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叶总,我愿意一试!” 张大龙端起酒杯,笑着说道:“日后,请叶总多多关照。” “哈哈哈哈……” 叶飞扬大笑,举杯相碰,饶有兴趣说道:“你不问问薪酬待遇?就这么做决定了?” 张大龙摇头,笑呵呵的说:“我相信叶总如此有诚意,既然亲自跑来羊城,那就肯定不会亏待我。” 叶飞扬笑着点头,一仰脖将杯中酒喝完,张大龙也是如此。 放下酒杯,叶飞扬看向张大龙夫妻俩。 “龙哥嫂子,不瞒你们说,微博不久的将来,我会推动上市。届时星辰科技的所有功臣,都会获得微博的一部分股权。” “我这个人从来都不亏待自己人,财富变现,我愿意和大家共同开启!” “这个承诺到时候会写进合同之中,价值不低于1,000万的股权!” “薪酬的话,目前星辰科技正在推行新的员工职级标准,每个级别对应的都有相关薪酬福利。” 说到这里,叶飞扬看向旁边的蔡琼。 蔡琼会意,立刻就笑着说道:“张总属于管理者,归属m序列,项目部经理级别为m5。” “基础薪酬为人民币100万元,季度奖年终奖根据所属项目部情况来核算。配车,奥迪a6一辆。住房,每月补贴为5000元。除此之外,还有伙食津贴,医疗津贴,每月带薪假期等等。” “这些员工手册里都有,张总到时候可以仔细看看,如果有不明白或者是有异议的地方,可以随时找我,我一定尽力妥善解决!” 等蔡琼说完,叶飞扬看向韩颖,笑着问道:“嫂子,你还满意吗?” “如果不满意的话,尽管开口,我可以让财务那边在福利方面再倾斜一下。另外孩子的上学问题……” “现在正好是暑假,等过了暑假,京大附属中学正好招生,他俩这时候过去正好合适。” “房子问题,你们也不用多虑,正好我这段时间买了一些房子,有几套正好是京大附属中学的学区房,距离近,上下学很方便。” “等到时候你们去了京城,我带你们都看看,选一套满意的!” 得! 吃、穿、住、行,还有孩子的上学问题全都解决了,面面俱到,无一遗漏! 就算是再挑剔的人,此时也找不出一丝毛病来。 韩颖也不是那种刻薄贪婪的人,哪里还会说什么? 她高兴的嘴都合不拢了,眉开眼笑,喜上眉梢,喜滋滋的说:“用不着,真的用不着,叶总你太客气了!” “你能帮我们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这已经是最大的帮助了,感激不尽,感激不尽啊!” “房子就算了,那是你的房子,我们住着算怎么回事,不合适不合适……” “等我们到了京城自己买一套就行,可不好意思,再麻烦你了!” 说完,她拍了拍张大龙的胳膊,嗔怪似的说:“老公,是不是呀?” 张大龙笑着点头,对叶飞扬说:“叶总真的是太客气了,心意我们就领了,但房子还是算了。” “这些年我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和叶总比不了,但小钱还是有一些的,买一套房子问题不大。” “叶总,公司的待遇我很满意,没有任何要求!” 叶飞扬大喜过望,蔡琼、黄鹂此时也纷纷举杯相敬,说着欢迎祝福之类的话,房间里充满了欢声笑语,气氛融洽热闹…… …… ——(^u^)ノ~yo—— 羊城之行,虽然短暂,却让叶飞扬收获颇丰。 优秀的人才,他永远都不嫌多,更不吝啬和优秀的人才分享资源,在他看来,这其实是共赢。 人力有时穷,更何况是一人之力。别看他是重生者,拥有领先当下十几年的超前眼光,可是那又如何? 事情总归是要有人来做,他更不可能事必躬亲,鞠躬尽瘁。 开玩笑,他还想多活几年呢,重生可不是为了整日整夜的工作,而是为了享受生活,一日一夜的那种…… 同一件事情交给不同的人办,结果往往都是不一样的,这就是优秀人才的重要之处! 所以为了张大龙,叶飞扬从京城跑来了羊城。 从对方的软肋着手,舌灿莲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辅以利诱。最终将对方拿下,拐到了自己的碗里。 这是一个巨大的收获! 除了这件事外,还有一件事让叶飞扬颇为得意,有点自豪。 连小马哥都没能做到的事情,却在他这里完成了! 要知道前世微信大获成功,张大龙成为企鹅的高管之一,身家数10亿,就这都没能到鹏城去办公。 而现在…… 呵呵~ 他甚至都没有刻意提及,张大龙一家都同意前往京城,以后还要在京城定居。 叶飞扬现在有点期待,当小马哥知道张大龙的去向时,那脸上的表情该多么丰富? 会不会产生一点挫败感? 等到了星辰科技的微信问世之后,小马哥又会不会后悔呢? 哈哈,真是越想越期待啊,都有点等不及了…… 叶飞扬怀揣着喜滋滋的心情离开了羊城,他本来想去百里之外的鹏城转一圈,视察一下星华研究院那边的成果,看看是否又有新的进展。 但却未能如愿,因为太后驾到…… 坐在飞机上,叶飞扬还在心里犯嘀咕,怎么这一次老妈的动作如此之快,距离上次打电话,也才过去三四天而已。 这让他有点想不明白…… 在他的认知和了解当中,想让老妈请假出来游玩,那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受,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但不挣钱,反而要出去花钱,这不就是双倍浪费吗? 可是现在呢…… 老妈真来了,在电话里,陈婉蓉说打算在京城待上一周! 想着这些,叶飞扬闭上了双眼,窗外是无穷无尽的云海,蔚为壮观,可是他却无心去看这些。 他在琢磨着应该怎么去见驾。 不错,正是见驾而不是接驾,因为陈婉蓉已经到了京城,现在正和她的干女儿何薇在一起。 “希望老妈不要太火眼金睛啊……”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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