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阿布解决完俘虏的问题之后,整个团队的人,全都对阿布敬畏有加。 就看阿布那身手,那冷酷无情的样子,关键是脸上还带着灿烂的笑容。 即便是阿布再娃娃脸,谁都清楚,阿布绝对是个狠人。 刀疤老陈他们这些人,一个个的,全都清楚,他们这次来了,很有可能,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回家了。 他们做的事情,是刀口舔血的事情,最后指不定会死在哪里呢! 他们不怕死,但是也不愿意因为首领的软弱,犹豫乃至圣母的表现,最后愚蠢的死去。 他们当中很多人,或许在家乡已经是个死人了,但是如果能活下来,那么或许还有机会回去。 可是要是因为阿布的愚蠢,他们可就一点希望没有了。 他们这些带着信仰,为了南疆安宁出来的人,要是就那么死了,那真是死不瞑目啊! 不过现在看来,阿布绝对是能带着他们少走弯路的。 就看看阿布的狠辣和过人的身手,以后金三角,没准还真是他们的天下了。 这样即便是死了,也能瞑目了。 同样的情形,在各地都发生了,和联胜的堂主们,很顺利的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份。 在东南亚各国,他们不再是社团烂仔,更像是武装恐怖分子。 这些人,也多亏了高宾的培训,每一个人都去和宾安保培训过。 多了的能力没有,当个连长还是可以的。 趁着东南亚各地混乱不堪,他们一个个的,俨然成了小军阀了。 虽然在异国他乡,但是日子过的还不错。 他们还幻想着,过年的时候,回到和联胜,跟阿公当面汇报成绩呢! …… 洪文刚和高晋,站在刚刚建造完成的监狱顶楼,看着这庞大的私人监狱,两个人都很开心。 这座占地极广,设施齐全的庞大监狱,此时还没有一个囚犯。 但是洪文刚和高晋的心情,却是十分的兴奋。 整个监狱区,起码能放下三万人,要是稍微拥挤一下,五万人也能放下。 这么多人,能带来多少利益,都不用多想,就能有个大概的猜测。 “高晋,我们的监狱,一定要高端,大气,要让每一个犯人,都感到宾至如归。”m.biqubao.com 洪文刚走在监狱明亮的走廊当中,心中豪气万分。 他要把这座监狱,打造成东南亚的监狱之星! “另外,要注意给所有囚犯做好血型的登记,我的身体或许不久之后,就难以坚持了,很有可能需要新的器官。” 洪文刚并没有瞒着自己身体的事情,他的内脏有先天的毛病,他是最需要器官移植的那个人。 所以他才会不遗余力的组建这个庞大的监狱,希望能找到合适的器官,换到自己的身上,让自己活的更长久。 而高晋,则是他为自己挑选的执行者,这种事情,高晋必须清楚,不然的话,不能更好的帮他做事。 “洪先生放心,我一定把这件事放在首位。” 高晋落后半步跟在洪文刚身后,听到洪文刚的话,点头说道。 “这件事你记在心中就好,不要搞得太张扬。” 洪文刚点了点头说道。 “还有菲律宾的拉尼尔兄弟,说我们的监狱太过豪华了,要我们压缩囚犯的生存空间。” 高晋接着说道。 他口中的拉尼尔兄弟,是菲律宾的财团兄弟,也是如今上座部组织当中的大股东之一。 他们在菲律宾有几个监狱,算是这行的老前辈了。 所以在这座监狱的筹备过程中,这拉尼尔兄弟,是话最多的。 “哼,不要听他们的废话,他们只懂竭泽而渔,只知道要更多的人!” “可是那么多穷鬼,都关到监狱又能给咱们赚多少钱?” “我们这里要放的是达官显贵,要让他们宾至如归,这样他们才会心甘情愿的花钱!” “要是按照他们的想法,咱们做的,不过是哥翻版的南哥打巴托监狱罢了!” 洪文刚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屑。 那垃圾而两兄弟,就是鼠目寸光的蠢蛋! 这么大的项目,怎么能按照他们的想法去做呢! 而他口中的南哥打巴托监狱,则是东南亚最最拥挤的监狱。 甚至是世界上最拥挤的监狱! 其实南哥打巴托监狱,更像是看守所,它的职能,是看押未经审判的犯人。 但是当地那个法律条件,你在这里呆一天两天也行,一年两年还是你! 只要是轮不到你审判,你就在这里呆着。 最后,整个南哥打巴托监狱,屁大点地方,放了几千人。 这种兴致的监狱,本来不可能有这么多人的。 但是因为法律程序之类的原因,造成了这种情况。 而拉尼尔兄弟,就是掌控这座监狱的老大。 在南哥打巴托监狱当中,打造了一个小世界,等级分明,一切要钱。 拉尼尔兄弟在这里安排了几十名打手,控制了这几千人。 至于狱警? 比拉尼尔兄弟的人数还少呢! 那点狱警放在监狱里,一个暴乱就没了。 所以他们控制这座监狱,反而要拉尼尔兄弟的人手,才能维持整个监狱的基本秩序。 而被拉尼尔兄弟控制的南哥打巴托监狱,每个人只有很小的一块地方,闷热潮湿的环境,或许让这些嫌疑人都等不到审判,人就嘎了。 想要过上好生活,就得花钱,尤其是淡水,你不花钱,可喝不着水。 要是实在没钱,那就只能干活了,什么通下水道,扫厕所的工作,全都交给你了。 看上去,这个南哥打巴托监狱,是有一个肚子经营的模式。 但是在洪文刚看来,那监狱就是脏乱差,根本不是在关押囚犯,只是在养猪罢了。 而洪文刚则是要在监狱当中,培养属于自己的、新鲜的、健康的器官的! 要是按照南哥打巴托的方式养,指不定有什么毛病呢! 更何况,像洪文刚说的那样,什么钱都赚,那就代表还要赚穷鬼的钱! 可是穷鬼的钱,又有多少可赚的呢? 那不成了赚辛苦钱了! 我洪文刚拉了这么多人,搞了这么大盘子,难道就是为了赚穷鬼的钱? 说出去多掉价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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