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程往林千那边看了一眼,她的包放在一旁的台阶上,她拿着个本子不知道在画什么? 左手露出一块很精致的表,看着很漂亮。 他拧眉,“你瞎说什么?那些东西能值多少钱?” 杨峰轻笑一声,“他那两件东西,轻松能在我们市买一套房。” 陈程眼底闪过一丝惊讶,“这么值钱?” “那当然,你看她并不在意那个包,说明她有很多这样的包,所以小子,眼光不错,泡到一个富家千金了。” 陈程向林千看去,林千对着他笑了笑,继续画画。 她来这里确实能找到一些灵感,像这样的青春年少时光,很美好! 陈程从这个时候开始,打球就不怎么专心了?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林千看了一眼,然后叫他。 “陈程,你的电话响了。” 陈程才从球场上下来,坐到她的身边,林千给他递了几张纸巾,让他擦汗。 他接过笑着说:“谢谢!” 他边擦汗,边接通电话。 “喂?” 一个陌生号码,他不知道是谁? “小陈,该还钱了。” 听到那低冷的声音,陈程脸色大变,赶紧起身,走到一边去接电话去了。 林千继续画她的画,大概十多分钟后,陈程才回来。 他跟她说:“姐姐,你送你回去吧!不早了。” 林千这时才收起小画本,她看了眼时间,晚上八点多了,很久没像今天这样的慢生活了。 之前工作室才开起的时候,不是在做宣传,就是在见客户,然后就是成天成天的在做衣服。 现在想想,偶尔得慢下来,享受一下生活的。 就像现在这种,吹着凉风,看着青春的样子,挺美好的。 她收好东西后起身,陈程跟他的同学说。 “我先送她回去。” 男生们跟林千告别,林千对着他们挥挥手。 “再见!” 两人步行着往学校外走,林千拿出手机打车,陈程拧眉。 “我骑车送你回去吧!” 林千听了笑了,“不用,我家不住在城里,挺远的。你送我到之后再回来,得半夜了。” 陈程原本就是想看看她住在哪里,是不是真的如同学说的,她是富家千金。 但是她不让送,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那你到了记得给我发信息。” “好!” 两人站在学校门口等车,陈程一直在看他,林千与他对视一眼。 “一直看我干嘛?” “好看!” 陈程说完害羞一笑,真是个腼腆的大男孩。 林千觉得,小孩子有时也挺可爱的,就像此时陈程,干净,清秀,一切都是美好的。 不像她,经历太多,看人看事,总是带着有色眼镜。 她觉得自己应该要改一改这个毛病。 人嘛,就是越简单越好。 车来的时候,林千跟他说。 “我走了,你进去吧!” 陈程为她拉开车门,看着她的车驶远了,他才转身往学校走,并拿出手机发了一条信息出去。 【钱我很快会还的。】 林千坐在车内,拿着手机在看画报。 这时她的手机响了,电话是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 “请问是林小姐吗?” 林千回问她,“你是谁?” “我是田儿心的妈妈,你把我女儿打伤了,希望你能担起责任,并且向她道歉。” 妇人的声音很温婉,就算在讨公道,也显得很有素质。 林千愣了一下,回了一句。 “田夫人,你告诉你女儿,如果她再敢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肯定还会打她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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