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夏初初还是不放心,让阿诚去找好的裁缝,把腰围给改掉。 现在已经是改了第三次了。 合不合适,也就这一次了。 阿诚在外面耐心的等着。 这两天厉夫人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来催,问夏初初到底去不去参加。明明说好的月底给答复,又生生的拖了两天。 慕瑶也打过两个电话。 就连慕太太,也询问过夏初初。 大家都在关心她,都希望能见到她。 阿诚觉得,夏初初其实是很想去的,但是她也很不想让人看出来,她怀孕了。 还有就是,阿诚想,参加婚礼的人,一定有一个夏初初很不愿意见到的人。 那个人…… 阿诚隐隐的觉得,会不会是顾炎彬。 但是他和夏初初相处的这几个月来,从她的字里行间,表情语气里,他觉得夏初初对顾炎彬也没什么感情。 阿诚正胡乱的猜想着,夏初初已经换好了礼服,走了出来。 不得不说,忽略肚子,夏初初的身材和以前几乎没什么两样。 她的四肢还是纤细的,脖颈修长,依然满满的少女感,只要不刻意的盯着她的肚子,根本看不出来什么异样。 夏初初站在镜子前,自己也笑了。 “这回是真合适了,”她说道,“裙摆够大,腰围够宽,面料也不是垂顺的……可以去见人了。” “是啊,我觉得完全可以了,那你看,要不要给厉夫人,还有慕太太她们,回个电话,答应下来?” “你觉得我还能不答应吗?”夏初初有些无奈,“还好慕瑶这婚礼的日子掐得早,这要是再晚一个月,打死我也不会去的。” “我是觉得,你一个人在伦敦,待得已经够久了,是时候去见见老朋友,参加聚会了。”阿诚说,“初初,你自己难道没有感受到,你已经变得很沉默了吗?” 夏初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已经在很努力的保持着开朗了,阿诚,我真的……尽力了。” 她每天这样生活着,唯一可以说话的人就是阿诚,对伦敦又不熟悉,两点一线,过着重复而枯燥的日子。 她真的已经很尽力的从这样枯燥无味的生活里,寻找一点点乐趣了。 阿诚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夏初初笑了笑,缓和着气氛:“不说这些了,本来我到伦敦来,也不是享福的。把我的手机拿过来吧,我给她们答复。这场婚礼,我会去参加的。” 拿到手机,夏初初叹了一口气。 有些人,要见还是得见的,躲不掉。 也就见这一面了吧,之后,不管发生什么事,她都不会再出现在曾经的熟人面前。 直到孩子出生,她恢复了以前的模样和身材,不让人看出来她的憔悴和疲惫。 * 乔家。 厉衍瑾留下来,用了晚饭。 乔静唯怀孕的事情,以及厉衍瑾决定和她结婚的事情,都已经谈得差不多了。 大家都心里有数。 所以,这件事情,左右不过就是个时间问题。 厉衍瑾的态度已经表达明确了,乔家父母也非常的乐意,乔静唯这心里,也总算是有了一点点踏实的感觉。 好事。 厉衍瑾走的时候,乔母轻轻的推了乔静唯一下:“去送送他吧。” 乔静唯点点头。 她走到他的身边,厉衍瑾顺势牵着她的手,朝乔父乔母点头告别,然后再和她一起慢慢的往外走。 “我很开心。”乔静唯说,“衍瑾,虽然你忘记了我们的以前,但是我们最终还是会走到一起的,对吗?” “……对。” “我会做一个合格的女朋友,做一个好妻子,做一个好妈妈,做你的厉太太。” 厉衍瑾停下脚步,侧身面对着她,什么都没有说,在她额头上,轻轻的落下一吻。 “我也会,好好爱你。”他说。 乔静唯仰头看着他,心里一瞬间都是被填满的喜悦。 厉衍瑾看她的眼神里,终于不再是满满的淡漠。 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情意。 大概,在一个男人决定要和你结婚的时候,就会不自觉的,把爱情给表现出来。 “路上开车小心,注意安全,到家了给我个信息。”乔静唯抬手环住他的腰,“我爱你。” 厉衍瑾也回抱住了她:“外面冷,快进屋去吧,别着凉。” “我看着你走。” “我看着你进屋。”厉衍瑾说,“乖,听话。” 他一句“乖”,让乔静唯甜得都眯起了眼睛。 “好,以前都是我送你,那这一次,你也送送我。不然都是我看着你走哦,这一次换一下。” “好。” 乔静唯踮起脚尖,亲了他的唇瓣一下。 厉衍瑾还是习惯性的浑身一僵,但是,他没有避开。 乔静唯想,以后,再等一阵子,厉衍瑾就会吻她的了吧。 她慢慢的往家里走,走两步,就回一下头,看见厉衍瑾还站在原地望着她,心里就一阵满足。 厉衍瑾站在车旁,双手垂在身侧,穿着剪裁利落的大衣,领口透出里面衬衫衣领,十分的儒雅,有男人味。 这个时候要是有过路的小姑娘,只怕目光会一直都在厉衍瑾的身上停留吧。m.biqubao.com 他就这么望着乔静唯,一直到她进了屋,他还是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 他到底是在看乔静唯,还是在透过乔静唯,想另外一个人…… 厉衍瑾回过神来,转身上了车。 回到厉家的时候,厉妍也没有问他去了哪里,怎么没有回来吃晚饭。 反而是厉衍瑾自己主动提及:“妍姐,我今天去了一趟乔家,见了静唯的父母,谈了谈我们两个的事情。” 厉妍先是一愣,然后一脸惊喜:“真的吗?你和乔静唯的事情……” “快了吧,”他说,“她怀孕这么久了,以后肚子越来越大,我不明确一点的话,她要怎么办?” “你早该这样了!”厉妍高兴极了,“哎呀哎呀,今天真是双喜临门啊!” 厉衍瑾本来要往楼上走去的,结果听到这句“双喜临门”,脚步一下子顿住了。 “双喜?”他问,“还有哪一喜?” “初初今天回复我了,说她会去参加婚礼,她直接就从伦敦飞了,不回慕城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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