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呢?” 傅井然点点头:“看这样子,不仅仅是恨得牙痒痒啊,是恨不得把我给千刀万剐。” “你觉得呢?”顾炎彬又反问,“难不成,我还得好酒好菜的招待你?” “那我也受不起,这鸿门宴,我不会去吃。” “你是今天特意在这里等我的?” “对啊,”傅井然点头,“见见老朋友,叙叙旧,看你过得怎么样。” “傅井然。”顾炎彬问,“如果我身边有了其他的女人,你会怎么做?弄死她?或者弄死我?或者搅得我和我身边所有的人,都不得安宁?” “怎么让你不舒服,我就怎么来,怎么让你生不如死,我就怎么做。反正,我拿命陪你玩,有的是花样。” 顾炎彬的双手,在身边紧攥成了拳头,攥得死紧。 可是,他又无可奈何! 顾炎彬恨不得现在就掐死傅井然,但是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 要弄死傅井然,需要时间,需要计划,不能鲁莽,他不能把自己给搭了进去。 傅井然是不怕和他同归于尽的,但是他怕。 顾炎彬还得留着命,和夏初初在一起! 这就是所谓的,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傅井然根本对他无所谓,关键时刻,傅井然自己都能把命倒贴进去,他有的是时间和精力,来和顾炎彬玩。 但顾炎彬不行。 “我知道了。”顾炎彬说,“所以我现在身边,没有一个女儿,你满意了?就算之前那个,也已经去伦敦了,我和她快一年都没来往了,你也清楚。” “我当然清楚,我手下的人告诉我,你和那个夏初初,的确没什么联系了。但是顾炎彬,这并不代表,你不爱她。” “那你还想怎么样?一个女人而已,难道我要为了她,和你对着干,然后把我的下半辈子给毁掉?” 傅井然笑了,笑得有些阴森森的。 “其实,你越是把夏初初推得越远,就证明你越爱她。你害怕我伤害到她,你害怕她出什么事,所以你维护她的最好方式,就是把她给推远。” 顾炎彬神色未变,淡淡说道:“你以为,世界上的每一个男人,都和你一样,是个彻头彻尾的情种?” 其实,他的心事,被傅井然猜对了一半。 他的确是怕傅井然对夏初初不利,所以才忍着,没有去伦敦找她,因为他知道,在伦敦,没有人保护夏初初。 一个阿诚,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 还有一半原因,就是他跟乔静唯说的,让夏初初一个人,好好的吃点苦,反省反省。 傅井然却不相信:“男人嘛,总会遇见自己喜欢的,想要保护的。你遇见一个夏初初而已,太正常不过了。” “你这样的情种,嫣儿不喜欢,也真是可惜了,不然,还真的是一段佳话。” 傅井然一直都骄傲,高高在上的神情,在提到嫣儿的时候,瞬间就变了:“顾炎彬,你不配提起她。” “好。”见他这样,顾炎彬心里舒坦了一些,“那就不提嫣儿,反正,她已经去世了。” 傅井然眼睛一瞪:“你还提!” “好,不提。” “顾炎彬,别以为我不知道,从上次我说不准你身边有女人的时候,你迅速的和夏初初分手,撇清关系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女人,是你的心尖肉。” 顾炎彬摇头:“你错了,不过是一个合适结婚的女人罢了。既然你会因为她,而和我较劲到底,那我为什么不弃掉她呢?” “你可以否认的,我也会一直都坚持我自己的想法。” “傅井然!”顾炎彬的语气再也装不下去了,“说出你的目的,然后离开慕城!再也不要回来了!” “我说了,我没有目的,不过是顺便来看看,给你敲响一个警钟,告诉你,我一直都在,如影随形。你……是甩不掉我的。” 说完,傅井然就笑了起来,那笑声浑厚低沉,但是却带着一股让人不寒而栗的阴森。 傅井然这个人,本身就属于比较阴柔的那类男生,没什么男子气概,说好听点,就叫花美男。 他的皮肤比女人的还要好,吹弹可破,十足的贵家公子派头。 顾炎彬总觉得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所以并不是和他过多接触。 这个傅井然,迟早有一天,他要解决了他! 顾炎彬二话不说,转身就下了车,压根不想再和傅井然待在同一个空间里面。 车窗降下,傅井然还是在笑:“顾炎彬,你就做好为嫣儿单身一辈子,守一辈子身的打算吧,只要你违反了我,那么,我就会出现,和你慢慢的玩游戏……” 顾炎彬已经走到了马路对面,身影越走越远。 可傅井然带给他的那种可怖感觉,却是一直都躲不掉。 直到走了很远很远,远离了酒店,远离了那条繁华热闹的街道,穿梭到另外一条街道,顾炎彬才停下来。 他擦了擦额头,发现自己……一身的汗。 不仅后背湿透了,手心里,都非常的黏腻,一层又一层汗珠。 他走到一盏路灯下面,停下脚步,摸了摸口袋,他只有一个车钥匙,和一个手机。 顾炎彬四处搜寻着路标,确定了自己的位置,然后给司机打了电话,让司机开车来接。 然后他靠在路灯柱下,静静的,等着司机过来。 这里应该和酒店,隔了大概有一条街的距离。 顾炎彬越发的烦躁,只想现在就把傅井然给解决了。 但是要不动声色的,又能够让自己全身而退的方法,他目前为止还没有想到。 因为,顾炎彬还不知道,傅井然到底是要什么套路。到底是会怎么做。 傅井然都没有出手,他怎么能有对策呢? 这也是个大麻烦。 而且,傅井然知道自己会恨死他,所以,对他的防范,也会加强。 这更加难上加难了。 顾炎彬往灯柱上一靠,双腿交叠,望着车来车往的街道,脑子一边飞速的转着。 可是,一直到司机来了,顾炎彬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只能沉着一张脸,不悦的回了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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