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突然觉得这话题不对,她脸蓦的一红,用背子把头给盖住。 “你走吧!” 这家伙,怎么说着说着就话是变了。 以前他对她是个长辈的模样,彬彬有礼的,现在,两人这样了,他也变坏了。 哎呀,好像,真的不一样了。 林锡下楼去的时候,陈姐已经在厨房做早餐了,她看到林锡,于是从厨房出来问他。 “林先生,早餐做好了。” 林锡看了眼时间,为了等她醒来,所以耽误了些时间。 “不用了,我去公司再吃。” 他往外走的时候,突然停下步子。 “对了,等会千千的朋友会来,她是个孕妇,你记得吃食上要小心点。孕妇不能吃的,就别做了。” “好的,林先生!” 陈姐觉得这林先生也太细心了,以后肯定是个好老公。 林千在一个多小时后才起床,整个人懒懒的,没什么精神。 昨晚喝了很多酒,所以到现在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酒味。 她手机关机,也不敢看网络上的那些信息,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反正她不是那样的人,她自己心里清楚就行。 她坐在沙发里,怀里抱着只猫咪。 陈姐把早餐端到她的面前,“林小姐,这是先生特意吩咐给你做的醒酒汤,喝了你会舒服一些。” 林千看这汤是用番茄做的,看着很有食欲,也只有这个她看着想吃一点。 于是舀起一勺送进嘴里,很清爽的酸甜味。 她把一碗都喝了,胃里暖暖的。 小猫在她的脚边躺着,很舒服的样子。 这时门铃响了,陈姐去开门,然后过来跟林千说。 “林小姐,客人到了。” 林千也听到了,她起身,往屋外走去。 远远的看到总统家的车往院子里驶来,车停下后,司机为花铃儿拉开车门,她下车后就快步朝林千走来。 “千千……” 这个季节,麋鹿山庄里也很漂亮的,玛格丽特都开了,也是一幅繁花似锦的画面。 林千走近她,伸手摸了摸她的肚子。 “这应该有六个月了吧?” 花铃儿点头,“快六个月了,越来越笨重了。夜博几乎不让我出门,我都烦死了。” 林千挽着她的手,往屋内走。 “恶博那是担心你,他肯定恨不得把你揣兜里。” 说到这里,林千笑的很大声音。 “很幸福是吗?” 花铃儿点了一下头,“他对我很好,以前我那么渴望嫁给他,现在终于如愿了,感觉还不错。有些人,高冷一点没事,如果你进到他的心里,他的眼里除了你再也看不到别人了,千千,你要加油啊!” 她们两人当时是相似的,是主动的那一方。 而且两个男人都看不到她们的存在,她们一直苦苦的追在身后。 对于花铃儿来说,她和夜博,真的是经过了漫长的岁月,才有了希望的。之前她都放弃了,觉得此生她是无法嫁给他喜欢的人了。 还好,最后还是在一起了。 不过过程多辛苦,但结果是圆满的,也是幸福!她觉得也挺值的。 林千微微一笑,“他接受我的爱了,并且我们现在算是真正的同居了。” 两人坐到沙发里,林千给她腰后面塞了个枕头。 花铃儿笑了,“我无法想像林锡没有了鱼塘是什么样的?但,千千我还是要恭喜你拿下他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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