吃住了,又要麻烦阿姨了。” “这孩子,来这就跟来自己家一样,有什么好客气的。再说,我现在也没什么事,巴不得你们来热闹下,要不,在这多住两天,阿姨给你多做好吃的,看你瘦的。” 唐妈妈说着,又解释了下。 唐怡检查出大病后,因为最近每天都要熬中药,耗时很长。 加上不放心,她就向学校请了假,可以有更多时间照顾唐怡,至少等唐怡手术完,身体恢复些了再去上班。 孙晴跟着往正厅去,忍不住的问,“阿姨,小怡怎么样了?” “好着呢。和以前一样了,每天都生龙活虎跟我斗智斗勇。” 唐妈妈嘴里笑斥,眼中却写满着欣慰。 接着又说道,“前几天,郑医生又来了一趟,给小怡做了全面检查,说恢复的很好,保持这样状态,下周就能动身去国外动手术了。” 这些,孙晴在电话里已经听唐怡说过了,但得到唐妈妈确认,更是安心了些。 别看唐妈妈说的轻松,其实所有人都知道。 中药调理,只是前期准备工作。 而最关键最重要一环,还是动手术。 只是,这话题有些沉重,大家都尽力回避。 跟着走进正厅,孙晴想起的将手中拎的营养品递给唐妈妈,刚要说话,却见客厅还坐着一位意想不到女人。 客厅有窗户,但不向阳,而且,大白天也不会开灯,显得稍稍有一点光线暗淡。 但那女人坐在沙发里,闪闪发光。 不是形容,而是真的在闪闪发光,肉眼可见的那种。 镶满水钻的流苏耳坠。 脖子上金光闪闪的项链。 十根手指至少戴了三、四个戒指,小是小了点,也不是金的,但看起来就价格不菲。 因穿着泡袖短衫,加上皮肤白皙,所以让两只手腕上的手串手环显得异常刺眼。 就连穿着细跟凉鞋系带的脚踝处,都各戴着一根纤细的银色链子。 孙晴走南闯北这些年,身上会戴这么多饰品,闪得人眼都睁不开的。 印象中,只有一人! 待对方从沙发前站起,望着那让所有女人都嫉妒的夸张曲线,不用看脸就确定是谁。 “朱经理,你好。” 孙晴连忙的上前打招呼。 没错,坐客厅沙发里女人,正是白云广场的总经理朱红霞。 不仅身材让所有女人嫉妒,就成更是让所有女人钦佩。 试问,有几个女人能像朱红霞这样。 如此年轻就管理一家资产逾五个亿的公司。 这样的巨大反差,也让人有些不敢接近,孙晴就是其中之一。 尤其对方总冷着脸,不苟言笑。每次遇到,孙晴都有些忐忑不安。 不知是不是错觉。 总觉得,朱经理和高小花经理一样,都不怎喜欢她。 朱红霞脸上,仿若长年罩着一层寒冰,淡淡的回一声,“孙小姐,你好。” 面对这样的朱红霞,孙晴不免有些压力,下意识往唐妈妈看过去。 阮宁过来,还勉强找得到理由,朱红霞出现在这,就显得很突兀了。 “那我就先走。”朱红霞这时拎起一个皮面缀满闪光亮片的手包,看看墙上挂钟时间后,从沙发旁走出来。 “这都下午了,留这里吃晚饭再走吧。”唐妈妈忙的出声挽留。 “不了。我等下还要去一趟新会。”朱红霞说完,许是觉得语气稍显僵硬,又补了句,“不好意思,我实在没什么时间。” “没关系没关系,你管理那么大一家公司,忙也很正常。小秦常说,这几家公司里面,工作最重跑的最多的,就是你。” “……也没有。”朱红霞稍稍顿了下,又道,“我就喜欢这样忙一点。” “呵呵,要不说你能管理那么大一家公司呢。”唐妈妈顺势夸了一句,继而,她探头往楼梯瞅一眼,“这孩子,好好的去洗什么头。我去喊一下,让小怡来送送你。” “不用了。”朱红霞摇摇头,随即告辞离开。 孙晴也跟着唐妈妈一起给送到大门口外。 甫一出院子,一辆蓝色皇冠车就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立刻开到跟前。 同时,又有四五个人个,从角落一辆车里出来,散在附近路口警惕的四下巡视。 看穿着,就知道和皇冠车下来的司机、助理这些是一起的。 等朱红霞上车走远,之前那几个人也跟着消失。 孙晴对此,觉得豪不夸张。 要知道,在香港,只一个明星出行比这阵势还大呢。 而朱红霞可是管理着几个亿资产的白云广场,并频频在媒体上露面,又常常在几个省份跑来跑去。 再一个,就是身上戴的这些首饰配饰,没几个人跟着,都不敢出门的。 “真想不到,一个茅塘出来那么多有能耐的。”望着汽车消失的方向,唐妈妈感叹一声,“小秦说朱红霞只上了初中,但刚刚在客厅聊天,那谈吐,可不像。更不像农村出来的…” “听人说,朱经理工作再忙,每天都要抽空读书上课的,哦,请了专门的大学老师,还说今年就能拿到大学毕业证……” 孙晴将兰姐关于朱红霞道听途说的一些,讲给了唐妈妈听。 “这就难怪。”唐妈妈恍然,后又摇头道了一句,“只是一点,就这打扮啊…” 说到这,唐妈妈像不知该怎么形容,见孙晴已经捂嘴笑起来,便知定是明白她所指。 遂招呼孙晴重新进屋,并道出朱红霞的来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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