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下午的混乱过去之后,现在是慕迟曜和言安希两个人之间,难得的静谧时光。 “安希。”他轻轻的开口,“如果我们生下的是一个儿子,那么,我会好好的培养他,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言安希问道;“那……要是女儿呢?” 女儿怎么办?她的小公主,慕念安怎么办? 女孩子应该就是要娇生惯养的,像慕瑶一样,娇气但是不骄纵,娇贵但是不骄傲。 言安希很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像慕瑶那样。 可是,她如果只生这一个的话,她女儿,该有多累,肩膀上该负担起多大的担子。 慕迟曜吻了吻她的发心:“要是女儿,我们就宠她,惯她,惯她,当做小公主一样的养着。然后,如果慕瑶生的是儿子,我就把他当做未来的继承人,来培养。” 反正,他的儿子也好,慕瑶的儿子也好,都是慕家人。 慕迟曜对这些没有太大的顾虑。 何况,慕瑶和沈北城,一个是他妹妹,一个是他兄弟,都是他这辈子最信任的人。 言安希浑身一僵,慢慢的抬起头来,看着他。 她不知道要说什么。 在这个时候,任何的语言,都显得无力而又苍白。 而且也没有什么,能够表达言安希此时此刻的心情。 他做好了一切的准备,他只会好好的爱她。 反而是她,一直都不自信。 “……好。”半晌,言安希点点头,笑着说道,“真好。” “那么,我亲爱的慕太太,你现在,可以放心的,安心的,耐心的,迎接我们的宝宝到来吗?” “可以。” 慕迟曜一笑:“那……我也可以,我已经做好准备很久很久了。” 言安希抬手,勾着他的脖子:“不管是慕以言,还是慕念安,我们都做好了迎接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准备。” 慕迟曜没有回答,而是低下头来,寻到她的唇瓣,深深的吻了下去。 他很少说,也不怎么会说情话,有时候,千言万语,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用吻来表达。 他爱她,爱到地老天荒,无以复加。 * 周一,慕氏集团。 公司里,没有再出现慕迟曜的身影,只有陈航的身影,频繁的出现在公司。 而且进进出出,一天都要进出好几次。 副总裁办公室。 沈北城倒了一杯咖啡,放在了厉衍瑾面前:“你今天倒是清闲,还跑到我这里来了。怎么,不用开会?不用管海城项目?” “再忙再累,也总得找个时间,放松一下。” “有心事?” 厉衍瑾摇摇头:“没有。” 沈北城笑道:“说没有,那就是有了。看你的表情,就写着‘有心事’四个大字。” 厉衍瑾没有回答,低头看了一眼咖啡,没有喝,反而问了一句:“有烟吗?” “哟,都要到了要靠抽烟来纾解心事了?”沈北城问,“咖啡已经满足不了你?” “你到底有没有?” “瑶瑶不准我抽烟。”沈北城说,“我这里暂时没有。' 厉衍瑾看了他一眼:“看来你很快就要步慕迟曜的后尘,成为第二个妻管严了。” “有人管是一件好事。以前觉得,潇洒一点,风流一点才是人生极乐。这些觉得,有家有爱人,才是最大的幸福。” 说着,沈北城看向他:“乔静唯没管你吗?” 厉衍瑾摇摇头:“她很通情达理,我的事情,她基本上不会多加干涉。” “我该说乔静唯是不爱你,还是说乔静唯太爱你了。” 厉衍瑾微微一笑,没有回答,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淡淡的问道:“你呢?慕瑶为什么不准你抽烟?” “第一,对身体不好。第二,我们打算要孩子的话,也需要开始戒烟了。” 厉衍瑾依然淡淡的笑着:“挺好。” 可是这份笑容里面,却总透着一股辛酸。 沈北城看在眼里,也是只能默默的叹气。 事实证明,爱对一个人,有多重要。 爱错了人……不,没有爱错了人,是爱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 爱情本身是没有错的。 “你到底有什么事,”沈北城问,“说吧,我们之间,还能有什么不可以说的。” “真的没什么,就是心里烦闷。” “烦归烦,总有个出处吧?烦什么?为什么烦?” 厉衍瑾抬手抚住了额角:“你……让助理送一包烟进来吧,不抽烟更烦。” 沈北城转身按下了内线电话,一分钟都不到,助理恭恭敬敬的把烟给送了进来。 厉衍瑾熟练的打开烟盒,抽出香烟,低头点燃,动作一气呵成。 烟雾缭绕。 直到一根烟都抽了近一半的时候,厉衍瑾才缓缓的问道:“沈北城,你……有多爱慕瑶?”biqubao.com 沈北城先是一愣,随后四两拨千斤的回了一句:“我为了她,能戒掉烟。你说,我有多爱她?” “可我仔细的想了想,为乔静唯戒烟的话,我做不到。” “……爱这种事,对于男人来说,也不一定是要通过抽不抽烟来体现的。”沈北城说,“你,你想多了。” “我一直都很迷茫,在我没有失去感情的记忆之前,我有多爱静唯?为什么我现在,一点喜欢的感觉,都找不到。” 沈北城心里一惊。 坏了。 厉衍瑾是不是察觉到什么不对劲了? 这厉家的腥风血雨,好不容易才这样压下去,如果再一次被掀起…… 那就会比以前更为激烈。 厉衍瑾又继续说道:“难道爱情这种东西,也会随着记忆的消失,而消失吗?爱一个人,不是刻在骨子里,长在心里的吗?” 他对乔静唯,真的没有沈北城对慕瑶,慕迟曜对言安希那样的感情。 更多的,像是一对合作伙伴,各取所需。 他需要一个女朋友,她喜欢他。 如果,现在,真的要厉衍瑾直视自己此时此刻的内心,他……不敢对任何人说出口。 比起乔静唯,他对夏初初……更为感兴趣。 每次看到夏初初那双眼睛,古灵精怪的,他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 可是当他深想的时候,却又什么都想不起来。 夏初初……是他的外甥女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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