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闲聊了两句之后,话题自然而然的就说到了沈漫雪身上。 徐文秀问起沈漫雪在米国的情况,脸上满是关切之意。 虽然她经常和女儿打电话、开视频,有时候还发短信聊天,对于女儿的情况都清楚,但人就是这样。 不亲眼看到,心里总会有点不踏实。 这无关信任与否,纯粹就是一种心理。 现在叶飞扬既然刚刚才从米国回来,他是见证者,还是问问他最放心。 对于徐文秀的心态,叶飞扬很理解。 当下他就将沈漫雪在米国的情况,吃、穿、住、行、学习、星期天生活等等。 各个方面,全都一五一十的讲述了一遍。 比如斯坦福的师生都很包容友善,尤其是教授们,很开明。自己就陪沈漫雪上了几天课,教授们完全表示欢迎。 还说斯坦福的上课氛围很宽松,沈漫雪现在学习上很适应,还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两个人形影不离,也算有个伴。 除了这些,叶飞扬又说他在斯坦福附近,买了座别墅,上下学不远,别墅区里就有超市,平时买生活用品也很方便。 吧啦吧啦,说了一大堆。 当听到叶飞扬说沈漫雪交到一个好朋友时,徐文秀就笑了起来,问道:“是那个苏珊吧?听说她爸爸是华人,妈妈是米国人。” “是的阿姨,就是她。”叶飞扬说。 “嗯,挺好的,这样平时也有个伴,他们交流也方便,有人说话了。”沈彬点头说道。 叶飞扬笑了笑,然后拿出一个牛皮纸袋子。 “这是?”沈彬有些诧异。 他下意识,就觉得这里面的东西不一般。 “叔叔,你别紧张。” 叶飞扬笑了起来,侧头看向徐文秀,说道:“这是给阿姨的。” “啊?给我的?” 徐文秀愕然,好奇道:“啥东西?” 叶飞扬打开牛皮纸袋,将里面的东西都掏了出来…… “阿姨,这是漫雪的那辆甲壳虫购车发票,交易合同,保险,还有行驶证。” “哦,还有一把钥匙。” 叶飞扬又从兜里摸出来一把钥匙放到了桌上,“这里还有一把,一共两把钥匙,车我刚才开过来了,就在楼下。” “飞扬,你这是?”徐文秀惊讶不已,秀眉微皱。 叶飞扬笑呵呵的说:“阿姨,这车是我给漫雪买的。不过她现在在米国,这车放那也没人开。” “放着也是放着,我就和漫雪商量了一下,决定把这车送给你,正好方便你上下班。以后出去逛个街、买个菜啥的,也都能用到。” “我沈叔叔也要上班,有时候他也有事儿。” “这样的话,以后你就不用总麻烦他了,你说是吧?” 叶飞扬又看向沈彬,笑道:“你有了车,我沈叔叔以后也轻松了不少,他就不用每天早上再多绕一趟了。” “尤其是下雨天、下雪天,路况不好,路上车也多,一来一回,得耽误不少时间。沈叔叔,你应该因为这样的情况上班迟到过吧?” “额(⊙o⊙)…” 沈彬闻言,顿时面露苦笑。 确实如此! 徐文秀和他不是一个单位的,如果天好,时间充裕的话,他都是将徐文秀捎到公交站,徐文秀坐公交去。 可要是下雨天、下雪天,那都是他上下班接送。 但他自己也要上班…… 恶劣天气的路况,那真是一言难尽。 为此,他没少迟到。 甚至有一次,回去的时候他为了赶时间,一不留神将被人的车给蹭了。 班没上成,还得陪对方修车费。 糟心的很! 叶飞扬的话,真是说到了他的心坎儿里…… 这时, 叶飞扬又将目光看向徐文秀,笑呵呵的说:“阿姨,回头你抽空考个驾照,这车自动挡也好开。” “以后你上下班都可以开车去,不用担心天气,也不用挤公交。” “安全又舒适,这多好?” 徐文秀摇头,说不心动是假的,但她得弄清楚叶飞扬的意图,不能稀里糊涂的收下东西。 “那多不合适,要不给你妈开吧,她也没车,还是让她开更合适。” 说到这里,她换锋一转,又问道:“飞扬,你现在是在和漫雪谈恋爱吧?” “是啊。” 叶飞扬果断点头承认,笑道:“俺俩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着呢,我从小就喜欢她!” “呵呵~” 徐文秀笑了起来,“那就好,你从小是阿姨看着长大的,现在又这么有出息。无论是人品,还是能力,都没说的。” “现在你事业有成,已经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全国的同龄人中,没有人能比你更优秀。” 徐文秀笑吟吟的看着叶飞扬,一脸赞许,“所以,将漫雪交给你,我和你叔叔很放心,也很满意!” “哈哈,那不正好吗?” 叶飞扬说:“阿姨,那这车你还不赶紧收下?我已经和漫雪商量过了,她也同意。” “这是我俩的一片心意!” “飞扬,你妈有没有给你说别的事?” 别的事? 叶飞扬立刻就知道徐文秀说的是订婚,他笑了起来,以一种无所谓的语气说道:“是订婚吧?” “这事儿我听我妈说了,我没意见,真的,我完全没一点意见。” 徐文秀顿时笑逐颜开,喜上眉梢,说道:“是吗?那太好了。” “不过阿姨,订婚的话,肯定需要漫雪回来。” 这时,叶飞扬又继续说道:“这一来一回,最少也得一周时间。” “这次我到米国,陪着漫雪上了几天课,斯坦福虽然学风开放,但教授们讲课方式却是很急。” “急?”徐文秀有些疑惑。 “是啊,那些老外讲课完全都不按课本来,和咱们这里不一样,他们都是想到哪里就讲到哪里,有时候甚至是根据学生提出的问题,来展开讲解的。” “漫雪如果缺一周的课,我担心她回去了会有点跟不上,这是其一,倒是不算什么。” “最主要的是,我担心她最后通过不了教授的考核,或者是拿了个低分回来……” “以她那要强的性格,估计得偷偷哭好久……” “这……” 徐文秀顿时有些迟疑,脸上神情显得很犹豫。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那该怎么办?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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