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夏初初同意回来了,那么,他就省事了,他可以私底下去联系夏初初,问一问……有关夏天的事情,以及,她打算把夏天藏到什么时候。 虽然厉衍瑾和乔静唯已经订婚了,已经住在一起很久了,但是,乔静唯一直都没有再传出过怀孕的消息。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上次流产,对乔静唯的身体产生了影响,还是,厉衍瑾根本不想要孩子。 总之,厉衍瑾和乔静唯没有孩子,而夏天,是厉衍瑾唯一的骨肉。 言安希的声音把慕迟曜的思绪给拉了回来:“算一算,四年多了,快五年了。初初离开的时候,以言才刚满月。现在以言都已经这么大了……” 她又想起曾经,夏初初和厉衍瑾的爱恨纠缠,又是一声叹气。 “她总会回来的。”慕迟曜淡淡的说,“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四年啊,老公,四年够久了吧?” “当初她爱得有多真,有多深,那么,她想需要的时间,就越多,就越长。”biqubao.com “也是。”言安希点点头,“那名单就先这样吧,我晚点联系初初,我现在还没想好怎么说,我得斟酌一下……” “可以,不过……”慕迟曜好心的提醒她,“这请柬上的名单,每一份,都是需要手写的。” “什么?” 言安希赶紧拿起请柬的样本一看,的确,嘉宾名单那一栏,是空白的,是需要主人一笔一划的手写上去的。 她哭笑不得,哀嚎一声:“那还能怎么办?写吧,这样能体现出我们对这场婚礼的重视……” 毕竟,受邀参加婚礼的嘉宾,收到请柬的时候,看见请柬上面,自己的名字是主人亲手写上去的,那种感谢也会不一样吧。 只是可惜了言安希,这么多人,她也不知道该写到什么时候去。 而且,最伤人的是,慕迟曜的字,比她的好看多了! 别人简直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哪些是她写的,哪些是他写的。 慕迟曜的字,是工工整整的楷书,非常的好看。 言安希凑到他面前:“你是不是练过字啊?” “嗯。” “什么时候练过的?小时候?” “对。”慕迟曜点头,“爷爷给我请了一个很知名的钢笔字老师,练了三年。” “那以言……是不是也该好好的练练?” “是该练练。不过还早,等他上小学的时候,再正式的开始请老师教他练字吧。” “我觉得以言以后会很累……” “本来就会很累。”慕迟曜回答,“身为慕氏集团的继承人,不仅要比别人优秀,还要比别人更努力。” 言安希撇撇嘴,拿着手里精致的请柬,隐隐的,还能闻到上面淡淡的墨水味。 “哪天得专门腾出半天的时间,来写这份请柬。”她说,“你也一样,陪着我写,我们两个一起,谁也不许偷懒。” “好。” 言安希任性的说道:“你要是不在一边陪着我写,我就不写。” 慕迟曜也点头:“好。” 言安希这才乐呵呵的往他肩膀上一靠:“那就这么说定了。” 慕迟曜把管家叫了过来,开始吩咐,按照宾客上的名单人数,去印请柬,适当的多印几十份,以备不时之需。 然后,他又吩咐管家,把名单随机分成两拨,他和言安希一人一份,到时候直接按照名单来填写宾客名单。 言安希就一直靠在他的肩膀上,听着他浑厚磁性的声音,只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幸福的人。 她拿着请柬的样本在手里玩耍,心里想着,该怎么样,把这份请柬,写上夏初初的名字。 只要她跟夏初初说,她要补办一场婚礼,夏初初十有八九是会答应的。 但是夏初初心里,肯定还会有别的想法,如果真心实意的按照夏初初的想法,她还是不想来吧。 因为她一回来,就会不可避免的,遇见厉衍瑾,还有乔静唯。 也不知道好几年了,夏初初有没有把这段过去放下。 要是放下了就好,不放下的话…… 唉。 这几天里,年华别墅的佣人,常常会在吃完晚饭之后,看到这样的一幕。 慕先生和慕太太坐在一起,面前堆着小山似的请柬,两个人低着头,聚精会神的填写着参加婚礼的宾客的名字。 慕以言跪坐在一边,托着腮,看着爸爸妈妈在那写写写。 他拿起一份请柬,看了看,发现有很多字不认识,他也不在意,转身拿去给慕念安了。 “妹妹,你看,这是爸爸妈妈婚礼的请柬,到时候我们都会去的哦……” 慕念安咬着手指,看着他。 “到时候别人问,慕念安是谁呀,我就会回答说,慕念安是我的妹妹,是爸爸妈妈的女儿,是我们家的小公主……” 言安希听见他和慕念安的对话,笑得无法安心写请柬了:“慕以言,念安还不会说话,你跟她说这么多,她也不会回答你。” “但是念安妹妹听得懂啊,”慕以言说,“妹妹,对吧,对的话,你就笑一笑。” 慕念安睁着乌黑圆亮的大眼睛看着他,然后,咧嘴笑了。 慕以言高兴的说道:“妈妈,妈妈你看,念安妹妹笑了哎……” “是啊是啊,那你继续和她说话吧……” “念安妹妹要什么时候才能说话呢?”慕以言好奇的问,“念安妹妹,你叫哥哥好不好?或者,叫妈妈?叫爸爸?你总要说话吧。” 言安希本来就打算继续写请柬了,她的进度已经落后慕迟曜一大截了。 慕迟曜这个人很可怕的,他一旦做一件事情,就会全情的投入和专注,外界的任何事情,都无法干扰到他。 就比如写请柬,一模一样的名单人数,一模一样的书写时间,言安希已经落后他好几十个了…… 所以她是打算今天要把进度给追回来,不能让慕迟曜小看了她。 刚刚她和慕以言讲话,已经耽误了一会儿的时间了,现在…… 她听见慕以言要慕念安学着叫人,这四年前的记忆,一下子就从脑海里涌现出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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