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知道这个要求,是未婚夫的老相好提出的。 靳墨攥着手机的力道越来越大,手背隐隐暴起的青筋,昭示着主人此刻心境的不太平。 谷天元和颜希月真是欺人太甚! 苏乐自然也听到了消息,马不停蹄地赶回家,跑到宋尽欢面前:“姐,你真要给谷天元办生日派对?” 宋尽欢盘腿坐在电脑桌前,屏幕上正放着老电影,手两边放着水果零食。 她悠闲地看了眼气喘吁吁的苏乐,“对啊。” 苏乐急了,颇有些恨铁不成钢道:“姐,你知不知道,大家都在说你是谷天元的舔狗!” 宋尽欢“啊?”了一声,随即眸色发亮:“那岂不是大家都觉得他做人不地道?” 苏乐:“何止呢!还觉得他难成大器。” 宋尽欢乐了,当谷天元成为谷家的弃子,不知是否还能达到优质男的条件。 以颜希月只要优质男的好感度中可以推出,非优质男的好感绝对无法提供能量。 否则就不会只锁定优质男为目标。 那么,当非优质男的好感度满级时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m.biqubao.com 宋尽欢真的很好奇。 她不知道万人迷系统评判优质男的标准是什么,但多金绝对是条件之一。 别看苏乐现在还是个学生,但其名下早已有一些产业,而且盈利非常可观。 只要苏家一直向上发展,苏乐只会越来越富有。 苏乐见宋尽欢无关痛痒的样子,心里煎熬极了,“姐,要不我去圈子里找找?总会有比谷天元更适合联姻的男人!” 宋尽欢叹了一口气,“你要真关心我,就别喜欢颜希月了。” “我已经没那么喜欢她了,谁让她总是跟谷天元一起欺负你?也不看看你是谁家的人!” 他没说的是,苏家已经出了个舔狗,可不能再多他一个。 要是传出去,也太难听了! 另一边,颜希月应付完谷天元,回到公寓享受着水星海的伺候,心情更加好了。 颜希月:【苏音真是沉得住气。】 【我倒要看看,生日派对上她是不是还会保持理智。】 【每次对上她的目光,总觉得她瞧不上我,真是气死我了。】 万人迷:【太清高了。】 【虽然检测不到她有任何嫉妒的情绪,但仔细想想,谷天元让她做什么她可从来没有拒绝过。】 【当一件件小事堆积在一起,总有爆发的时候!】 系统的声音变得狂热而贪婪,【我似乎已经感受到了来自她身上的巨大能量!】 颜希月开怀大笑,【那可真是令人期待。】 蓝爵,第五层。 靳墨与三两好友会见,愁绪使他一杯接着一杯。 牧凯风搂着妻子在他对面坐下,“哟,靳总怎么了这是?借酒消愁呢?” 靳墨神色冷淡地看了他一眼,唇角轻扯,“我生病了。” 牧凯风脸色微变,担忧道:“医生怎么说?严重吗?” 靳墨的视线顿在杯子里淡蓝色的液体上,“不需要医生。” 牧凯风不禁纳闷了,劝道:“要真觉得不舒服,尽早去看医生。” 靳墨冷白色的面庞被酒精晕染成漂亮的绯红,深邃的眼眸微微眯起,沮丧道:“看医生不管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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