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正聊着。 忽地,刘庆来下坡,一下冲到了沟对面。 秦广山吓一跳,连带村头石墩旁俩青年,都急慌慌张望来。 之后才看清,刘庆来推自行车迎去的方向,刘美玲领着大宝和妞妞正从工厂那边走过来。 秦广山好笑的摇摇头。 这刘庆来真是越活越年轻,就这身手,比一般年轻人还利索。 将装好袋的玛玛菜拎上,从水沟旁边的小路绕过去。 上柏油路,还没走到近前,见弯腰和蔼可亲与大宝妞妞说话的刘庆来又转身,冲他挥挥手,随后,就干劲十足的骑车往村子里去。 过村口。 刘美玲接过秦广山摘的野菜,对前面俩蹦蹦跳跳的小家伙喊,“看看,你们说喜欢吃,大伯摘了多少!” “哇,真的有好多,谢谢大伯。” 大宝和妞妞开心的拍着小手。 认真表示,两人长大了,这次就让他们将野菜护送回西头家里吧,绝不让怪兽给抢走…… 野菜装了满满一袋子,好在不重。 就由着俩小家伙,一边嘻嘻哈哈往家抬,一边途中撵得到处鸡飞狗跳的。 秦广山跟后头,捡着洒出来的野菜,随口道,“刘庆来恰好赶到了。不然,一会哪能摘那么多。” 刘美玲看看恨不得将轮子蹬冒烟的刘庆来,好奇,“老刘又怎么了,跟打鸡血似的。” “应该是着急去安排。” 秦广山将接到弟弟电话,要刘庆来帮忙的事,简略说了说。 刘美玲恍然,“怪不得老刘激动。在村里多找些人,又得一年好几万吧。我觉得吧,没必要那么……” “什么没必要!能让向河在外头安心做事,花多少钱,都值。” 刘美玲懒得去争,“大林子那边,是没必要吧!刚刚我给二雁也打了个电话,说朱彪昨天带了个人过去,让平时就在白云百货,到上学放学了,就去接送大林子。在宿阳,什么人都不认识,离学校也近,还有二雁子在呢,犯得着吗?!” “……这事你别管,向河给安排,就有道理!” 秦广山忍不住,又解释下,“说句不客气的,向河在外打拼,家人就是他的软肋,当然要安排周全!” 瞅着那自豪样子,刘美玲好笑的撇嘴,“好!知道是你弟弟。你弟弟最厉害。行了吧!” 自家男人就这性子,从她嫁来这样,但凡提到弟弟,就夸的没边。 后来,秦向河成了家,在外吃喝赌的,还是一味护着。 从始至终,就觉得,谁都比不上他这弟弟! 经过那栋建好的小洋楼,刘美玲羡慕的看一眼。 家里钱早够了,琢磨也盖这么一栋小楼房住住,这才配她厂长夫人的地位。 不能像公婆那样,握着几十万,花都不知怎么花…… 乱想了阵,她忽记起的问,“对了,昨天你说有事,要跟我们说的。什么事,神神秘秘的……” 秦广山之前没说,就怕刘美玲咋咋呼呼守不住秘密。 想着,风声都传到镇上了,那传到茅塘也是这两天的事。 遂。 凑近,将声音压得极低。 “啥、啥……啥!三亿!”刘美玲脱口叫出来。 见秦广山瞪眼,她连忙捂住嘴,做贼似的四下乱瞅。 还好,附近没什么人。 此刻终于明白,自己这小叔子,为什么要多花钱让刘庆来安排了。 也明白,为什么连大林子那都派人跟着…… 随即。 她斜斜歪到秦广山身上,哼着,“快,快扶住我,腿软了!悄悄的,别让孩子看到了,笑话。” …… 四月二号。 星期一。 下午。 海沙前一天还艳阳高照,像跳过春天,要一秒入夏的。 今天又乌云片片,气温骤降了。 下班后,从海沙白云大楼里出来的赵璐。 别说腿了,胳膊、手都是软的…… 此前,到处传公司要在高海开分店,号称规模要最大。 喊了半年也就那样。 后面再传什么消息,大家也就看淡了。 今天公司开会,小玉店长给这两天传得荒谬的消息,给与确认。 这反让她更觉荒谬。 软塌塌的走下台阶,看到不远处俏立着一个戴墨镜和帽子的高马尾靓丽女郎后,她立刻来了精神。 跑到跟前,飞扑上去,“小怡,你怎么来了!咦,你是不是瘦了点?” “过几天,厨神大赛就要开始第三届的初选了,到时会很忙。趁这空挡,单位给我放了两天假,就回来了啊。” 衣着时尚的女郎,正是唐怡。 因主持厨神大赛的缘故,海沙这边也越来越多人认识。 故此,现在出门,至少要戴个墨镜。 感觉再多主持一届,都能享受孙晴大明星般的待遇了。 见赵璐端详,她将墨镜往下拉了拉,道,“没瘦。是天气热,衣服比以前穿少了。” 赵璐闻声点头,揽住唐怡,略微护着肚子的往广场外走。 遍处的汹涌人群,只好把最想说的话憋回去。 转而,问,“你等很久了吗?干嘛跑过来,打电话给我就行啊。自从我来白云广场上班,你家都快成我第二个家了。” “没多久,刚到。顺便也出来清净清净。” 听唐怡这么说,赵璐笑的直抖肩。 过年去了趟南宁后,唐妈妈催唐怡处对象,催得更紧了。 为这事,唐怡可没少跟她抱怨。 她有时去唐怡做客,也会被唐妈妈拉着,孜孜不倦的拜托,多劝劝唐怡。 到马路边,拦了辆出租车。 以唐怡如今的身份,挤公交车不太适合了。 一来,担心不小心暴露身份,过年那次,孙晴来超市,把她都给挤出心理阴影了。 再一个,就是广场这边人流量太大。 公交车上,又总挤得满满当当,人都恨不得钻到车顶上去。 唐怡这样的大小姐可受不了。 再者,最近她也不便! 米巷立交桥离中海大学并不远。 下车,进校园。 快到职工宿舍区时,路上行人骤少。 看附近终于没什么人,赵璐再忍不住的挽着唐怡胳膊问,“小怡,你知不知道,你姐夫……咳,是秦向河,在高海开了个最大的白云分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28_128216/76260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