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也没有办法啊,难道还能把她绑来不成?初初现在是真的大了,也不顾家了,我不联系她,她就不会主动来联系我,还好有阿诚在啊……” 厉衍瑾没有再说话。 他要是再继续提这件事,就显得过于刻意了,还会让厉妍起疑。 所以,要的就是这个刚刚好的度。 他起身往餐厅走去。 厉妍倒是在后面自言自语的说道:“等吃完晚饭,我给初初打个电话,我也想见她了,这孩子,也不知道抽个空回家来一趟,伦敦就真的那么好啊?” 厉衍瑾的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笑意。 厉妍出马的话,可能性也许会大一些。 * 伦敦。 这里的时间和慕城完全是反过来的,慕城是晚上的时候,伦敦是清晨。 夏初初这段时间,已经养成了睡觉前把手机调成静音的习惯。 她是孕妇,睡眠质量一定要好,其次手机有辐射,她也会尽量的放得远远的。 所以今天早上她起床一看,好几个未接电话,都是妈妈打过来的。 夏初初吓了一跳,有什么大事啊,妈妈连续打她几个电话。 她不敢怠慢,连忙就回拨过去了。 结果一通电话聊下来,夏初初这才明白,原来还是说的去参加婚礼的事情。 “妈,我……看看情况,我要是方便,有时间的话,我就过去……” “别说这么模棱两可的话,你要是答应了,我就好给别人答复。你要是不答应,我也好去跟别人说。” 夏初初很为难:“妈,说实话,我不是很想去啊……” “为什么?这不是一次很好的机会,聚一聚吗?到时候婚礼上,大部分都是你认识的人,还有安希,还有你干儿子,见见朋友,不是挺好的吗?” “我只想在伦敦,哪里也不去。” “你……哎,你考虑考虑吧,过两天再给我答复也行。最迟不能超过这个月,好吧?” 夏初初点点头:“好。” “哎,初初,其实妈也不是说,非要你去参加婚礼。只是想说,借着这个机会,看看你,瘦了没有,怎么样,我也好放心啊。” 如果是以前,夏初初听到妈这么说,心里会非常的不安,难受,觉得自己不孝,也觉得自己没有尽到一个做女儿的责任。 可是她自从知道,妈妈本来是知道她和厉衍瑾先生的身份关系,却还是要强硬的拆散他们的时候,她对妈妈的赶去,就此淡了。 夏初初也不能不认这个妈妈,但是她心里的苦,心里的难受,总得要找个发泄的地方才是。 但是她能怎么发泄呢?和妈妈大吵一架,把事情都说出来,都捅破,闹个天翻地覆吗? 她不能,她只能很怂的,用自己的冷漠,表达着她对这个家的不满,对妈妈的不满。 来伦敦之后,除非是厉妍主动找她,她是不会去主动给家里打电话的。 她觉得,妈妈不爱她,如果爱她,在知道她和厉衍瑾先生这么的情深意重之后,应该是成全,而不是眼睁睁的看着她和厉衍瑾先生被拆散。 哎……夏初初也不愿意多想,想太多也没有用,因为她已经决定,把这件事永远的埋在心里了。 只是偶尔想起,还是会觉得委屈。 夏初初站在窗户边,掀开一点点窗帘,看着外面的银装素裹。 感觉,伦敦的整个冬天,都是在这样的大雪飞扬中度过的。 她有点觉得对不起慕瑶,她不是不愿意去参加婚礼,实在是有太多的事情了。 吃早餐的时候,夏初初把这件事跟阿诚提了一句。 阿诚看着手里的黄油面包,想了想,说道:“初初,我想,要不我们去一趟商场,试穿一些衣服,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能遮一下你孕肚的衣服,如果有,我们就去参加吧。” 夏初初没有出声。 “如果没有,我们就拒绝。你必须得要做出决定,不能这样拖着了。我知道,你最担心的就是孩子的存在被人知道。” “不,阿诚,我不想见到厉衍瑾先生。”biqubao.com “为什么?” “不想见就是不想见,阿诚,你有很想见,或者不想见的人吗?” 阿诚被夏初初这么一问,愣了一下。 想见的人,不想见的人…… 他心里忽然就有了答案。 可是,不过,他想见的人,和不想见的人,都是同一个人,这要怎么办? 这个人,他是绝对,打死也不会说出来的,更加不会把她的名字,透露出来半个字。 她就是天上的白月光,她就是遥不可及的星辰。 阿诚咬了一口面包:“我想见的人,和不想见的人,是同一个人。初初,你会觉得奇怪吗?” “不奇怪。因为你爱一个人的时候哦,想见的人是他,不想见的人,还是他。” 阿诚笑了笑。 其实,事到如今,阿诚都不知道,夏初初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谁的。 但是他隐隐的,猜到了些什么。 可是阿诚不敢深入的去想,虽然夏初初没什么小姐架子,但是他始终还是要牢记,有些事情,是不可以越界,是不可以去揣测的。 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够了。 早餐快要吃完的时候,夏初初说了一句:“去商场吧。” 阿诚明白了她的意思,点点头:“好。” 这个就看缘分了,如果挑中了合适的衣服,夏初初想,去参加一堂婚礼,也不是不可以。 她现在的肚子还不是特别明显,遮一遮,不会有人怀疑。 毕竟谁能想到,她这些怀着好几个月的身孕? 有人希望夏初初能去参加婚礼,就有人希望,夏初初不去参加婚礼。 大概,不希望夏初初出现的,只有乔静唯一个人了吧。 对她来说,夏初初就是一个潜在的,巨大威胁,随时会爆炸。 * 月底的这几天,总是会格外的忙碌。 等厉衍瑾闲下来的时候,才发现,今天已经是二号了。 而五号,就是沈北城和慕瑶的婚礼了。 四号他就要飞往三亚,在那里住一晚上,参加晚宴,第二天再参加婚礼,晚上再飞回慕城。 沈北城和慕瑶已经有了一个幸福的开始了,那……他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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