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校花哭着说爱我_第936章 全村最靓的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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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窑洞,是一种很古老的居住方式,常见于北方以及黄土高原上。
  豫省虽然地处中原,但还属于北方,在农村凡是有山的地方,人们都会挖几孔窑洞用来居住,或者是储存东西。
  冬暖夏凉,说的就是窑洞。
  可实际情况,并非就是这么完美。
  比如夏天,窑洞虽然非常凉爽,但同时它也非常潮湿。
  尤其是快要下雨的那几天,窑洞里面的墙壁都是湿漉漉的,人待在里面会觉得非常难受,有些敏感的人,甚至会觉得呼吸不畅。
  在窑洞里住久了的人,都会患上风湿病。
  叶飞扬老家的窑洞很宽敞,又宽又深,门两侧还有两个窗户,这样的窑洞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可叶飞扬进来后,仍然能明显觉察到一股潮湿,还能闻到一股霉味。
  这种味道他很熟悉,不用看也知道,这窑洞里所有的东西,只要是和地面接触的地方,绝对都有一层绿灰。
  那是因潮湿发霉而凝成成的。
  由于窑洞里冬暖夏凉,所以厨房是在这里面的。
  此时窑洞里开着灯,但灯泡不大,仍然有点黑乎乎的,就这还是有两个窗户呢。
  叶飞扬转头看了看窗户,心说怪不得呢。
  原来两个窗台上,摆的都是东西,一边是瓶瓶罐罐、油盐酱醋之类的调味品,另外一边是水池,上面放了一些洗菜盆。
  将两个窗户挡的严严实实,本来光线就不好,这下子更差劲了。
  “啧啧……”
  叶飞扬暗自咂舌,心说老家的生活环境也太一般了。
  又想到他在京城,又是买洋房,又是买别墅;前天更是花了1个亿美金,准备在米国买私人豪华庄园。
  可老家的爷爷奶奶,却还在这黑乎乎,又潮湿发霉的窑洞里做饭生活。
  太不应该了!
  改建!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叶飞扬如今也算是卓有成就,他并不奢求兼济天下,但他想让身边的人都生活的好一些。
  等回去了,和老爸商量一下吧。
  老家改建,可和自己买别墅不同,自己买别墅,完全看自己的喜好心意,想买哪里买哪里,想买啥样买啥样。
  可老家不同。
  老家是属于叶一虎,以及叶家三个儿子的。
  叶飞扬这个孙子辈,别管他如今多么出息,在外面是个多大的人物。可在这事情上,他得往后站。
  ……
  叶飞扬带着爷爷奶奶,还有李雨晴、杨奇志,五个人就在村子街上的饭馆吃了顿午饭。
  也没啥挑的。
  村子的街上只有两家饭店,都是烩面馆,兼炒面、饺子、大米、各种炒菜等。
  也没啥特别好的菜,都是家常样式。
  满满当当安排了一桌,众人吃的非常开心。
  大孙子今天回来,叶一虎心情不错,来的时候将家里的茅台带了一瓶,要和大孙子喝两杯。
  茅台一亮相!
  顿时引来了邻桌人的注意,在这里吃饭的,都是村子里的人,大家互相都认识。
  叶一虎呢,他在村子里知名度比较高!
  以前是因为他有三个儿子,每个儿子都挺正干。
  在农村,正干,就是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
  那么什么是正干?
  正派、上进、勤劳、不赌博、不游手好闲、人品端正等等,这些全都是构成“正干”的因素之一。
  叶一虎呢,他有三个正干的儿子,每个都还非常孝顺。
  三个儿子娶的媳妇也都不错,不泼辣、不胡搅蛮缠、婆媳之间没什么矛盾。
  所以,叶家叶一虎,名声很响。
  不过,这些是以前,自从去年开始,叶一虎的名声又响了十分!
  叶家出了个高考状元,还是全省高考状元,文曲星下凡了!
  还考上了京大!
  荣耀!
  顶天的荣耀了……
  就这两件事,就让叶家的名声直超往前三十年。同时还是整个村子的荣耀,能写进地方志的!
  现在别说是在村子里,就是在整个镇,
  提起叶一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哦……他啊……他孙子不是全省高考状元嘛,还考上京大那个?”
  可以说,叶一虎如今是全村最靓的崽……
  的爷爷!
  ……
  因此,
  当叶飞扬他们走进饭店的时候,就有不少人开始给叶一虎打招呼。
  这下子,茅台一打开。
  更加引人注意。
  如果是在城市里,倒不会这么夸张。
  可这是在农村,村子里,大家都不富裕,一个月挣个千把块钱,平时大家喝白酒都是二锅头。
  要么就是其他几十块钱的。
  一百块钱的酒都很少喝,更别提茅台这种级别了。
  “老叶,你这是茅台?真的假的?”
  “今天啥日子啊,茅台都拿出来了……”
  “老叶,家里来客人了?一会儿让我喝两杯啊!”
  ……
  叶一虎笑呵呵的和人打招呼,嗓门很大,“啥真的假的,这话说的,假的我拿出来丢人吗?”
  “这我大孙子给我买的酒,还能有假!”
  “不是客人,都是家人里,这个,我大孙子,今天回来了,哈哈哈……”
  这么一说,众人顿时一惊。
  大孙子??
  叶家的大孙子,那不是文曲星么?
  叶飞扬在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城里,平时在村子里不常露面。
  再加上他现在的气度,往那一坐,根本就不像是一个毛头小子,谁也没往他将叶一虎的孙子上联想。
  这时听到叶一虎说,众人这才知道是谁。
  再和脑子里的印象这么一对比,去年叶家大办流水席时,叶飞扬是回来了的,所以有些人是见过他。
  不少人想起来了……
  “回来啦?”
  “不错不错,长的越来越精神了,真出息啊!”
  “孩儿,京大是不是特别好?在学校好好学习,继续给咱村里人争光长脸!”
  ……
  叶飞扬笑着点头,一一和大家打招呼,态度不卑不吭,但也不冷淡,恰到好处。
  这顿饭吃的是相当热闹,
  叶飞扬不但要和爷爷喝,还有不少人端着酒过来,要和他喝一杯。
  沾沾文曲星的福气,等回去了让自家孩子也考个好学校!
  就连饭店老板,都特意送了两个菜。
  对于这些人,叶飞扬自然是不好拒绝。
  一番热热闹闹,说说笑笑,吃完饭已经是下午两点多。
  又回家里和爷爷奶奶说了会儿话,叶飞扬这才离开。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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