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回到老婆怀三胎的那一天_第794章 对个暗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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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向河从村西头过来。
  见一辆小轿车,从远处路口绝尘而去,很快不见了踪影。
  正好奇呢,听路边人闲聊,才知道,那车是刘大胖送泥冬回来,接父母进城的。
  经过泥冬家,看大院门口的老高,正弯腰捡着散碎一地的盒子。
  发现秦向河走近,老高起身,像犹豫着要不要把手里东西丢掉。
  马上,他又惭愧的低声,“向河,这事我真是刚知道。要是早知道,我,我把他腿打断!”
  “叔,没事。泥冬觉得爱乐音像不好,想去外面闯一闯,也没什么。”
  看老高眼圈都红了,秦向河只得劝慰。
  “不是的。”老高使劲摇头,怒其不争的道,“年前我就该猜到的。每次回来,总说什么刘大胖在省城有多好多好,还带他去了很多地方。”
  泥冬娘这时走出来。
  撩起系着围裙的一角,在眼窝上抹了抹,她恨声道,“刘大胖几个,能是什么好人!跟他们一起,怎么能不变坏!俺们泥冬就是被他们给带坏的!”
  老高接着道,“向河,是我们对不起你,是我们没有管教好泥冬。叔和婶子就站这,任打任骂。求你别跟泥冬置气,他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就是一时被刘大胖给带偏了……”
  秦向河眼见两口子越说越激动,只得宽声劝慰。
  后,以还有事要忙,才得以脱身。
  实话说。
  自打三年前“回来”,泥冬就一直跟着他做事。
  从收黄鳝,到做十三香。
  再后来,就进了村东头工厂做事。
  去年刘上贵结婚,泥冬说想去城里,他便让大哥给带去了爱乐音像。
  后听赵振强一直夸赞泥冬有销售天赋。
  他还想过,再磨炼两年,就放到更重要位子上打磨打磨。
  以后,说不定会是朱彪、朱红霞几人得力臂膀。
  哪知,泥冬却不声不响从爱乐音像离开,还是去的胜华电子。
  起初听大哥和朱彪说起这事。
  他也愤懑不已,有种被背叛的感觉。
  即使现在,仍有忿忿不平的情绪。
  正因此,才下决心要将宋记百货彻底摧垮。
  至于那胜华电子,他也不打算放过,尤其是即将上马的随身听项目。
  离开泥冬家,秦向河顺着大路往前。
  没多久,就到了刘庆来家。
  还没走到门口,就听院里刘庆来在唱着歌。
  而等他踏进门槛,听清楚哼唱的歌词后,脑瓜子一蒙!
  “……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留下来……”
  啥?
  刘庆来在唱《最炫民族风》!
  望着蹲在院里,边修着自行车,边手舞足蹈的刘庆来,秦向河瞠目结舌。
  怎么可能。
  难道说,刘庆来也是穿过来的?!
  “老叔?”
  修着自行车,忘情甩着头唱歌的刘庆来,被这声吆喝,吓了一大跳。
  回头,见是秦向河,这才拉起搭后座上的一块破旧毛巾,用力抹着手上沾的油污。
  他起身笑道,“以为你要中午才来呢。你婶子去镇上赶集了,我让多买点菜。等下别走了,那么长时间没回来,咱爷俩喝两盅……咳,聊一会。”
  “呵呵,我答应过大宝和妞妞,带他们去大猛家买吃的,等下就得回。最近我一直在茅塘,不出门,过两天再来和老叔,好好聊聊。”
  刘庆来点头。“好,你这大忙人,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是该多陪陪俩娃。大宝和妞妞每次来玩,一听村头车喇叭响,就立刻往外跑,非要去路口看是不是你的车。”
  秦向河听这,不由心中一酸。
  茅塘离南宁太远,加之时下交通不发达。
  去一次得赶几天路程。
  一趟下来,虽然只是坐在车里,但也长途劳顿的跟生了场病一样。
  所以,没法带大宝和妞妞经常去找白鹿。
  再一个,白鹿身体还没康复。
  也没法长时间带大宝和妞妞,孩子更没法送过去在白鹿身边生活。
  最后只能放家里,让他爹娘以及大哥大嫂,帮忙照看着。
  正是这样,他每次出门,也都算着日子。
  想尽量早点回茅塘。
  然后每次在家,也尽可能多待几天。
  明显感觉到,在家时,大宝和妞妞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他身边黏着。
  这或许,就是家里有人再照顾,也难以替代父母的角色吧。
  “嗨~看我,说这些干嘛!”
  刘庆来反应过来,忙又道,“你是做大事的,没有你,我们茅塘……可以说是整个陵水、整个长溪,都没法过上这样好日子。你在外头,安心忙你的,我们都会帮你看着大宝和妞妞,绝不出半点差错。”
  秦向河笑笑,知道刘庆来理解岔了。
  然,眼下带孩子,确实是像刘庆来说的这般。
  哪会在意什么父母陪伴。
  只要小孩子吃得好玩得好,再加上身体健康,就可以了。
  秦向河摸到口袋,记起的掏出那三百块钱,递去,“这是兴武让我捎给你的。说在那边一切都好,让你和婶子不用操心。”
  “这孩子,才上班多久,就寄那么多钱!”
  刘庆来手在衣襟上又擦了擦,然后才接过递来三张换成一百元的崭新大票子。
  “我先收屋里,等他娘回来,给她瞅瞅。终于见回头钱了!”
  随后,就快步进了堂屋。
  听着里面叮当乱响,也不知搞什么名堂。
  继而,又传出刘庆来得意的哼唱,“……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留下来……”
  秦向河差点跟着唱起来。
  委实是,这首歌,几乎都刻进国人dna里了。
  眼下他可没有心情跟着唱。
  从刚才进来,就有一直暗暗观察刘庆来,看有没有什么异样。
  瞧刘庆来拎着板凳出来,他决定对个暗号,“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
  “来,坐着聊。”刘庆来将板凳递给秦向河,自己则在车旁一个小凳子上坐下,复而,想起的问,“你刚刚唱什么歌,怪好听的!”
  “没什么,乱唱的。”
  秦向河心中大定。
  这首《套马杆》,后世横扫街头和广场,丝毫不比《最炫民族风》弱。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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