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洞,是一种很古老的居住方式,常见于北方以及黄土高原上。 豫省虽然地处中原,但还属于北方,在农村凡是有山的地方,人们都会挖几孔窑洞用来居住,或者是储存东西。 冬暖夏凉,说的就是窑洞。 可实际情况,并非就是这么完美。 比如夏天,窑洞虽然非常凉爽,但同时它也非常潮湿。 尤其是快要下雨的那几天,窑洞里面的墙壁都是湿漉漉的,人待在里面会觉得非常难受,有些敏感的人,甚至会觉得呼吸不畅。 在窑洞里住久了的人,都会患上风湿病。 叶飞扬老家的窑洞很宽敞,又宽又深,门两侧还有两个窗户,这样的窑洞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可叶飞扬进来后,仍然能明显觉察到一股潮湿,还能闻到一股霉味。 这种味道他很熟悉,不用看也知道,这窑洞里所有的东西,只要是和地面接触的地方,绝对都有一层绿灰。 那是因潮湿发霉而凝成成的。 由于窑洞里冬暖夏凉,所以厨房是在这里面的。 此时窑洞里开着灯,但灯泡不大,仍然有点黑乎乎的,就这还是有两个窗户呢。 叶飞扬转头看了看窗户,心说怪不得呢。 原来两个窗台上,摆的都是东西,一边是瓶瓶罐罐、油盐酱醋之类的调味品,另外一边是水池,上面放了一些洗菜盆。 将两个窗户挡的严严实实,本来光线就不好,这下子更差劲了。 “啧啧……” 叶飞扬暗自咂舌,心说老家的生活环境也太一般了。 又想到他在京城,又是买洋房,又是买别墅;前天更是花了1个亿美金,准备在米国买私人豪华庄园。 可老家的爷爷奶奶,却还在这黑乎乎,又潮湿发霉的窑洞里做饭生活。 太不应该了! 改建!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叶飞扬如今也算是卓有成就,他并不奢求兼济天下,但他想让身边的人都生活的好一些。 等回去了,和老爸商量一下吧。 老家改建,可和自己买别墅不同,自己买别墅,完全看自己的喜好心意,想买哪里买哪里,想买啥样买啥样。 可老家不同。 老家是属于叶一虎,以及叶家三个儿子的。 叶飞扬这个孙子辈,别管他如今多么出息,在外面是个多大的人物。可在这事情上,他得往后站。 …… 叶飞扬带着爷爷奶奶,还有李雨晴、杨奇志,五个人就在村子街上的饭馆吃了顿午饭。 也没啥挑的。 村子的街上只有两家饭店,都是烩面馆,兼炒面、饺子、大米、各种炒菜等。 也没啥特别好的菜,都是家常样式。 满满当当安排了一桌,众人吃的非常开心。 大孙子今天回来,叶一虎心情不错,来的时候将家里的茅台带了一瓶,要和大孙子喝两杯。 茅台一亮相! 顿时引来了邻桌人的注意,在这里吃饭的,都是村子里的人,大家互相都认识。 叶一虎呢,他在村子里知名度比较高! 以前是因为他有三个儿子,每个儿子都挺正干。 在农村,正干,就是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 那么什么是正干? 正派、上进、勤劳、不赌博、不游手好闲、人品端正等等,这些全都是构成“正干”的因素之一。 叶一虎呢,他有三个正干的儿子,每个都还非常孝顺。 三个儿子娶的媳妇也都不错,不泼辣、不胡搅蛮缠、婆媳之间没什么矛盾。 所以,叶家叶一虎,名声很响。 不过,这些是以前,自从去年开始,叶一虎的名声又响了十分! 叶家出了个高考状元,还是全省高考状元,文曲星下凡了! 还考上了京大! 荣耀! 顶天的荣耀了…… 就这两件事,就让叶家的名声直超往前三十年。同时还是整个村子的荣耀,能写进地方志的! 现在别说是在村子里,就是在整个镇, 提起叶一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哦……他啊……他孙子不是全省高考状元嘛,还考上京大那个?” 可以说,叶一虎如今是全村最靓的崽…… 的爷爷! …… 因此, 当叶飞扬他们走进饭店的时候,就有不少人开始给叶一虎打招呼。 这下子,茅台一打开。 更加引人注意。 如果是在城市里,倒不会这么夸张。 可这是在农村,村子里,大家都不富裕,一个月挣个千把块钱,平时大家喝白酒都是二锅头。 要么就是其他几十块钱的。 一百块钱的酒都很少喝,更别提茅台这种级别了。 “老叶,你这是茅台?真的假的?” “今天啥日子啊,茅台都拿出来了……” “老叶,家里来客人了?一会儿让我喝两杯啊!” …… 叶一虎笑呵呵的和人打招呼,嗓门很大,“啥真的假的,这话说的,假的我拿出来丢人吗?” “这我大孙子给我买的酒,还能有假!” “不是客人,都是家人里,这个,我大孙子,今天回来了,哈哈哈……” 这么一说,众人顿时一惊。 大孙子?? 叶家的大孙子,那不是文曲星么? 叶飞扬在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城里,平时在村子里不常露面。 再加上他现在的气度,往那一坐,根本就不像是一个毛头小子,谁也没往他将叶一虎的孙子上联想。 这时听到叶一虎说,众人这才知道是谁。 再和脑子里的印象这么一对比,去年叶家大办流水席时,叶飞扬是回来了的,所以有些人是见过他。 不少人想起来了…… “回来啦?” “不错不错,长的越来越精神了,真出息啊!” “孩儿,京大是不是特别好?在学校好好学习,继续给咱村里人争光长脸!” …… 叶飞扬笑着点头,一一和大家打招呼,态度不卑不吭,但也不冷淡,恰到好处。 这顿饭吃的是相当热闹, 叶飞扬不但要和爷爷喝,还有不少人端着酒过来,要和他喝一杯。 沾沾文曲星的福气,等回去了让自家孩子也考个好学校! 就连饭店老板,都特意送了两个菜。 对于这些人,叶飞扬自然是不好拒绝。 一番热热闹闹,说说笑笑,吃完饭已经是下午两点多。 又回家里和爷爷奶奶说了会儿话,叶飞扬这才离开。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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