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星华如今市场部有500人,看上去很多。 换做是别的公司,一个市场部有500人,那绝对是大集团、大公司了。 可星华如今还是一款完善的产品都没有的初创公司,它的市场部却有这么多人,属实是个例外。 不过,在卢冰伟和叶飞扬谈过的第二天,鹏城星华厂区里的市场部员工就开始快速减少…… 卢冰伟做事雷厉风行,果敢迅捷。 第二天,立刻就将全国五大区域的市场部给组建了起来,划分出去了一大部分员工。 然后各个区域的市场总监,就带着自己的小弟们小妹们,坐火车赶赴自己的属地,成立办事处,开始调研当地市场,为开设体验店做前期准备。 第三天,卢冰伟又把海外市场部也给组建了起来,剩下的市场部员工,全都拨给了海外市场部。 至此,偌大的市场部,由人才济济、人头攒动,变成了小猫三两只,办公区内空空荡荡…… 卢冰伟并没有亲下一线,去哪个大区参与筹建,他则是坐镇总部,继续让人力资源部招聘人手,吸纳新鲜血液进一步扩充市场部。 由于星华初建,品牌力不显,也没有市场占有率。 所以除了研发方面,就属市场部最为重要和关键,为了稳妥起见,他亲自负责起市场方面的一切事宜。 对此,叶飞扬给了他充足的权限,任他施为。 …… 卢冰伟忙的昏天暗地,叶飞扬也没有闲着。 现在已经是2010年1月份,他计划新机是在5月份发布,时间都想好了。 520。 这一天好哇,不论是男是女,全都要过! 既然是情人节,那就得送礼物,一款酷炫功能超前的手机,不就是最合适的礼物吗? 所以,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叶飞扬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吃饭,几乎都是泡在各个研究院的实验室里。 可能上午是在天璇研究院,看新浇筑出来的机身铝壳;下午他就去了摇光研究院,体验星华的‘x’系统,挑出一大推毛病,再提出一大堆设想。 至于晚上,那就去给‘x-ui’再提些改进的意见,图标要方方的,四角圆润一些,图案要简洁,一目了然,让人一看图标,就知道这个app是干嘛的…… 等等等等,总之自从他到鹏城后,那就忙的雅痞! 当然,有付出就有收获。 到了2月份,星华第一款手机的外形彻底定版,不再更改! 嗯,这里说的是样机。 至于设计图纸,那都是去年的事情了。 前后都采用玻璃材质,康宁大猩猩玻璃,目前质量最好的手机玻璃。 中框采用镁铝合金,金属色泽鲜艳,质感一级棒,还轻便耐摩擦。 看着崭新的样机,所有人都惊呆了! “我以为之前那版就已经够好看够惊艳了,没想到换成铝合金后,效果竟然还能更上一层楼……” “嗐,真是没想到啊。这铝合金机身看着也太好看了,比不锈钢的还要更有金属感,色泽鲜艳。好看好看!” “手感也不一样,现在这款拿着更舒服,长时间使用的话,手腕也不会酸,体验感更好。而且携带起来也更方便,不错不错……” “还是叶总有眼光啊,虽然多了一些成本,可这款效果明显要比上一款要更加出色,我要是消费者,宁愿多花几百块钱,买这款更好看的。” “说的不错,我也是,既然能花几千块买手机,那自然是不差这一两百块钱的。这才是旗舰手机,手机中的旗帜!” …… 听着众人的议论,叶飞扬脸上露出一抹笑容,他也很满意。 实话实说,现在他手里拿着的这款样机,真的要比前世的苹果4,要更好看,更精致! 这真不是吹牛逼,乔帮主虽然对于美学的把控很深厚,甚至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可叶飞扬也不差啊,他前世见过的智能机,那都是以‘百’为单位来计算的,这里说的还是那些流行一时的旗舰机。 什么大屏、水滴屏、媚眼屏、折叠屏、全面屏等等,他啥没有见过。 博采众家之长的叶飞扬,设计出来的手机,那颜值绝对不会差,强过苹果4那是必然的。 “行,就这一版吧。”叶飞扬出声说道。 “至于颜色的话……” “就两种,黑色和白色。” 李复开问道;“就两种?会不会有点少?咱们机身采用的是镁铝合金,着色力很强的,改变颜色不费事儿。” 确实如此,这一点叶飞扬也知道。 正是由于采用了铝合金材质,前世苹果才会推出什么‘土豪金’‘玫瑰金’,从而风靡一时,销量爆炸。 如果用的是不锈钢,那可就不行了。 要么颜色不正,要么磕碰一下就掉一片漆,那消费者还不得骂死他们。 不过,叶飞扬想了想,还是摇头说道:“黑白色是永恒的经典色、流行色,永不过时。” “咱们第一款手机就只用这两个颜色吧,至于别的颜色,后面的手机可以慢慢丰富嘛。” “不能一下子就将所有的好牌都打出去啊,大家说是吧?” “哈哈哈哈……” 众人哄笑,皆点头称是。 除了外观方面,星华的‘xos’系统,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主要体现在影像、音质、功能丰富度及稳定性几个方面。 影像就比较简单了, 举例来说,同样是用索尼xxx的500万像素摄像头,可不同手机拍出来的照片却不一样。 有的发灰,有的饱和度过高,有的图片边缘不清晰,但有的却很清晰…… 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就是:调校。 这就涉及到系统层面了,硬件都是一样的,怎么用,如何用,能发挥出硬件多少性能,就看你的系统了。 在这方面做的比较好的就是;苹果。 不过,由于叶飞扬事先就知道这些因素,所以在成立星华之初,他就给李复开说,要在影像方面下功夫。 对于这方面的人才,多多益善,有多少要多少。 牛逼人才? 条件你让他开,只要他来!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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