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 忽地,阮宁眉梢一凝,盯向秦向河。 “今天不说这个,我还真没注意。平时,你对我和宋仁、张建豪这些人说话,包括孙晴她们,你都动不动说什么你们这些人,搞得,像你和我们不一样似的。四丫,你老板和你说话,是不是也这样。 不远处林四丫,听到喊声,礼貌的扭头看下。 复而,又回头看着远处一辆停在岸堤边的银色汽车。 “别瞅!四丫向着你,有也不会说。” 阮宁说着,走近一步。 她微微抬起脸的对秦向河道,“对,就是这个眼神。从开始在宿阳见的第一面,你就是这样的眼神。” 秦先河不解,“我什么眼神?” “明明只是从小山村旮旯里出来的,当初在宿阳,要来开白云百货的大楼,都被宋仁给截了胡!对那时的张建豪而言,你就跟个蝼蚁差不多。” 秦向河表情微动,但面上,还是被阮宁这形象比喻给逗笑了。 这也是实话。 那时的他,相对快掌握整个联荣集团的张建豪来说,的确不值一提。 “可就是这样大的差距。你知不知道,当时你看我们这些人的眼神,就好像……” 阮宁顿住,仔细想了想,才接着道,“很看不上眼!对,就像我们在你面前低了一个……层次,倒好像我们才是那个蝼蚁。” 秦向河道,“哪有这回事。不说联荣和爱信,光那时的宋记,我都巴结还来不及呢。” “你少打哈哈。具体的,我形容不出来,反正就是这意思。咦,越品越不对味。” 阮宁来了兴趣,神情中带出些许兴奋。 像有了什么,了不得的发现一般。 她又道,“你和我们说话,虽然掩饰的很好,可语气里,总带着难言的优越性似的。我就不明白了,就算现在的锦湖发展不错,你也没这样居高临下,傲视我们的理由。” “阮小姐,你越说越离谱了。” 秦向河心中咯噔一下。 这点倒没注意过。 毕竟有着前世记忆,所以,和张建豪、阮宁这些人打交道,从没觉得他们怎么高人一等。 不论是爱信还是联荣,他有自信,总有一天,锦湖会达到同样高度。 甚至于远远的超过! 应是带着如此心态和这些人打交道,才在阮宁眼中显得比较特殊。 没料到,阮宁凭此,会联想到那么多。 “不离谱,一点不离谱!越想越不对!仔细想想,你好像从一开始,就和我们格格不入似的。特别是这次甫东大开发,这都被你提前猜到。难怪赵月,就百安集团的赵家老大,拿你生辰八字,不光去庙里让高僧镇压,还找了好几位气功大师。” 秦向河很是无语。 听有人对他做出这种事,都不知该给什么反应。 阮宁神情,却逐渐变得严肃。 她无比认真的说,“秦向河,咱们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阮宁,虽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也不是没见识的无知妇孺。你不用担心,现原形也吓不死我。好歹的,跟你那么久,就算被骗,也让我被骗得明明白白。” “……” 秦向河一时不知该吐槽哪点。m.biqubao.com 原本听阮宁一点点分析,他还有点紧张,可听阮宁最后荒诞的猜想,这才暗暗松口气。 第二次了吧。 这也提醒了他,以后说话做事,尤其是对阮宁这种心眼子多的,要特别注意。 与此同时,他也荒唐笑起来。 都这么猜了,还敢说自己不是无知妇孺。 “区区一介凡尘俗子,我这千年道行,也是你想看就能看的。” “千年道行,你怕是个千年老鬼吧!” 说着,阮宁眼睛一转,“你又提醒我了。乍一看,你到处惹是生非,行事很冲的。但仔细去想,这些只是表象,实际上,不论行事还是说话语气,都超乎你这年龄的成熟。对,就是这个!像我,今年都……反正岁数比你大一点点,可你和我说话时,总无意识,有点把我当四丫这种小孩子看待一般!” 阮宁这话貌似有点依据,更多的,却像给她自己脸上贴金。 还什么“跟四丫这种小孩子一样”。 不是阮宁露出警告意味的瞪来,秦向河差点脱口而出了。 大姐,什么岁数大一点点。 你都三十好几了,好不好! 这两年,阮宁越来越讨厌别人跟她提年龄、岁数的。 他真敢说出来,对方怕是能当场翻脸。 秦向河略过这些,正声道,“不开玩笑了!我听唐叔叔电话说了,谢谢你啊。” “什么开玩笑,你看我是跟你开玩笑的吗!秦向河,你可千万别被我抓到把柄,否则,哼哼!” 其实,刚刚秦向河“承认”后,阮宁又觉得自己猜测的太荒谬。 偏偏又觉得,这混蛋身上,好像真藏着什么惊天大秘密! 正是这点,才让她从第一次见面,就不知不觉产生了兴趣。 此刻。 见对方说完,一脸感激的看来,阮宁不由双臂环抱了一下。 相比这个,她宁愿看这混蛋又警惕又怀疑的眼神。 阮宁随手挥了挥,“这事,又不是为你。我和唐怡互看不顺眼,可好歹去过唐家几次,算是有些交情。这个忙,不过是举手之劳。” “郑医生几人,确实帮了大忙。唐怡之前突然的严重不良反应,就是郑医生凭着丰富经验,才让唐怡转危为安的。唐叔叔和沈阿姨,一直在电话里说,让我遇到你的话,好好感谢一下。” 秦向河说的事。 是前两天他在新会,忽然接到唐爸爸电话,说高海有几个肿瘤专科医生过来,连同周医生他们,又一起给唐怡做了会诊。 其中有个叫郑医生的,据说,在高海医院很有名。 对唐怡因特效药产生的不良反应,给出了及时有效的治疗办法。 起初还以为,这些医生又是他找来的,后才得知,是阮宁所请。 老两口,以前和阮宁见过几面。 得知阮宁的“为人”后,对其印象很差。 后来因张建豪缘故,更变成了极其讨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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