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二十八_第1128章 眼界大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李哲和谢小萌的婚礼十分的豪华,不只是豪华,还很隆重:
  几乎米国商界所有的大人物,全部到场,而且还有华府的政要参加……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来,这位李斯,对婚礼的重视,对谢小萌的重视。
  李哲在谢小萌的婚礼上,代表谢小萌的家人和华夏的朋友,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介绍了谢小萌人生的励志过程,会引起不大不小的轰动——虽然有人说物与欲不可兼得,但是在现实之中,却有这样的传奇女子,将自己从草根活成了“顶级富婆”,成功登顶富豪圈。
  这个励志人生,如果说谢小萌第二,估计没人敢说第一。
  这也是为什么,李哲的讲话引起不大不小轰动的原因——在他的嘴里,谢小萌成为一位人生的楷模,化身为商海里打拼的孤胆女侠。
  而米国人,最崇尚的,就是这种个人英雄。
  也是,原本不见经传的、一个籍籍无名的女人,一转眼成为米国名列前茅的富豪李斯夫人,和默米家族的女人们站在一起,与米国的华府要员共同举杯,这份励志大戏,怎么可能不感动在场的人呢?
  而与夏冠华离婚多年的谢小萌,又凭什么能与富豪李斯成亲,借此玩转富豪圈,坐拥顶级的资源和人脉,走向世界之巅,不知道多少人,想知道她的历程。
  而李哲的这份发言,无疑让大家领略了这一过程。
  李哲当然知道,谢小萌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处心积虑,从一介平凡女人,一跃成为国际商界有头有脸的人。
  实事求是的说,谢小萌与初恋相识的时候,她的“野心”,并没有被完全的激发出来。
  不过,遇到夏冠华之后,一切就开始有了变化。
  因为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本身,就是一座矿藏。而且一但利用好这座矿藏,很可能让自己这个平凡的女人,走出平庸。
  这也是为什么她不顾初恋的苦劝,而成为夏冠华秘书的原因。
  就算最后,初恋因为她和而丢了性命,虽然她恨——但恨的不是自己借着夏冠华出人头地的这个过程,而是恨夏的心狠手辣……恨夏的无情,以自己的初恋下手。
  想借助李哲,想除掉夏冠华,正是这种“恨”的体现:
  既然姓夏的可以不择手段,我谢小萌也可以。
  谢小萌牙呲必报的性格,可能与她的出身和生长有关。
  谢小萌与父亲的关系并不好,就算是现在也是。
  因为从小,父亲就重男轻女儿。那时候,家里只允许生一个孩子。
  原本满怀希望的父亲,以为生下来的,一定是儿子,一看到竟然是个女孩,那种失望……
  所以,她的童年,和其它女孩,大不一样,父亲总是以高标准,严要求约束她。
  一旦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就对她更加苛责冷淡。
  那时候的谢家,家境并不优渥,所以,在不溺爱的环境下成长的谢小萌,相较于同龄人,性情更沉稳坚韧,耐受力更强。
  因为女孩的身份不被重视的她,暗暗下定决心,要比同龄人更努力,更出色。
  在谢小萌十八岁的时候,考入了东方最好的大学之一复旦,读的是经济系——她的目标,就是比男人更有钱,更有势。
  大学的学业,对她来说,并不繁重,而身边的人,大多数把大学当成了一种……步入更高一层阶级的通道,只要把这个毕业证拿到手,就可以了,学业上并不是十分的努力。
  谢小萌并没有随波逐流,当然,也没有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了学习上。她的原则,就是保证正常毕业,然后把剩余的精力,用在了社团和结交朋友上——她知道,走出校园之后,以她这种经济类毕业生,更多的要凭借人脉,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说起来,她的初恋,虽然家境并不显赫,不过,对那时候的谢小萌来说,也不是一般的家庭——南方某县级城市大佬的独生子。
  而夏冠华,就是她在一个类似于企业家社团里面认识的。
  因为她的聪颖和自己的努力,在这个社团里,认识了很多如夏冠华这样的老板,而之所以最后进入到夏冠华的集团里,当他的秘书,最主要的原因,那时候,夏冠华是单身。
  这么说吧,如果不是夏冠华想独占,把谢小萌的初恋算计了,以她的性格,一定会说服初恋,接受自己的这种生活方式的。
  嫁给夏冠华之后,她的视野也渐渐开阔起来,有了更远大的目标和人生规划——那就是和夏过一辈子,并保持与李哲的这种关系,然后静等姓夏的老死,借此继承他的产业,成为华夏的连锁酒店之母。
  只是天不随她愿,虽然她想和夏冠华过一辈子,陪他到死。只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姓夏的与东方大佬之间的事儿,东窗事发,而姓夏的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竟然抛弃了谢小萌这母女俩。
  这次打击——说起来,对谢小萌还真的称不上打击,只是让她的目标,不得不改变。
  谢小萌很现实,一方面,不放手李哲,虽然知道,没有可能嫁给他,但她还是不想放手。因为有女儿这条纽带,不管李哲是不是愿意,他都得义无反顾的帮自己。获得夏冠华名下的产业,就是一个例子。没有他,自己本事再大,也不可能做到这一步,而且还是心甘情愿的。
  另一方面,通过与夏冠华的婚姻,让她眼界大开的同时,看到了步入上层社会的捷径——利用自身的优势,嫁给更有钱或者更有地位的男人。
  这也是她为什么把眼睛盯上李斯的最直接原因——嫁给夏冠华,让自己成为华夏商界的名人。按着这个思路,嫁给李斯之后,会不会让自己成为世界商界的名人呢?何况这个李斯比夏冠华还大上十几、二十几岁呢。
  说心里话,此时在谢小萌眼里,不论是夏冠华,还是现在嫁给的李斯,不过是一个供自己上位的“踏板”。
  李哲不知道的是,在上一次的董事会上,外出参观的环节,李哲并没有全程跟随,否则,也不会看不出来她与李斯之间的一些端倪来——因为谢小萌一直担任李斯在华夏翻译的角色。正是这样的机会,陪伴在李斯的身边,让谢小萌展现出过人的情商与智商。
  这种展示,既有魅力,更有手段——每当李斯遇到感兴趣的问题时,谢小萌都会从容接讲解,侃侃而谈,而且有意的展示自己独特的见解。
  深刻的洞察力与高超的智慧,让李斯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谢小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26_126841/73432205.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