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其尔生产的当天,崔英还是特意赶了过来。不过,只待了半天儿,晚上连夜赶了回去——第二天上午还有一个会议要主持。 崔英走了之后,黄冰冰看到安其尔妈妈眼泪汪汪的低着头。 “这是怎么了?”黄冰冰不解的看着李哲,小声儿的问道。 “安其尔离婚的事儿,以她妈的意思,毕竟那个江朋对她们家有恩,老人家不同意。”李哲说道。 李哲也是听崔英走的时候说的。 “别人的孩子都生两个了,还不离婚?那怎么过呀?”黄冰冰不解的问道。 “在那边,男人不能生育,女人生别的男人孩子并不是什么丑事儿,也不会受到歧视的。正好相反,男人还会感谢她的,因为是她让家族有了延续。”李哲解释着说道。 听李哲这么说,黄冰冰吃惊的瞪着眼睛: “不会吧?这怎么可能呢?还要感谢她?我没听错吧?你不会是瞎说的吧?” “民俗,你不知道,那边原本是游牧民族,家族延续是一个大问题,所以,一旦有这样的机会,是不会放过的。 以现代人的观点,这个民族的历史婚姻方式有点儿复杂,甚至可以说是乱之伦。查维基奥秘有这么一段文字:不少游牧民族的传统婚姻制度是收继婚制,习惯‘妻后母、报寡嫂’观念。 这句话翻译过来,用白话来说,就是:当父亲死去后,除了自己的生母外,所有的庶母/后母都可以娶为妻子,兄弟死亡后,也可以娶兄弟的妻子,即夫兄弟婚。 这种风俗,当然不入汉人的法眼儿了。但游牧民族有其特别的原因,在他们恶劣的生活环境中,延续生命的重要考虑,而且收继婚制也能使得自家人的财产保留在自家,不落入外人手。但是回到古代却有着令人意想不到的事,那就是女子的丈夫死后,竟然必须要嫁给自己的儿子。 弟弟还能继承哥哥的老婆,甚至连孩子也一起归入门下,或许这就是为了防止“肥水不流外人田吧!”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只能从影视剧中看到过。那为什么游牧民族会有这样的习俗呢? 之所以游牧民族有这样的习俗,还要从一夫和那个多妻的制度说起,在这个制度确立以后,男人在族里的地位是越来越强大,因此女人就成了男人们的附属品。在当时游牧民族的生产力没有现在这么发达,再加上居住的地方大多数是在沙漠,条件十分恶劣,所以对当时的游牧民族来说劳动力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只要是族里的男子死了,如果有儿子的话,那么这个女人就要嫁给自己的儿子,如果没有儿子的话就会被男人的兄弟所娶。 昭君出嫁的故事早就听说过了吧,这位昭君原本是元帝的妃子,仪容在红宫中算得上是最美丽的,但是因为没有封上任何的称谓,所以昭君就自愿远嫁匈奴,昭君为了汉族和匈奴的团结,自愿出塞政治联姻。 但是好景不长,昭君入塞没多久,她的丈夫就去世了,匈奴当时有个条例就是女子的男人死后,自己的儿子要娶他的老婆,所以按照这样说的话,昭君就要嫁给自己的儿子,但是昭君身为汉朝的人,当然对这种荒谬的做法难以接受,于是就写信告诉元帝,可还是没有结果,最后还是嫁给了自己的儿子。虽然这样的做法保证了游牧民族的发展,但在现代人看来,这都是与伦理、人情常理相违背的事。 当然了,现在那边不会这样了,但还是有一些民俗被遗传了下来,比如刚才说的男人不能生育,女人会被默许和别的男人生孩子,还有就是那里的男人可以娶两个以上的老婆……”李哲说道。 “你虽然不是那边的人,不也和那边的男人一样待遇吗,而且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听李哲这么说,黄冰冰瞪了他一眼,说道。 “我这不是为了给你减轻点负担吗。”李哲不好意思的一笑,说道。 “行了吧,我还不知道你……那安其尔是什么意思呀,同意她妈的意见了?”黄冰冰问道。 “你傻呀?她要是同意了,她妈还能哭吗。没同意,所以老人家才哭着出来了。安其尔是一个有主意的女人,她不会同意老人家的意见呢,一定会和江朋离婚了。 你不知道,这个崔英啊,现在是非安其尔不娶;安其尔也是非他不嫁……这也是缘分吧,两个人碰到了一起,现在还有两个孩子,就更分不开了。”李哲感慨着说道。 “看着安淇尔人高马大的,没想到还这么痴情。”黄冰冰心有所感道。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江朋那样,安其尔又如此的年轻,身体那么好,还不到三十岁呢,怎么可能一辈子这样生活下去呢?如果她没从那边出来,没看到外边的精彩,没遇到崔英,也许她就这样过一辈子了。可一旦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尤其是情感的阀门打开了,那种汹涌澎湃,拦是拦不住的。”李哲说到这叹息了一声。 “当年你遇到我的时候,也是这样吗?”黄冰冰眼睛一眯,盯着李哲问道。 “当年我……怎么又说到我了呢?其实,我对崔英和安其尔两个人的这段感情,并不看好。这倒不是说崔英不喜欢安琪尔,或者说安其尔不喜欢崔英,而是我怕那个不是善良之辈的江朋使坏。 老崔能走到今天不容易,一旦江朋使坏,老崔很可能受到影响,仕途之路,怕是走到头了。”李哲担心的说道。 听李哲这么说,黄冰冰脸色严肃了起来: “不会吧?就算那个姓江的使坏儿,隔着这么远,也不会影响到什么呢?再说了,如果安淇尔不说,谁知道孩子是崔英的?” “现在不知道,不等于将来不知道。这种事是瞒不住的,早晚会知道了。而且江朋是一个牙呲必报的人,如果孩子不是崔英的,还好一点儿;一旦知道是崔英,以他的性格,是不会放过对方的。”李哲轻轻的长舒了口气,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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