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开了一个高定礼服工作室,专为名星富婆们服务。由于总统大婚的礼服出自她手,在圈子里打开了市场。 很多明星富太太慕名来找她定制服饰,她也变得忙碌起来。 这天,快到深夜的时候,她才从工作室出来。 她坐着电梯到了负一楼,地下车库里也安静的可怕,好在她以前什么事都经历过了,并不想信鬼神一说。 不然,死在她手里的人多了去了,也没见谁来找过她。 所以她踩着高跟鞋,疲惫的往自己的车旁走。 就在她手碰上门把手的时候,听到了脚步声,她扭头看了一眼,却没有人,只是感觉到一双眼睛盯着她。 她赶紧拉开车门上了车,然后锁住车门,目光在停车场内来回来的寻找着,但就是没看到人。 林千启动引擎,然后开着车离开。 就在她离开之后,她对面的车后面走出一个女人,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目光凉凉的盯着那辆红色跑车。m.biqubao.com 林千回了麋鹿山庄,她还是喜欢住在这边,因为这里曾经是他和林锡的家。 也是她幻想过,他们结婚后的家。每一处都是她亲手挑选的,意义非凡。 回到麋鹿山庄的时候已经三点多了,她是实在太困了,洗了个热水澡就上床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中午一点多了,并且她是被饿醒的。 她起床,光着脚下楼,准备做点吃的。 白皙漂亮的脚踩在第一个台阶的时候,就闻到了厨房里飘来的食物的香味,她微拧了一下眉,快步往下走。 进厨房就看到林锡的背影,她已经两个多月没见到他了。 林千原本紧张的脸才松懈下来,她拿起杯子接了一杯水,捧着杯子喝水。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的事业版图在Z国,所以这边他只是偶尔回来,像他这样的大忙人,应该是没时间休息玩乐的。 林锡在她下楼的时候,就听到脚步声了,他的警觉性很高人,就算她光着脚,他也能清晰的听到。 他把炒好的菜装盘,然后转身把菜布到外面的餐桌。 “如果我再不回来,你是不是准备把自己累死?” 这丫头工作起来,没日没夜的,要不是他留了她助理的电话,他问过她助理,她说林千每天都工作到深夜,吃饭也不规律。 他只能丢下手里的工作,回来照顾她了。 林千微微一笑,“你应该要恭喜我呀!说明我的工作室很赚钱,生意很好。” 她转身出了厨房,站在餐桌前,伸手要抓菜吃,被他打了一下。 “去洗漱,洗漱了再吃。” 林千是真的饿的不行了,但他又管着她,她怒了怒小嘴。 “讨厌!” 她只以放下杯子,准备回房间去洗漱,在他转身的时候,她赶紧捡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然后她对着林锡说道。 “哇,你这红烧肉做的越来越好吃了。” 以前他们相依为命的时候,偶尔他会做一顿红烧肉给她吃,但那时他们穷,买肉的钱不多,每次只能买一小块。 所以肉几乎都在林千的碗里,他就只倒点汁拌饭,她要喂他,他就说自己不爱吃肥肉。 其实林千都懂,他是疼她,把好吃的留给她。 她边往楼上走,边想这些,没想到他们已经认识二十几年了,他也快三十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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