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的事?” 张文凯语气冷静的可怕,这让叶飞扬感觉很不可思议,因为这不符合他认知中张文凯的性格。 应该是暴跳如雷才对啊? 什么时候这家伙稳定情绪这么有一手了? 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叶飞扬提醒道:“绿灯了,专心开车,等到地方了我再告诉你。” 张文凯松开刹车,轻踩油门,车子朝前方驶去,他摇头道:“你放心,我稳的住,其实吧,就算没这事儿,我也打算和她分手了。” “为啥?”叶飞扬有些奇怪。 “当时是谁非要去追人家的?还借钱帮人家?” 张文凯脸上露出一点不好意思,他嘿嘿笑了笑,“那不是太羡慕那对车灯吗?真太显眼了!” 对此,叶飞扬无话可说。 人之常情啊这是,无可指摘,他也喜欢! 这时,又听张文凯说:“刚认识的时候,觉得她很单纯,说话柔柔的,好听,长的也可以,还有那啥,很不错!” “完全符合我的审美,就很想帮帮她,帮她分担压力,一起解决困难……” 叶飞扬静静的听着,没再说话。 以他的经验来看,先走上社会的许小美,无论是阅历,还是心智,都会比还在象牙塔里的张文凯要多很多,也现实很多。 两人的交往,从一开始,他就不看好。 从各方面来看,都不匹配,不协调。 都说爱情不讲门当户对,婚姻才讲门当户对。 扯淡! 都是扯淡! 叶飞扬觉得,都得讲,不说100%门当户对,但最起码得有个三成吧? 比如:女孩是富家千金,自己还是名牌高材生。 你指望她和一个街头扛大包的谈恋爱?擦过爱情的火花? 不可能,一万年都不可能。 两人的世界,没一点相交性。 男孩可以很穷,可以很丑,但他最起码得是女孩的同学,两人都是名牌高材生。 这样两人在一起,就算物资层面悬殊很大,可还能在精神层面上多交流,平日里写写诗,读读书,产生爱情的火花。 张文凯和许小美,就是前面一种。 …… 张文凯絮絮叨叨的,在那里诉说着自己的感情生涯,看上去还挺投入。 “可渐渐的,我发现她这个人,很爱慕虚荣,还有点自私自利……” “之前我不是开公司那辆面包车吗?我开到学校去了,周末带她出去玩,她一看我开了车,就特别高兴。从那以后,只要一出去,就想让我开车去,有时候明明走几分钟就到,她都不想走。” “我说开车费油,她说反正又不用加,不是你兄弟借给你开的吗?” 听到这里,叶飞扬笑了,感觉挺有意思,就点头说道:“是啊,人家也没说错啊!” “滚你大爷,讽刺我呢是吧?” 张文凯气的破口大骂。 “嗳,咱俩的关系,你还没告诉她?” “没啊,就是从那之后,我才长了个心眼!” 张文凯笑了起来,得意洋洋道:“我就说我有个好哥们儿在星辰科技当保安,车都是保安队的,我借来开开。” “包括安排她进公司,都是托人,求爷爷告奶奶,还花了不少钱才做到的。” “不对啊,我那宝马、奔驰大g你不也开过几次吗?” “是啊。” 张文凯点头,笑道:“我也说是偷偷开的,领导的车。” “你可真行。” 叶飞扬无语了,“其实你告诉她实情也没关系,何必呢?遮遮掩掩不累吗?” “狗屁!” “我要是敢说实话,你信不信她会让你送她一辆宝马开开?反正你那么有钱,送个一辆两辆的也是九牛一毛。” “你是不知道,俺俩在一起这么久,基本上只要出去,我都送她东西,过节就更别提了,吃饭什么的都是我掏钱,她就负责吃。我就收到了个钥匙扣,就这一个!” “其实,我也不是就想要东西,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我就想要个心意,哪怕你给我叠一罐子千纸鹤,我也能开心死啊!” 张文凯扭头瞅了一眼,“你懂我意思吧?我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俗人!” “可我觉得你是小人。” 叶飞扬撇了撇嘴,他第一次发现张文凯这厮,还有点文青的潜质,还一罐子千纸鹤。 这玩意儿,他倒是有,以前沈漫雪送的,弄哪了来着…… 张文凯不服,“我咋小人了?我说的不对吗?” “你怎么不说你把人家给睡了呢?”叶飞扬问。 “切!” 张文凯冷笑,“这不是相互的吗,我也是第一次啊,也给了她,这不是扯平了吗?” 叶飞扬懒得再掰扯那么多,而是问道:“那你现在打算咋办?” “分啊!” 张文凯满不在乎的说:“她这段时间,一直想让我再拖关系找人帮她涨工资,我正烦着呢,还踏马给老子玩这一出。” “嗳,到底是啥时候见到的?” “上周吧,周几我忘了。” “你看见的?” “嗯。” “你还去买水果捞吃?我听说你配了个漂亮秘书啊。” “……” 叶飞扬是真服了这厮,心理承受能力真强,现在还有功夫开自己的玩笑,只得硬怼。biqubao.com “老子视察工作知道不?” “嘿嘿,知道知道,叶总牛逼!” 张文凯就笑,“玛德,等会儿回去就分手。” 叶飞扬摇头,“事情我给你说清楚,免得你误判,是这样的,当时他们俩走的很近,彼此间距不超过20公分,还说说笑笑的,大概就是这样。” “从心理学来讲,人与人之间是有一个安全距离的,距离越近就证明双方的心理抵触感越少,感情越近。” “但我觉得,他们应该还没有发展成那种关系,你可以先回去和她谈谈?” “涨工资的事儿,也好说。” 张文凯又踩下刹车,“谈个锤子,涨工资没门!” “就算现在还没有,可兆头已经有了,这种女人我要了干啥?给我弄帽子戴吗?” “那你可想好了,分了就别再回头。” “想好了,那必须的!” “好样的,晚上哭的时候,一定要叫我,我带上酒去。” 张文凯冷笑,嘲讽道:“你可拉倒吧,还不知道到底谁哭呢,女人都跑米国了……呵呵……” “你晚上哭了,一定要叫我!”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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